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制度作為中國古代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開創於隋唐,到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正式宣布科舉考試終止,一共經歷了1300多年。
科舉制度作為中國帝制時代定期舉行的人才選拔形式,不僅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層社會的人士進入統治階級,而且增強了社會階層之間的流動性,讓寒門弟子有機會做官,知識分子不再依附門閥貴族,對中國知識分子的形成,古代文化的蓬勃發展都有深遠的影響。
那科舉制度是如何創立的呢?
科舉制度的開創,史學界向來有異議,有的學者認為是隋文帝開創了科舉制度,而俞大綱、唐長孺等學者認為科舉制度創立於唐朝。不過,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科舉制度脫胎於漢魏以來的察舉制度。
察舉制度強調選賢任能原則,但是在形式上過於粗糙,一方面是察舉制度的中心環節是長官推薦,存在不公平的情況;另一方面,察舉制度的標準多元而雜亂,德行、名望、功勞等都可作為評定標準。因此,到隋唐之際,為了解決察舉制度存在的問題,政府把舉薦和考試結合起來,把公開考試納入到選官的程序中,如此就產生了科舉制。
古代描寫科舉考試的畫作
那麼,科舉制經歷了怎樣的發展過程?
一、隋唐開始創立,考試時間和選拔程序開始固定。
大業五年(609年)隋煬帝下詔,要求各地推薦人才,按照四科進行考試。此時的分科選舉共三次,都是由皇帝臨時下詔舉行,沒有定期舉行的制度規定。
至於開皇七年(587年),關於諸州歲貢三人的詔令,也跟兩漢時州郡每年向朝廷舉貢士一樣,人數既少,考試也不重要。可見隋朝的這種考試制度,還保留了一些察舉制度的明顯痕跡,這也成為了很多學者否認科舉制度創立於隋朝的重要原因。
到了唐朝,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詔令,提出了「每年十月」赴朝廷應試的定期,明確了州、縣地方預試,即相當於後世「鄉試」的辦法,而且不必像隋代那樣必須官府舉薦。第二年,又下詔書明確了士人可以主動報名,下層寒士得不到舉薦者「亦聽自舉」,正式確定了士人「自舉」、「自進」的制度。
至此,科舉考試的三個重要特徵形成:第一,讀書人都可自行報名參加考試,不必非要先由官吏推薦,這一點是與察舉制度重要的區別;第二,考試以公平性為原則,定期舉行;第三,嚴格考試,而且考試的成績作為取士的重要依據。
唐代科舉的應試者主要由兩部分人組成,即「生徒」和「鄉貢」。考試每年春天在京師長安的尚書省舉行,簡稱「省試」。唐前期,掌管科舉由尚書省吏部負責。
玄宗開元年間,改由禮部負責,此後歷朝相沿不變。禮部下設貢院,考試、閱卷、放榜等均在貢院舉行。錄取者謂之及第,第一名稱為狀元。
隨著唐代統治者對人才選拔的重視,逐漸對科舉制度進行了調整,唐太宗擴充了錄取名額,武則天增設了武舉,唐玄宗把詩賦加入進士科主要的考試內容中。唐朝科舉不分世庶,向全社會開放,吸收了不少寒士進入政權。
狀元及第
二、宋代進一步發展:人數增加,確立四場考試。
宋代的科舉,在基本的招考科目上與唐代一樣。不過,由於宋代的「重文輕武」,使得科舉考試受到了統治者的重視,獲得了充分發展,但同時也導致宋代冗官的現象。
首先,宋代科舉增加了考試名額,擴大了錄取範圍。
宋太宗在位二十二年,僅進士一科取人近萬名,平均每年達四百五十餘人。唐朝總共取進士總數才六千多人。宋仁宗對進士名額做了限制,規定每科不超過四百人。按三年一科算,平均每年仍達一百三十多人。宋朝平均每年取進士數是唐朝每年取進士數的十幾倍。
其次,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變。
宋代初年,考試形式確立了三級考試的制度,即鄉試、省試和殿試。至王安石變法時,又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二場考兼經(即具備經典性質的書,如《論語》、《孟子》);三場考論(對國家的政治、社會問題表達看法);最後一場考策(對國家進言獻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後來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隨著政治鬥爭的變化,考試科目變換不定。
雖然,在宋代科舉制度得到了充足的發展,但是宋代統治者為了籠絡知識分子而全面擴充科舉取士名額,由此形成一大弊端,即嚴重的冗官問題。
三、元代開始衰落:「四等人」制度導致公平性喪失。
從1234年蒙古滅金,到延祐元年(1314年)元朝開科舉,科舉遭停廢長達80年之久,這是整個中國科舉史上最長的一次中斷。
元仁宗延祐二年(1315年)科舉制度恢復,規定每三年一次,分鄉試、會試、殿試三級,但此時的科舉制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那就是元朝民族不平等制度,導致錄取出現了差異,從根本上使科舉制度喪失了公平性。當時考試的兩榜數量名義上相等,而漢人、南人的人口總數卻不知比蒙古、色目人超出多少倍。例如延祐二年錄取的進士僅56人。之所以出現這樣的錄取空缺,並不是漢人、南人中缺乏合格的人選,而是因為蒙古人、色目人考生中沒有選滿,為了保持錄取比例的一致,那就只能讓漢人、南人的鄉試、會試名額中空缺同樣的數量,以維持四等人入選數量的均衡,防止漢人、南人佔有科舉優勢。元朝這種排斥科舉取士,上層用貴族、下層用胥吏的仕進位度,阻礙了社會發展。
清朝科舉考試場景還原
四、明清達到鼎盛:八股文成為標準文體。
朱元璋建立明朝,於洪武三年(1370年)詔開科舉,規定「中外文臣皆由科舉而進,非科舉者勿得與官「。但朱元璋不久又認為所取舉人進士少實才,朱元璋宣布停罷科舉,科舉一停達十年之久。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又宣布恢復科舉。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朝公布《科舉成式》,基本制定了明朝此後二百五十多年的科舉成文法規。清朝大體照搬明朝成例,明清科舉一脈相承達五百多年,科舉制度在這一時期達到鼎盛。
首先,考試形式上確立五級層次,即童試、院試、鄉試、會試、殿試五級。
童試。也叫童子試,就是地方上組織的考試,錄取者成為童生,表明已具備基本的文化知識和寫作能力。
院試。在府、州的」學院「舉行,從上一輪的童生裡選拔,錄取後成為秀才。
鄉試。雖然也在地方舉行,每三年一次,但錄取的名額由中央規定下達,各省按人口多少分別為數十名到一百數十名不等。錄取者成為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當年唐伯虎就是解元。由於考取舉人即具備做官資格,所以鄉試可說是明清科舉最重要也最艱巨的一關。
會試。在京師禮部舉行,明清每科會試錄取進士約二三百人。分正副榜,正榜錄取的成為進士。錄入副榜的舉人雖不算進士,但可以授予較低級官職,或吸收入國子監為監生,獲得一定的俸祿。
殿試。明清科舉的最後一級考試,由內閣大臣出題,皇帝選定。狀元、榜眼、探花等前三名列為一甲,算是進士及第;授予官職,優者亦進入翰林院。
其次,在內容上,明朝中葉,形成八股文。八股文每篇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等固定段落組成。八股文不僅體制僵死,而且要「代聖賢立言」,使科舉考試的內容脫離了實用價值,徹底為科舉考試服務。
明清時期科舉考試流程圖
隨著清朝末期,西方科學思想的衝擊,科舉制度也走向消亡。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清政府正式宣布:「自丙午(1906)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至此,中國歷史上的科舉制度最終結束。
縱觀科舉制度自創立至廢除的1300多年,作為統治者選拔人才的工具,其對於社會發展的諸多方面影響深遠。
在政治上,科舉制度改善了官僚制度,使擁有知識分子有機會進入權力中央,增強了社會階層的流動性。在教育上,科舉制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
文化上,促進了文化藝術的發展,推動了中國古代文化的繁榮。
最後,中國的科舉制度還影響到了越南、朝鮮、日本等周邊國家及歐洲國家,越南的科舉制度,自於1075年始,至1919年止,是全世界科舉制度最晚廢除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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