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公安交管部門組織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了「逢五」嚴管嚴查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統一行動,出動警力920餘人次,巡查車280餘輛次,設置點位148處,共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6373起。其中,查處公路重點交通違法行為40起,貨車載人違法432起,酒後駕駛28起,危險品重點違法21起,貨運車輛重點違法行為398起。
持續嚴管酒駕違法
此次行動中,共查處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28起,當日21時許,在西青區中北大道沿線,有兩名酒司機先後落網。記者在現場看到,公安西青分局交警支隊在中北大道設置檢查點位,對過往車輛逐車進行酒精檢測,21時許,一輛牌照號為京LAR4XX的小客車行近時見民警示意接受檢查,駕駛人黃某將車輛靠路邊停下,經檢測,黃某當時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75.1毫克,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黃某表示自己平時沒有飲酒習慣,今天在飯局應酬時飲下了一杯啤酒,自認為覺得離家不遠就忽略了安全。民警依法予以黃某罰款18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15分鐘後,一輛牌照號為津MGX8XX的小客車在距離檢查點位20米處停車,駕駛人快速下車竄入一旁綠化帶,被及時趕到的民警控制。民警詢問過程中,該男子始終強調自己急著要小便,遲遲未能出示駕駛證。經現場檢測,該男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達199.7毫克,民警依法傳喚其至楊柳青大隊進一步調查。目前,抽血檢驗結果仍在進一步等待中,若確認醉駕違法行為,該男子將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還將追究相應刑事責任。
嚴格查處貨車超載
此次行動還與京津冀聯合治超行動有機結合,執勤警力採取定點攔檢和流動巡查相結合的勤務模式,緊盯重型半掛貨車、重型自卸貨車等重點車輛,對有超載嫌疑的車輛做到逢車必檢,對超限超載的貨車嚴格依法處罰。
9月5日4時36分,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隊河西務大隊在武香公路攔檢一輛號牌為津AR57XX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經大孟莊超限站過磅檢測,這輛限重42噸的車輛總重已達65.1噸,超載23.1噸,超載幅度為55%。5時40分許,民警又在京塘公路與廊良公路交口發現一輛超載的重型非載貨專項作業車,該車車貨限重25噸,經檢測車貨總重達42.66噸,超載17.66噸,超限幅度為70.64%。17時44分,東馬圈大隊民警在高王公路查獲一輛超載的重型自卸貨車,該車車貨限重25噸,經過磅檢測,實際車貨總重約達47噸。民警當場對3名實施「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予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
(焦軒 滕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