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12月23日,據港媒報導,法院裁定周星馳被前女友於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投資佣金一案,於文鳳敗訴,並要向周星馳支付訴訟費。
此前,周星馳現身本案庭審。圖/視覺中國
周星馳代理律師表示,周星馳作為本案的被告人,自始至終都是一個被動的角色,希望這件事能就此畫上句號。>>>周星馳到庭應訴,回應於文鳳所稱10%佣金僅是「心意」
此前,於文鳳律師曾表示,其與周星馳在1997年至2010年交往期間,曾籤署協議,由於文鳳擔任周星馳公司的財務顧問,並為其提供理財服務。周星馳曾提出分配10%的投資利潤給女方,但至今仍拖欠其7000萬港元。不過周星馳律師表示,「給對方10%的投資利潤」僅僅是周星馳熱戀時的「情話」,並非商業決定,沒有法律約束力。
新京報編輯 吳冬妮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