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翻騰雲水怒,五洲震蕩風雷激。
要掃除一切害人蟲。全無敵。
——毛澤東
2020年年7月1日,將來的歷史書上註定要寫上一筆的日子。今天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正式施行,標誌著從今以後香港作為國際間諜之都的歷史使命結束了,與此相伴的是美國40年來對華「和平演變」政策的失敗。
新中國成立以來,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從未停止過多華的顛覆活動,尤其是在蘇聯解體之後更是從最初的軍事挑釁和偵查到後來的輿論戰、宣傳站、間諜戰,行動愈發猖獗,手段越發隱蔽毒辣。其以香港為基地培養了一大批NGO組織(非政府組織),像其中臭名昭著有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等等。這些組織打著民間機構的幌子,實則拿著美國政府的經費,在世界各地大搞間諜顛覆活動,之前的東歐劇變、阿拉伯之春、敘利亞內亂就是他們的「傑作」。香港此前的亂象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便是這些境外勢力夥同香港的反動組織在背後搗鬼。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有1000多工作人員,比駐中國大使館還多得多,長期搞顛覆活動。這些人和組織的存在讓香港成為了「國際間諜之都」,西方反華勢力的橋頭堡。
這些組織在網絡和媒體上上散布港獨言論,煽動香港普通民眾和政府對立,比如臭名昭著的《蘋果日報》就是他們的主陣地之一。生活中他們打著職業培訓的幌子,組織婦女和工人培訓,煽動他們為了所謂自由民主像中東國家那樣去搞顛覆活動。不光在香港,他們同樣也把觸手伸到內地,早前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指控的番禺打工族工資處理服務部主任曾飛洋,便是以免費維權為幌子,長期接受境外勢力資助,擾亂境內勞務市場,製造糾紛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像這樣的實例還只是冰山一角。在他們的不斷宣傳煽動下,香港很多年輕群體被忽悠瘸了。這些人一部分因為生活壓力大想找機會洩憤,還有一部分則是完全不明事理被洗腦成了廢青,最後便演變成一幕幕可笑的鬧劇,像佔中、打砸搶燒等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
本來香港《基本法》中規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有責任自行制定國家安全法律,但因為港獨勢力從中作梗,不斷組織鬧事導致立法過程屢屢受阻,一推再推。如今全國人大常委會直接出手制定國安法,這些港獨分子和間諜分子再也囂張不了了。早在國安法正式施行之前以黃之鋒、周庭、羅冠聰為首的港獨分子就已經聞風喪膽了,紛紛退群的退群,解散的解散,甚至港獨頭目黎智英想直接偷渡潛逃卻沒人敢接。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也變賣了宿舍樓準備跑路了,這些人一時間是樹倒猢猻散,醜態百出。
國安法的條例內容可以說拳拳到肉打到這些港獨分裂勢力身上例如:
第五十五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提出,並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由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對本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一)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的;
(二)出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的;
(三)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
第五十六條 根據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管轄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由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負責立案偵查,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有關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法院行使審判權。
第六十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員依據本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持有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制發的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人員和車輛等在執行職務時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人員檢查、搜查和扣押。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員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豁免。
也就是說國安法的實施過程從人員、執法、審判都是有中央政府直接派遣的駐港安全部門負責,不受香港行政部門幹涉。這些港獨分子再想鑽法律的空子逃脫制裁絕無可能。
小小寰球,有幾個蒼蠅碰壁。
嗡嗡叫,幾聲悽厲,幾聲抽泣。
從今往後這些蒼銀們再想搞破壞就得掂量掂量法律的制裁了,香港的人民群眾也可以安心下來工作生活,不用再收到這些人多侵擾。在如今中美博弈的大背景下,國安法的出臺表現了中國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香港問題已經拖了太久了。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這次國安法的施行無異於一記重拳,讓香港間諜之都的歷史一去不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