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離婚不滿2年仍按原家庭房查」的消息傳得沸沸揚揚,消息是否屬實?
下午,合肥官媒針對這則傳聞諮詢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得到實錘回覆:這一信息屬實。
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限購諮詢窗口人士解答稱:市民從提交查詢材料日起往前推,如果申請人離婚未滿2年,則按照原家庭進行房查。
業內人士表示,這一政策的執行,在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時,可以防止通過「假離婚」手段獲取購房資格,有效封堵「假離婚」炒房漏洞。
這是自2020年12月23日合肥嚴查社保補繳之後,一個月內官方再次針對合肥購房條件作出調整。
12月23日網傳補繳社保通道被堵,正在走交易流程中的部分買方被告知沒有購房資格,部分房產交易暫停、房東退單等一系列「後遺症」紛至沓來。
在網傳消息滿天飛八天之後,12月31日,合肥房管局引用了早在2016年就發布的通知並聲明:購房資格核查中,對於追溯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繳納證明不予認可。
此前,合肥房管局在回復一位建議合肥推行「公證搖號買房」的網友時,首次提到了:積極支持首套剛需住房群體的需求。
一個月內,兩次做出政策調整,合肥還將採取什麼樣的手段調整「局部過熱」的樓市現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