#楊天真談藝人談戀愛# 《令人心動的offer》@楊天真老闆 認為藝人需要談戀愛,但沒必要公開,又稱「如果藝人強調自己的男友屬性,粉絲會有被欺騙的感覺,公布戀愛勢必會引起粉絲的反感」。@撒貝寧 則表示每個人都有自由戀愛的權利,只是這個權利是被剝奪還是自己讓渡出去是不同的。
看到後,網友們發表一些看法。
說真的正常大大方方公開,可能會失去一部分女友粉,但至少比前女友來微博錘掉粉掉的少;可以談,公開談,粉絲脫不脫粉都是自願,但別偷著談。公開的話,脫粉是心理問題,還是有很大可能回來或者留下。但是被爆出來又否認,那就是道德問題,脫粉之後絕不會回來。
很多男愛豆粉,心知肚明愛豆在偷偷談,但是不官宣;就當是露水情緣,正常需求。這種鴕鳥心態,其實也不希望愛豆公開談。其實我覺得,愛豆也是可以談戀愛的,只是現在的愛豆在業務能力上不行,才導致只能販賣男友力角來吸引粉絲鞏固粉絲,就像誰會不讓周杰倫談戀愛呢。
愛豆有談戀愛的權利,粉絲有選擇不支持談戀愛的愛豆的權利;說白了這就是把藝人當「人」和當「商品」的區別,表面上是心疼粉絲,實際就是擔心流失商業價值罷了,楊天真的話聽聽就算了,別過腦。
都可以,但是不能在談戀愛的時候覺得自己應該享有普通人的權利的同時,又輕輕鬆鬆只靠臉和三腳貓功夫就掙著普通人幾輩子都掙不到的錢吧;粉絲脫不脫粉也是粉絲的自由,所以我還是覺得看藝人的個人選擇,反正我還是覺得藝人是可以談的,人都有七情六慾,年輕時都有對愛情的嚮往,但是不要太小就行,未成年就不行了。
每個人都有談戀愛的自由,但是不要給自己整個大眾情人的人設,靠迷惑大家掙錢,你談戀愛肯定有人接受不了,你靠真本事贏得大家的喜愛,你談戀愛結婚生子大家都喜歡,希望你幸福,僅此而已。談戀愛不管是公開還是不公開都是個人選擇,有的人選擇公布戀情是覺得無所謂,就傳到下個人情感狀態,說白點就和告訴別人今天吃啥也沒什麼區別;同樣有的人選擇不公開是覺得個人隱私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兩者都沒錯,不過是性格問題行事作風導致的兩種不同的選擇,最主要的是粉絲本人自己的心態。
小撒說的是對的,但問題是粉絲其實在選擇喜歡上某一個偶像藝人的時候,就默認這個藝人已經讓渡了戀愛權利。擺出來的藝人已經是成熟商品,只有被粉絲選擇的權利而沒有選擇權。相對的,粉絲選擇了藝人之後就讓渡了一段時間的智商增值權和錢包優先使用權。這種交換後粉絲獲得多巴胺,而藝人獲得名利。
以上是眾網友的觀點,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