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善惡,這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在一個社會裡,一定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作為支撐。如果沒有法律的限制,沒有界限,那麼很多人就會變得肆無忌憚,加重強者對弱者的剝削和凌辱。這個社會不是沒有這樣的例子,1988年日本發生過一起慘烈的命案。
古田順子17歲,還是個高三的學生,她邊上學邊打工。那晚一如既往的打完工走在回家的路上,結果卻被不良少年踢倒在地。其中一名少年一腳踢到了順子的腰上,順子當時一臉懵逼,沒等她反應過來,又被一名少年扶起來,關心著順子是否受了傷,還說要送順子回家。
古田順子沒有想那麼多,她認為他是好人,結果坐上了「好少年」的車。後來他們一行人把她先帶到倉庫,然後又去了賓館,壞少年對她進行了猥褻。還有各種不可想像的暴行和虐待,順子無力反抗。十一月二十八日,那些少年強迫順子告訴父母說自己是離家出走了,順子只能照辦,這下順子求援的路完全被堵死了。
1989年1月4日,這一天是古田順子被囚禁的第41天。這一群少年因為賭博輸了幾十萬,將全部怒火撒在了順子身上,對她嚴加拷打。這一次,不良少年們將古田順子打死了。對此,他們毫不畏懼,將順子裝進了一個空的汽油桶,裡面充滿了水泥。隨後,他們又將水桶扔進了公園。
古田順子的父母發現情況不對勁後選擇報警,警方在一起打架鬥毆事件中抓住了參與作案的其中一名劣跡少年。警方經過一番盤問,得知他們殺害了古田順子的事情。經過連夜搜查,警方發現了古田順子的屍體,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也被抓獲。
該事件一經曝光,在日本全社會引起了軒然大波,每個人都想重新審判這些兇殘的罪犯。但罪犯都是未成年人,法庭只判了有期徒刑,第二次判決的結果也是如此,引起了所有日本民眾的不滿,這群畜生如此殘忍地殘暴行徑,最終卻沒有死刑。最後審理時,一人被判20年,另三人最多被判9年,因為根據當時日本的法律,未成年人不能被判處死刑,最高刑期僅為20年。
付出了生命的代價,結果四個未成年卻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實在是很讓人憤怒。其中也顯示出法律的不完善性,這麼多年過去了,最長的犯人也被判出獄了,他們也過著隱姓埋名的生活,可是古田順子也再也回不去了。日本政府很快就修改了《少年法》。人的善惡與家庭教育、環境有很大的關係,希望每個父母都能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更好地教導孩子懂得保護自己,也希望社會上少發生這樣的事。現在社會,是有未成年保護法,他們並不能因為法律給的保護傘而肆無忌憚地傷害別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