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多次因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接受處罰及刑罰,因其正在哺乳期被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但她前腳剛出看守所,後腳就想賣毒品,被朋友舉報。
12月4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北京審判信息網獲悉,女子穆某,因犯販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北京豐臺法院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3萬元。
檢方指控,2019年6月5日14時許,吸毒人員王某主動到北京市豐臺區樊家村派出所內,舉報一名販賣冰毒的女子。後經微信語音與穆某聯繫,雙方約定以每克冰毒450元價格成交10克冰毒。當日16時許,穆某被警方抓獲,並當場查獲快遞盒一個,內裝有9.76克白色晶體,並從穆某暫住地查獲2.03克白色晶體。經鑑定,兩處起獲的白色晶體中均檢測出甲基苯丙胺。
公訴機關認為,穆某行為已構成犯罪,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穆某辯稱,自己行為並不是犯罪,只是把毒品交於王某,並沒想好是否販賣。
她說,自己曾於2012年至2018年期間,多次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並多次被責令社區戒毒。後來因為實在戒不掉,又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了有期徒刑8年。因為其處於哺乳期,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
「我從懷孕起就沒有再吸食過那玩意兒,後來直到我老公因為販毒被抓,從他衣服兜裡我找出來了10多克冰毒。」穆某說,當時自己剛從看守所裡出來,想到家裡還有毒品,心情很複雜,覺得像是個定時炸彈,就想處理掉。
穆某稱自己曾經想過把家中剩餘的冰毒扔進馬桶裡衝掉,但又覺得太可惜了,直到有一天接到了王某給自己打來的電話。
她說,王某是自己丈夫的朋友,早些時候見過面。而案發當天,並非王某第一次來電詢問是否還有剩餘的冰毒了。穆某說,王某曾經在自己剛出看守所時提過幾次買冰毒的事,但自己手頭真的沒有,直到從丈夫兜裡找出了這部分冰毒後,出於壓力,自己想儘快將毒品處理掉,就答應了王某,但沒想好收不收錢。
但根據王某與穆某的聊天記錄及供述來看,穆某雖然曾經表示過手裡沒有剩餘冰毒,但在此後一段時間內,也多次主動向王某發信息詢問是否仍有意願購買冰毒的事。
經法院審理認為,穆某稱沒打算賣毒品給王某的辯解意見與在案其他證據相悖,穆某無視國法,非法向他人販賣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已經構成販賣毒品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最終,北京豐臺法院判處穆某販賣毒品罪與所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3萬元。
文/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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