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經院哲學所研究的問題
這時期的哲學思想反映時代精神。傳統和權威佔有首要地位,學者極其信賴教會、奧古斯丁、柏拉圖或亞里斯多德以及修道院的命令或他們的學派。他們一方面肯定教會教義的真理性,同時又有極強烈的思辨欲望,於是儘可能以基督教信仰來解釋哲學,或以哲學來解釋基督教信仰,力圖予以調和。但是,在他們的工作中,信仰貫徹始終,神學是一切知識的王冠,是至高無上的科學。甚至在知識尚未形成、理性還沒弄清的地方,宗教的真理仍然為人信仰,而且因其有神秘性,有些人信仰更加堅定。思辨的神學不是被認為無用而遭擯棄,就是在雙重真理、即理性的真理和信仰的真理的原則中,尋求安慰。
教父哲學曾經致力於發揮和制定信條,把它們組織成為唯理的體系。經院哲學家登上舞臺時,醞釀的過程實際上已經結束,他們擁有固定的一套現成的教義。而且,還有組織起來的教士政權,能夠運用教會和國家這樣的武器,及時抵制任何持異議的人,以保衛其真理。
那時的問題是要構成一一個符合教義、即調和科學與信仰的思想體系。經院哲學家同在他們以前的希臘哲學家一樣,力求對事物作唯理的解釋,不過他們進行這種工作,懷有明確的預想的目的。他們已經知道某些基本真理,救世的格局本身是一個盡人皆知的事實,哲學家的任務是加以解釋,使它同其餘的知識聯繫起來,或使它容易理解。中世紀思想家肯定宗教信仰是合理的,理性和信仰一致,神聖的啟示和人類思維沒有矛盾。縱然某些宗教真理超越人類理性,但信仰是知識的另一來源,這種真理還會由信仰保證。在這種情況下,容有各種作法。
思想家可以從基督教的世界觀入手,藉助某種哲學或某種個別的哲學體系予以證明。他自已也可以構成一個符合基督教原理的哲學體系。或者他可以關注同神學沒有直接聯繫的問題,無論如何,教義是有統率作用的原則。經院哲學家不會明知而故意承認同基本信條相矛盾的命題,至少不能不加以解釋,以免使教義的真理遭受損害。他還會以某種方式,確信兩個縱然矛盾但同樣正確的命題,而不拋棄教義。
02經院哲學的特徵
經院哲學的目的決定了它的方法,只要它的目的在於論證早已被肯定的命題,它就會主要運用演繹法。這些命題的性質以及加以證明的必要性,說明經院哲學其他一些特徵。經院哲學家主要感興趣的對象,是超驗的世界、上帝的世界、天使和聖人。他們的思想不關注現象世界中的事物,而關注不可見的精神領域。
這說明經院哲學極為推崇神學,而相對地不重視自然科學和精神科學。這還說明他們沒有用經驗的方法從事研究他們感興趣的課題、即心理學和倫理學。他們不注意靈魂如何活動,而注意它的終極的性質和歸宿他們認為這不可能通過分析其內容而求得理解。藉助經驗世界,似乎也不能回答倫理學的問題。同上帝融合的幸福生活是至善,這是已經解決了的,但是,不能用經驗的方法尋求享受這種生活的途徑。這是由神聖的恩惠賜予執行上帝意旨的人的。順從上帝的意旨是是非的標準。上帝希望什麼, 不可能由分析經驗而發現,那是神聖的啟示。經院哲學的倫理學不能放棄神學的陣地。
事實上經院哲學家所主要關心的世界不是感官所知覺的世界,他們依靠思維來尋求知識。因此,他們認為邏輯是一項極為重要的研究項目,特別是演繹或三段論式的邏輯,即他們用以追求真理的方法的邏輯。在這一領域裡,經院哲學家不但分析邏輯過程,而且特別發揮那些已經好歹變成人類文化遺產部分的概念,表現出極為精微細緻的精神。他們沒有使認識論有很大的進步,沒有像通常的情況那樣,感到知識的可能性和限度是可以推敲的:他們對人類理性能夠達到某種真理懷有堅定不移的信心。當然,唯名論者研究了知識的確實性問題,但是,唯名論者已經不再是真正的經院哲學家了。
03經院哲學的階段
經院哲學可以分成幾個重要階段。我們已經注意到約翰●司各脫.伊裡傑納。雖然他的思想不是典型的經院哲學的體系,他卻是經院哲學運動的先鋒。這一時期從九世紀開始,終於十二世紀,主要受柏拉圖思想的影響。柏拉圖主義、新柏拉圖主義和奧古斯丁主義是佔主導地位的暫學流派。按照柏拉圖的理論來解釋,理念或一般概念是事物的真實本質,並先於事物而存在(univer-salia sunt realia ante res)。 這是柏拉圖式的唯實論,安瑟倫是主要代表。十三世紀,亞里斯多德的哲學興起,基督教同這位希臘的偉大思想家結合起來,這時一般概念被認為是實在的,不過不先於事物,而在事物之中(universalia sunt realia in rebus)。這種學說叫作亞里斯多德式的唯實論。十三世紀是個體系內容廣泛的時期,主要的思想家有博學多才的大阿爾伯特和託馬斯.阿奎那。
從經院哲學的觀點來看,十四世紀是繼繁榮之後的衰敗時期,這時期人們認為一般概念不是事物的本質,而僅僅是人心中的概念或文字、名稱(nomina),只有個別的事物是實在的( universalia suntrealia post reS)。這是唯名論。約翰●鄧.司各脫和奧卡姆的威廉是這一運動的領袖,其結果則破壞了經院哲學的前提。
經院哲學的唯實論同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一樣,認為字宙是理想的字宙,是理念或形式的體系,這些理念或形式總會作為事物本質的性質反映在現象世界裡。宇宙是合乎理性和邏輯的世界,因此是能夠被人思維清楚的,其中所表現的理性同顯現於人心中的理性是相同的。使一類事物具有現在那種樣子的形式,同人類的思想或一般的觀念是一致的。
如果一般的觀念僅僅是人類頭腦中的思想,或者更糟的是僅僅是名稱;如果沒有與它們一致的真實東西在事物之中或在事物以外,我們就不可能通過它們而認識事物,不可能掌握有關宇宙和一般概念的唯理的知識。認為理性有達到真理的能力這種信念,就會減弱或完全破滅。換言之,中世紀的哲學沒有始終維持經院哲學的原理,經院哲學在十四世紀就失勢了。
這說明理性和信仰以及哲學和宗教的結合不太緊密了。那種認為信仰的學說同關於理性的意見相一致的觀點,逐漸發生變化。有人指出,有些教義可以解釋或使之容易為人理解,其他一些教義則超越理性。還有人認為教義不能解釋,教義根本不是哲學知識的對象,宗教的真理超出理性所及的範圍,理性不能探索那些真理。這後一觀點等於擯棄了經院哲學本身,使哲學從教條神學的奴僕的地位解放出來。《完》
文章摘自《西方哲學史》增補修訂版 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