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先來看兩起案例:
2018年2月1日,來自河南的李某提著行李到玉林火車站,準備搭車回家過年。進站接受安全檢查時,安檢人員在李某的包裡翻出了李某原來打算削水果的彈簧刀,當被告知彈簧刀屬於禁止攜帶的管制刀具時!
之後,他被玉林鐵路派出所的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了拘留處罰。
2018年5月14日晚,河南機場警方在開展的「春雷」治安專項整治行動期間,發現一輛白色轎車形跡可疑,立即對該車和駕駛員紀某展開盤查工作,從該車左前門內側發現一把匕首,刀刃十分鋒利,屬於管制刀具,紀某對自己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當晚,紀某因違法攜帶管制刀具被河南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依法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以上兩起案例,都是行為人攜帶管制類刀具進入公共場所,警方依據法律條款依法對違法人進行了治安拘留。
那麼究竟什麼是管制刀具呢?為了讓大家更好了解什麼是管制刀具,怎樣才能不觸犯法律法規,蜀黍認為十分有必要給大伙兒強調一下管制刀具那些事兒!
如何理解「非法攜帶管制刀具」行為?是指當事人存在非法目的而攜帶管制刀具的行為才構成違法?
對於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行為,並不需要當事人存在非法目的才構成,只要存在非法攜帶行為,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俗話說「刀劍無眼」,攜帶管制刀具者一旦與他人發生糾紛就可能拔刀相向,造成的後果不可設想。
什麼樣的刀屬於管制刀具?
蜀黍提示,凡符合下列5種標準之一的,都是管制刀具:
一、凡符合下列標準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管制刀具:
1、匕首:帶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於60度的單刃、雙刃或多刃尖刀。
2、三稜刮刀:具有三個刀刃的機械加工用刀具
3.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刀身展開或彈出後,可被刀柄內的彈簧或卡鎖固定自鎖的摺疊刀具
4、其他相類似的單刃、雙刃、三稜尖刀:刀尖角度小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15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於60度,刀身長度超過220毫米的各類單刃、雙刃和多刃刀具
未開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徑R大於2.5毫米的各類武術、工藝、禮品等刀具不屬於管制刀具範疇。
少數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馬刀等刀具的管制範圍認定標準,由少數民族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參照本標準制定。
以上這些刀都不能帶入公共場所,否則將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
相關法律連結:《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
非法攜帶槍枝、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枝、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運輸工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春節即將來臨,客流聚升,大量的返鄉、學生將會踏上回家的,請大家記住:火車站、汽車站就屬於公共場合。為了廣大市民的人身安全,奉勸各位,最好不要攜帶管制刀具在火車站、汽車站乘車,更不要帶著管制刀具在人員密集的公共場合瞎晃悠,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將受到法律嚴懲!
如果遇有人攜帶管制刀具,該怎麼辦?警察蜀黍:好辦,第一時間舉報!
信息來源:藏藍觀察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