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網紅魚「莽子」
大眾網·海報新聞重慶5月3日訊(記者 鄧波)近日,重慶大渡口公園的網紅魚莽子離奇「失蹤」,這可急壞了不少喜歡莽子的重慶市民們。重慶本地媒體紛紛報導莽子失蹤之事,並呼籲市民提供相關線索;關心莽子去向的市民們也紛紛轉發相關視頻,尋找偷走莽子的小偷。
5月1日,重慶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重慶」發布警情通報,稱偷走莽子的四個人已經被行政拘留。但很可惜的是,深受市民們喜愛的明星魚「莽子」卻無法再回到它生活了10多年的家了。對這幾名偷走莽子並致其死亡的人到底該如何處理,是適用治安處罰法還是刑法,在當地也引發了一場關注和爭議。
城市名片 深受老少喜愛
莽(mang),讀一聲,重慶方言,寓意墩厚、樸實、莽撞、傻氣......在過去四川重慶一帶,人們認為小孩的小名取得越土氣的小孩越好帶,因此在鄉間,叫「狗兒」「莽娃」「莽子」的大有人在。網紅魚「莽子」得名如此,也可以看出重慶市民對它的喜愛程度。
「莽子很通人性,聽得懂人話,只要招呼它,它就遊過來了。」據大渡口公園管理處的工作人員介紹,莽子是一條烏黑的大鯉魚,長約一米,重約40來斤,10多年前被市民送到公園池塘裡後就因其頗具靈性、聽得懂市民招呼而深受公園遊客的喜愛。
據在公園周邊流動擺攤賣冰粉涼蝦的唐阿姨介紹,莽子很乖,不管人距離它多遠,只要一喊「莽子」,它就很乖地遊著跟過來,還會主動仰著頭讓市民往嘴裡餵飼料。
莽子曾經居住的池塘
市民們紛紛轉發相關微信,尋找偷走莽子的小偷
「周圍很多小朋友都很喜歡莽子,假期都來這兒餵它。」住在公園附近的劉先生告訴記者,明星魚莽子深受周邊小朋友的喜愛,很多小朋友的童年都是莽子伴著長大的。5月2日,記者在大渡口公園實地探訪時,發現有不少小朋友還在高呼「莽子莽子」,同時問父母莽子去哪兒了。
「莽子被人偷走了,公園裡的魚是公共財產,不能亂拿。」市民吳先生一邊向女兒解釋莽子的去向,一邊普及法律知識。
「莽子給周圍居民帶來了很多快樂,就是因為莽子,所以才吸引了很多市民。」劉阿姨這麼評價莽子,但莽子現在沒得了,周圍來耍的人都少了。劉阿姨非常懷念莽子,她希望一定要嚴懲小偷。記者在現場了解到,現場不少市民都是因為在網上看到莽子被偷的新聞後,特意趕過來看看的。
周邊居民在投食
「莽子可以說是我們大渡口區的一塊城市名片了。」五十來歲的市民明先生告訴記者。莽子非常出名,是一條明星魚,周邊的人都曉得它,像《天天630》(重慶衛視的一檔民生節目)這些媒體也來報導過。「我以前很喜歡逗它,現在莽子沒得了,感覺公園不好耍了。」話說完,明先生嘆了口氣,走出了公園。
5月2日,記者來到莽子曾經居住的魚塘實地探訪時,仍有不少市民在討論莽子被偷的事情,還有的市民詢問公園工作人員是否已經找到了。當得知莽子已經不能回到公園時,市民陳先生一臉的不敢相信,他說:「我們平時又不上網,哪裡曉得莽子沒得了嘛。偷魚的太沒得素質了!」
小偷酒後臨時起意 該如何處罰引發關注
「當時有遊客發現魚少了,市民也發現有很久沒看到莽子了。」據在公園裡賣魚食的丁先生介紹,大家開始察覺有幾天沒見莽子的時候,以為是它被遊客嚇到了,所以就再觀察了幾天。
後來發現,不管是早上乘涼,還是去餵魚食,莽子始終沒有出現,就覺得有點不對勁了,於是就去調取了監控錄像,看到4月23號晚上有人在公園的池塘裡用漁網網魚,隨即報了警。
根據公園管理處提供的視頻顯示,莽子是被人用專業漁網網走的,在被漁網網住和快被拉到岸上時,莽子還曾用力扑打水面希望擺脫漁網,但最後還是被四名小偷合力擄走。
從視頻裡可以看到,擄走莽子的是兩男兩女,兩名男子負責拉網捕魚,兩名女子負責望風。在小偷下手期間,有路人經過,但遺憾的是,小偷偷魚的行為並沒有引起路人的警覺。在兩名男子將莽子拉上岸後,一名女子取來了編織袋,四人合力將莽子裝進袋子裡。其中一名女子費力地將莽子提走,另一名女子則用塑料桶裝走其他魚,隨即四人便消失在黑夜裡。
當莽子被偷後,立即引起了重慶本地媒體的高度關注,呼籲市民提供莽子及小偷的相關線索;當地居民也紛紛轉發相關視頻尋找小偷,「重慶網紅魚莽子被偷」的話題登上了微博熱搜。在輿論的壓力下,小偷四人在5月1日向警方投案自首。但遺憾的是,莽子已無法再回到生活十多年的池塘裡了。
5月1日下午,重慶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重慶」發布警情通報,4月25日上午,大渡口區警方接報警,稱該區公園一條明星鯉魚「莽子」被人偷走。「莽子」系一條重約40斤的鯉魚,是大渡口公園的名片,深受遊客喜愛,牽掛著很多市民的情懷。大渡口區警方通過調取監控、走訪調查、迅速鎖定李某(男,27歲)等四人。迫於警方壓力,李某四人今日向警方主動投案。
據交待,4月23日22時許 ,四人在大渡口公園附近一餐館就餐飲酒後,臨時起意到公園池塘用漁網捕撈魚。四人並不知道自己偷捕的是一條明星魚。據了解,明星魚「莽子」已無法再回到公園池塘了。目前,四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我聽到有人說,這四個人是想成為網紅,想通過直播吃莽子走紅。」公園裡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偷偷盜的動機是想成為網紅,但此消息沒有得到官方證實。
「希望小偷可以得到嚴懲。」市民易先生說,小偷太沒素質了,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偷走莽子,真是想不通。在重慶網紅魚被偷登上熱搜後,網友們也紛紛表示希望一定要嚴懲小偷。
在四名小偷投案自首後,市民及廣大網民們對於四名嫌疑人會被怎麼處理極為關注。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就此採訪了北京望和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關欣律師。
據關律師介紹,從目前的官方通報來看,小偷目前僅僅是行政拘留而非刑事拘留。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至於為什麼是以治安處理的方式進行處罰,關律師解釋說,因為單純從魚的屬性來說,莽子重40斤,根據市場價格,不過幾百元,而盜竊罪的量刑起點為1000元,四名嫌疑人的行為夠不上盜竊罪的數額,所以只能以治安處罰的方式進行懲處。但關律師同時表示,要是考慮莽子的社會價值,按照「明星」來算,莽子吸引當地民眾慕名而來餵食,又是當地的一張名片,肯定少說也得上萬元,這個數目可就是盜竊罪了。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