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星們都喜歡成立「個人工作室」?
近期媒體新聞爆出楊超越、趙麗穎先後成立個人工作室,明星們成立工作室屢見不鮮。那麼他們為什麼要成立工作室呢?今天我們來探討一下。
成立個人工作室對明星個人而言是有利於稅收優化的
成立個人工作室,其實本質上是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這個我們在工商信息的企業類型中可以看到。
在他們沒有成立個人工作室之前,只能以個人名義接拍廣告、代言、戲劇,那麼他們的收入所得就是「勞務報酬所得」。按照明星動輒百萬的收入來看,怎麼都得交45%的個稅。
那麼明星們想要合法合規的方式進行稅務優化時,個人工作室的作用就發揮出來了。
明星以工作室的名義對外承接廣告、拍片等業務,這樣他們的收入所得性質為「經營所得」,而經營所得適用的最高稅率為35%。
只是簡單的成立一個個人工作室,就可以降低稅負10%,明星肯定喜歡呀。
有小可愛問了,那為什麼是成立個人獨資企業,而不是成立有限公司呢?
這個問題問的非常好。
如果選擇成立有限公司,同樣是500萬的利潤,明星要想拿到手裡要先繳稅。繳一個25%的企業所得稅,再繳一個20%的股東分紅個稅,這一波操作下去,稅可沒省到哪裡去。
反倒是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企業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他是沒有企業所得稅的,只需要繳納一個35%個稅就可以了。
根據實際情況,個人獨資企業還可以申請個稅的核定徵收哦。以現代服務業為例,個人獨資企業申請後的個稅稅率可以從5%~35%直線下降到0.5%~3.5%的稅率區間。稅收優化效果更佳明顯。
這裡我們就不展開聊啦,有想了解的朋友可以評論區留言或者私信小小果諮詢啦。
提升明星對演藝事務的決定權和自由度
在娛樂圈裡,藝人和公司籤署合同後,就需要接受公司對他們的有關約束,儘可能地都要聽從公司的安排,並且不能從事某些有損合同履行的活動等。
而明星自立門戶組建工作室,可以自己選劇本挑代言,在影視劇的投資方面以及廣告植入方面也有更大的主動權。決定權和自由度都提高了。
提升明星個人收入
在沒成立工作室之前,明星只能賺勞務費和公司分成,還要給經紀公司支付經濟費。開辦工作室之後,則可以通過帶廣告帶新人等合作方式,免去經紀費用,提高與作品出品方的分帳比例。
成立個人工作室門檻低,管理成本小,利於演藝事業運轉
明星成立的這些個人工作室本質上是個人獨資企業。從資金門檻上來說,個獨沒有註冊資金的限制;從公司制度設置上,個人獨資企業組織結構簡單,只有一個股東,所有者與經營者合一。既不存在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也不存在代理成本,更不存在所有者與經營者經營目標的差異,決策迅速靈活、運行效率高。
對於演藝經驗比較成熟的明星來說,接洽演藝工作,比起通過大型經紀公司一層層的程序,不如直接自己上手來的迅速方便。
小編的話
明星們基於上述原因,願意去成立個人工作室來幫助事業的發展,那麼就我們個人而言,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的。需要獲取稅收籌劃方案可在評論區回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