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並非法外之地,發布未經查實的信息應該謹慎。近日,一則「拐賣兒童」的信息在潮陽區貴嶼鎮群眾的微信群上迅速傳播,引發多方關注。潮陽公安機關迅速介入偵查,很快發現這竟然是一起謠言。目前,散布謠言的違法人員盧某旋已被公安機關依法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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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下午3點多,潮陽公安機關發現,一網民在微信群傳播一則拐賣小孩的信息。貴嶼派出所聞訊而動,立即展開調查。經核查,該信息為虛假信息。隨後,民警根據線索,迅速抓獲涉嫌造謠的違法人員盧某旋。
經查,盧某旋交代,她在微信群中看到一條拐賣小孩的信息,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就將信息轉發到兩個微信群。在民警的教育下,違法人員盧某旋懊悔不已,「我錯在不懂法律,看到(帖子)就直接轉發了,沒經過核實,這次吸取教訓,今後不隨便轉發」。
目前,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對盧某旋散布謠言的行為進行處罰。
普法
課堂
刻意傳播不實信息,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涉嫌違反《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友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