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原標題:廣信材料近四折低價轉讓子公司給實控人 ,新業績增長點陡變低效資產遭監管問詢
兩年前斥資3000萬增資,如今選擇低價轉讓給實控人,廣信材料(300537.SZ)對自己增資的子公司做出了不同的估值判斷。
12月10日,廣信材料發布「關於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權暨關聯交易的公告 」稱,公司與李有明於2020年12月9日籤署《東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權購買框架協議》(下稱《股權購買協議》),經過綜合評估,公司擬將持有的東莞市航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下稱東莞航盛)60%的股權作價1875萬元轉讓給李有明。
上述公告顯示,李有明為廣信材料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總經理,因此這是一次關聯交易。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注意到,就在近兩年前,廣信材料對東莞航盛以增資方式獲得其60%股權。
2018年12月20日,廣信材料發布了對外投資公告,「公司與東莞航盛及其現有股東黃繼宏、裴祥宇、蔣傳政、蔣斌、徐桂有、田秀麗於2018年12月19日籤訂《投資協議》。公司以現金形式向東莞航盛出資3000萬元,認購東莞航盛新增註冊資本3000萬元,增資完成後公司佔東莞航盛60%股權。」
按照當時的介紹,東莞航盛是一家專注於高性能鋰離子電池電解液的開發、製造和銷售的高新科技企業,屬於新能源行業的細分行業。
對於這次投資,廣信材料的解釋是「公司有意通過進入新能源領域進一步開發下遊市場,培育公司新的業績增長點和產業協同效應,不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但是,兩年不到的時間裡,廣信材料就把東莞航盛60%的股權作價1875萬元轉讓給公司實際控制人,理由是剝離了東莞航盛60%股權之後「將有利於企業瘦身,剝離低效資產,優化企業資產結構,聚焦公司主業。」
兩年不到的時間裡,曾經的「新的業績增長點」就變成了「低效資產」,廣信材料當年是怎麼做的投資決策?對於投資者而言,廣信材料這上述兩段描述,究竟該相信哪一個呢?
按照廣信材料的公告顯示,本次股權出售以2020年10月30日作為定價基準日,以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上海分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為定價依據,同時參考沃克森(北京)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最終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為1875萬元,而這一價格較廣信材料當年以3000萬元增資獲得了東莞航盛60%股權低了1125萬元。
深交所在12月10日也對廣信材料此次向實際控制人轉讓東莞航盛60%股權出具了關注函,要求上市公司「補充披露為本次股權轉讓出具的東莞航盛相關審計報告以及評估報告,詳細說明本次評估所採用的評估方法、評估價值較帳面價值的差異情況及原因」,以及「說明此前增資與本次轉讓時點東莞航盛的經營狀況、評估值的差異情況及其原因,並結合前述情況說明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出售價格低於前次增資作價的原因,充分說明本次交易定價的依據及公允性、合理性。」
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還注意到,廣信材料當年投資東莞航盛的時候與東莞航盛原股東黃繼宇、裴祥宇、蔣傳政、蔣斌、徐桂有、田秀麗等人籤署過業績承諾,即東莞航盛「2019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不低於500萬元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的淨利潤不利於800萬元,2020年度扣非後淨利潤不低於1200萬元或扣非前淨利潤不利於1600萬元,2021年度扣非後淨利潤不低於1500萬元或扣非前淨利潤不利於2000萬元,如未實現承諾業績,應以現金或所持東莞航盛股份進行補償。」
廣信材料披露的信息顯示,東莞航盛2019年淨利潤為1900.73萬元,2020年1-10月淨利潤為-851.26萬元。
實際上,東莞航盛還處於業績承諾期,而廣信材料卻突然作出將其轉讓給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有明的決定有點令人匪夷所思。
深交所要求廣信材料說明「本次交易完成後與業績補償方相關業績承諾履行的後續安排,是否涉及承諾變更以及已履行的程序,本次交易定價是否考慮了東莞航盛預計業績實現情況以及業績補償的影響、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有一點值得注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廣信材料對東莞航盛及其子公司實際擔保餘額為1900萬元,為東莞航盛及其子公司共計提供借款1700萬元。
對於解決措施,廣信材料的公告表示,雙方同意,2020年12月31日前,「公司解除其為東莞航盛及其相關子公司債務提供全部擔保 4500萬元,受讓方李有明應採取措施或提供資金配合公司解除其目前為東莞航盛及其相關子公司債務實際擔保餘額為1900萬元;東莞航盛及其相關子公司應償還所欠公司的1700萬元借款,受讓方李有明應採取措施或提供資金保證上述借款如期償還。」
深交所還要求廣信材料,「補充披露本次股權轉讓相關會計處理、預計產生的損益以及對你公司本期及未來期間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不過,該次股權出售還需要獲得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通過,不知道12月25日股東大會召開之時,廣信材料的投資者會選擇怎樣的投票結果。
(作者:韓迅 編輯:朱益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