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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驚奇隊長》、《復仇者聯盟4》的上映,「驚奇隊長」這位強大的女性英雄,越來越多的引起了人們關注。不論是在電影還是在動漫中,其戰力在「漫威宇宙女性超級英雄」中,都是數一數二,但若將其與DC乃至整個美漫的「一哥」超人相比,個人認為還是「超人」更加強大。
一、電影宇宙對比:
首先,電影中的兩人,不可能有正面對抗的情況。對於電影中的表現,小編認為沒什麼可以對比,因為《正義聯盟》中,超人可以碾壓「五巨頭」,《復仇者聯盟4》中,驚奇隊長可以與吊打「三巨頭」的滅霸打的有來有回,佔據上風。
所以準確的說,兩人電影中的表現,沒什麼可比性,但唯有一條——速度,小編認為可以對比:
首先「驚奇隊長」能夠穿越宇宙支援「地球」,其速度絕對不低,但漫威電影宇宙中,宇宙穿梭靠的是「蟲洞」,所以其實驚奇隊長並未達到「光速或超光速」的速度,但從驚奇隊長穿過大氣層的速度來看,最起碼超過「音速」很多倍了。
但我們注意一個細節,《復仇者聯盟4》結尾大決戰中,「驚奇隊長」親自護送「無限手套」,全速飛行卻還是沒有快過滅霸的「雙刃刀」,晚了一步沒將手套送至麵包車位置。是她的速度慢了嗎?小編認為不是,而是「驚奇隊長」並不能瞬間達到高速,而要有一個逐漸加速的過程。
而《正義聯盟》中,非常明確,「超人」在瞬間就可以達到「閃電俠」的速度,從這一點上,我們可以分析,速度上,驚奇隊長不如超人,最起碼「啟速」就慢。
二、漫畫中的兩人:
漫畫中的兩人,就必須要分狀態對比了:
【1】常態對比:
漫威對於「常態驚奇隊長」的設定,是可以輕易舉起超過「100頓」的力量,擁有類似「蜘蛛感應」的感知能力。具有能量吸收並發射能力(包括魔法能量吸收),超光速飛行,等等。
而我們再來看一看「超人」,由於超人的歷史較長,關於常態超人,我們就用「新52」超人對比,最強戰績,將整個地球的重量壓在身上五天,只流了「一滴汗」,我認為,這一點完全可以超過驚奇隊長。
所以說,漫畫中的常態超人要強於常態驚奇隊長是毫無疑問的。
2.最強狀態對比:
「驚奇隊長」的最強狀態,就是我們通常說的「雙星」狀態,這個狀態的驚奇隊長,可以毀滅行星。但這裡要注意,「毀滅行星」不是「輕鬆毀滅行星」,在毀滅了幾顆行星之後,雙星狀態的驚奇隊長感到了「疲倦」。
而「超人」的最強狀態,不論是「白銀超人」、「金色超人」還是「思維超人」,基本上一個噴嚏吹走太陽系這麼誇張的力量都只能算是「基本技能」,能創造生命、改寫現實、甚至「創造多元宇宙」。其中思維超人還可以「打破第四面牆」,試圖與讀者交流。
我們可以確認,最強狀態的驚奇隊長與超人相比,可以說不是一個層面的。
延伸:為何要差這麼多:
同樣是創造一個超級英雄,為何相似類型的英雄,總感覺DC的藥強大一些。這也許僅僅是漫威於DC的「風格差異」。DC設計的英雄,對於能力的描述一向走「誇張」路線,毀天滅地都是常態,從各種形態的超人到閃電俠沃「10兆倍光速」的誇張速度,DC的風格就是強就要強到極限。
而同樣是用「腦洞」設計的人物,為何漫威的總感覺弱一些,這是因為漫威的風格就是要打造一些在有足夠「吸引力」的前提下,儘量「接地氣」一切的超級英雄。「斯坦·李」曾經公開的吐槽超人飛行沒有任何原理,而他設計的雷神「甩錘子」飛行相對真實一些。
所以說,並不是漫威的英雄一定比DC弱,也不是漫威編劇的腦洞不夠大,而是雙方「風格」不同。再說競爭如此激烈的時代,「錯位式」經營也非常正常,總不能你編一個英雄多厲害,我再針對你編一個更厲害的,這樣下去都沒法繼續編劇了。觀眾愛看人物的「能力」,同時人物的性格,故事的結構情節,「世界觀的規範程度」才是觀眾贏得觀眾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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