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一個新規定,在2020年3月份起,當時的公安部交管局就開始通過了法規,自6月1日起全國執行「一盔一帶」執法處罰的規定,當時還引發了搶購頭盔的熱潮。但是由於規定出來的比較倉促,要求時間太短,引發了不少不滿,後來暫緩執行。現在又過了半年了,那麼在新的一年重新執行「電動自行車戴頭盔」,也是正常的。
其實只要超過了時速20公裡,就應該佩戴頭盔,因為從安全措施上這樣對騎行人的保護最好。所以我們看到很多自行車賽車運動中,也都必須要佩戴頭盔,因為他們的騎行速度快,超過了20公裡的速度。那麼現在城市的電動車時速肯定是超過20公裡每小時,確實是應該戴頭盔的。
帶有頭盔的好處,自然大家都很清楚。可以有效防護頭部安全,減少事故造成的傷害,過去統計可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佩戴頭盔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5倍,致命傷不戴頭盔是戴頭盔的1.5倍,。為了自己的安全,戴上頭盔不是挺好的嗎?在國外,只要是類似的騎行活動,頭盔都是法定必須佩戴的。
但是很多人不理解,認為戴頭盔不方便,這種認識是錯誤的。帶頭盔不會造成視野的不方便。而且還反覆提示自己不要超速。當然有可能夏天戴頭盔會感覺到悶熱,但是為了安全這是算什麼呢?
就如同當年摩託車普及時,很多人就不喜歡戴頭盔,後來公安部強制要求必須戴頭盔。即使是在南方炎熱天氣也需要戴上。最終挽救了多少人的性命啊。
什麼不方便能大過生命啊?只要對自己的生命負責,那麼所有的藉口都是可以被忽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