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報訊 朱女士家住錢塘新區白楊街道伊薩卡綺風苑9樓,今天早上6點40分,她正在臥室裡鍛鍊,忽然聽到孩子在客廳裡大喊:「媽媽,被子著火啦!」
朱女士快步跑到客廳一看,曬在陽臺窗戶上的被子已經被引燃了,冒著黑煙,還有火星在棉胎裡閃爍,被子上面插著一截菸頭,也已經燻得發黑。
「當時棉被燒得都虛掉了,甩起來怕火星散開,我不敢自己處理,就趕緊打了119和110。」朱女士說,黑煙不斷往外冒,家裡都充斥著一股難聞的焦味。
白楊消防救援站接到支隊指揮中心調度後,出動2車10人趕赴現場處置。6點48分,消防員趕到現場時,明火已經被小區保安撲滅,但仍然有煙冒出。
為了防止棉被復燃,保安把整條被子收進屋裡,浸到水盆中。
現場可以看到,棉被大面積發黑,窗臺外的不鏽鋼架子也留下了火燒痕跡,還有一些被燒化的棉絮、棉條散落在窗外的平臺上。
朱女士驚魂未定,說起樓上丟菸頭的事情,甚至委屈地哭了起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除了菸頭,什麼大大小小的東西都往樓下扔。」
朱女士一家是新杭州人,搬進伊薩卡綺風苑3年了,她住的這幢樓,共有34層。
對於高空拋物,她是又生氣又無奈。
「掉東西最多的就是客廳陽臺這裡,這個窗戶比旁邊凸出去一部分,有風的時候,就會有垃圾被吹進來。」家裡都掉進過哪些東西?朱女士說,有大團的頭髮、散碎的生活垃圾、各種包裝袋,還有用過的保險套。
最誇張的一次,是一個大大的鞋盒,直接從窗戶口掉進來,「啪」的一聲巨響,把朱女士和孩子都嚇了一跳。好在當時陽臺沒人,鞋盒沒砸到什麼東西。
晾曬衣物也是提心弔膽。
今年年初,朱女士把棉襖和棉被晾在窗外,去收的時候卻發現被人潑了髒水,衣服被子全溼了,還有一股難聞的怪味。
還有一次,剛洗好的被子晾在外面,有菸頭掉下來,在被子上燒出一個黑洞。
「那次還好發現及時,被子又是溼的,我想想事情不大,就沒有報警,這次真的是太嚇人了……」朱女士說,之前也和小區物業反映過很多次,但保安每次也只能上樓口頭提醒一下,找不到丟東西的人,問題也沒有從根本上得以解決。
一旁的鄰居也跟民警說,棉被著火不是一次兩次了,自己家也掉進過各種各樣的垃圾,小區高空拋物的情況比較嚴重。
朱女士也和樓裡部分住戶溝通過,大家願意自己籌錢裝一個防高空拋物的攝像頭,但她把這個想法反映給物業後,物業遲遲沒有動作。
「一開始說是小區會統一弄,拖了一段時間以後,又說有個別業主代表不同意,這事就這麼擱在那裡。」
這次選擇報警,朱女士說,自己是實在忍無可忍了。
「大家都有僥倖心理,覺得沒出大事就不要緊,但等到真的出事就來不及了!」朱女士已經把這次掉在被子上的菸頭用紙巾包好收了起來,她說,如果有必要,會把菸頭送去做DNA檢測,找出這個丟菸頭的人。
據悉,聞潮派出所接到報警後,已經將此事移交社區民警和社區、物業處理,目前具體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近幾年報導過的高空拋物事件
2015年5月,伊薩卡國際城浩澤園某幢17樓,趙女士的媽媽送小孩上學回到家,聞到一股燒焦味,曬在外面的棉被起火,趕緊操起拖把去滅火,棉被掉下去,掛在15樓陽臺上,這戶人家正好有人在,又把著火的棉被打了下去……
2017年11月,丁橋丁蘭街道北城楓景園小區,某幢2單元11樓一戶人家起火,過火面積大約4平方米,燃燒物質為衣物和空調外機,原因也可能是菸頭導致。
2018年4月,西湖區世紀新城×幢×單元電梯口,一床白棉絮攤在椅子上,棉絮中間有個被火燒穿的大洞,洞口貼了一張紙,上寫:警示!切勿高空扔菸頭。
2019年,江幹區金地格林格林小區從樓上飛下來一把菜刀,還好沒砸到人。
2020年8月15日,下沙東城大廈住戶竟然拋了一坨大便下來,砸中一個外賣小哥,外賣小哥憤怒報警。
昨天微信推送這條新聞後,許多網友留言譴責高空拋物不文明行為:
銀八先生:人住進高層,素質還在底層。
男高音:低素質的人必須為其行為付出法律代價。
還有很多網友支持安裝防高空拋物攝像頭:
馬靜:每個小區都有高空拋物現象,住樓層低的業主苦不堪言,希望政府要求開發商造房子將對空的高清攝像頭接起來,這樣才能對付那些素質差的人,大多數業主才能安居樂業,這也應成為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一部分。
大E:支持全面推廣攝像頭,樓上丟東西太危險了。
杭州各小區紛紛安裝防高空拋物攝像頭
高空拋物一直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不僅是不文明的行為,還會造成許多的安全隱患,對他人的人身安全也是極大的威脅。
為了防止高空拋物,杭州很多小區開始考慮安裝防高空拋物攝像頭,效果顯著。高空拋物頻發的相墅花園小區去年安裝了35臺高空攝像機後,投訴率下降超過6成。餘杭昌運裡小區17幢高樓裝了47個防高空拋物攝像頭後,半年多沒發生一起高空拋物。
而且這些廣角攝像頭的距離和角度都是經過調試的,不會拍到住戶家裡,不用擔心隱私問題。
記者走訪了解到,很多小區都在計劃安裝防高空拋物攝像頭,但多數卡在資金上,安裝的資金從哪裡來?有的需要業主集資,有的需要動用小區的維修基金,這些都需要經過業主同意,如果同意安裝的業主沒有達到一定比例,這事就辦不成。
如果難以確定具體拋物人可能加害的整幢建築物的使用人都要承擔補償責任
浙江楷立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凌斌:
根據法律的規定,肇事者因高空拋物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無法查明拋物人,那麼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說,如果難以確定具體拋物人,那麼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不是拋物人,否則,可能加害的整幢建築物的使用人都要承擔補償責任。
另外,在肇事者已經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情況下,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行為人為了傷害、殺害特定人員而故意實施高空拋物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