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晏凌羊
文/晏凌羊
貴州安順公交車司機蓄意報復社會,拉著一車人墜入江中,導致二十來人死亡。
我第一次剛到視頻的時候,就覺得這事兒很蹊蹺。
公交車起初行駛很慢,像在觀察對面的路面車輛多不多,之後,迅速轉向,快速衝向那條河……很有可能是他怕撞到對面的來車,影響他加速下河的效果。
有一種犯罪心理是這樣的:我一輩子處在社會底層,被人輕視甚至看不起(他認為的,不一定是客觀事實),但是,在某時某刻,我就是神,我就是老天,你們誰活誰死,全由我決定。現在,反正我也不想活了,一車人跟我陪葬,我不虧。搞出件全國震驚的大事來,這就會成為我人生中的高光時刻。
坐上那輛車的乘客,攤上這種事真是倒黴到家了。
我看了看通報,注意到幾個細節:第一、他離異,兒子歸前妻。第二、他有女友。第三、有拆遷款(房子都不是他的,只是租給了他),但暫時還沒拿到。
一個心理正常的男人遇到這種人生變故,能快速爬起來,可他不,他一直沉浸在自己「不幸福」的感覺中。離了婚,拆遷款暫時沒拿到、申請公租房又不夠資格,他就覺得全社會都欠了他的。
這種讓全車的人為自己陪葬的事情,臺灣也發生過一起。
2016年,遼寧一個旅遊團赴臺灣旅遊。
遊覽到最後一天,一群人準備赴桃園機場搭機返大陸。
但是,在離機場僅剩3公裡時,大巴車的車頭開始冒煙,之後撞擊護欄後起火。
不知道怎麼的,大巴車車門沒打開,遊客及駕駛、導遊等26人一個都沒逃出。多人屍體堆在安全門及走道上現場慘不忍睹。
事後調查,司機有大量飲酒行為,在過去的言談中對時局和公司都很不滿,曾說「總有一天會做驚天動地的事」「幹一票大的」。事發當天司機因延誤行程挨罵。
這個司機的父親是大陸人,他在大陸娶妻生女,後來跟著父親攜妻女到臺灣。
他跟妻子感情非常不好,出事當天他在電話中得知妻女決定回中國大陸定居後,和妻子在電話中發生激烈爭吵,還向妻女揚言將買汽油放火自殺,而且要讓乘客陪葬。
而這個司機有多渣呢?他曾經因為性侵女導遊而被判刑五年。
他的妻子為啥跟他過不下去?原因很明顯。
他死了,他的妻女終於解脫,可是,另外一車無辜的人卻陪他葬身火海,25個家庭就這樣破碎。
這幾年,離異男犯罪的案例屢見報端。
今年6月15日上午,四川內江市東興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大廳內發生一起故意傷害案件,一名男子在與妻子辦理離婚手續過程中持刀將妻子傷害,妻子因搶救無效死亡。
去年12月24日下午14點55分左右,安徽省太湖縣彌陀法庭附近,一名女子被準備與自己離婚的老公當街殺死,頭顱也被割下來,整個現場讓人觸目驚心。
一搜新聞,這種忍受不了妻子跟自己離婚而把妻子殺死的案例,比比皆是。
離婚後殺死前夫的,僅有兩例。
一例是女方自己也自殺了。
另外一例,是女方是在爭執過程中捅了前夫,之後她主動投案又採取了積極的救治措施,當庭認罪態度好。
幾乎沒有一個女的,會因為丈夫跟自己離婚而把丈夫的頭顱割下來。
在這些案例中,我無法理解的,是一部分人對這些殺人的男性的「共情」。
有些人說:安順公交車司機好慘啊,一大把年紀了還離了婚、沒房子,你讓他情何以堪?
說得好像「國家不給他發房子、發老婆就是對不起他」一樣。
臺灣那個在大巴車上縱火,導致一車的旅客無一生還,也有人哀嘆不已:但凡他覺得活著還有希望,就不會走這一步。
聽這哀嘆的語氣,儼然這司機要是能活著,就是一個對社會貢獻巨大的人。
我當時看那個「離婚當天把妻子的頭割下來在法院門口晃蕩」的案件,驚駭到吃不下去飯。
可是,可是,可是,更令我驚駭和噁心的是所謂「知情人士」的說法。TA認為,女方二婚後,與前夫藕斷絲連(即,所謂出軌)才導致女方被害。
還有的人說:「可以理解,誰讓他老婆給他戴綠帽呢?」
明明是男方窮兇極惡、毫無人性,人們卻要把這起事件包裝成「榮譽謀殺」,試圖激起人們對犯罪分子的同情:不是他想殺人,實在是被逼急了,哪個男人能接受自己戴綠帽子?
我特麼的就問你一句:我們女的,戴綠帽子的還少嗎?你見幾個女的會把出軌男人殺了的?把男人閹割了的女人都沒幾個。
我就想問問:對男人的這種天然的同情、聖母心,是從哪兒來的?一個個的,怎麼都把男人當兒子看待,卻不把女人當人看?
噁心透了。
有一類男人是這樣的:妻子早不想跟他過了,提出離婚,他不離。妻子走離婚程序(比如去法院起訴,這個流程是很慢的)期間,認識了新歡,他就心理失衡,然後把妻子給殺了。
就這樣,他們還能得到一大票和他持相同價值觀的男人的同情呢。只要沒有離成婚,妻子就是他的人,妻子的行為就是出軌,出軌就是不對的,出軌的人就是可以殺的。
離婚分兩種,一種是心理離婚,一種是程序離婚。在我看來,只要是心理上已經跟對方離了婚,接下來就只是走程序的問題(程序問題,對方和國家都會給你使絆子)。
在這類男人的認知裡,是沒有「心理離婚」的概念的,他們就是接受不了離婚。
他們對妻子沒有絲毫的尊重,完全看不到妻子的情緒、喜惡、想法,因為妻子對他們而言只是一個工具。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還有一類男的,妻子都已經跟他離婚了,可他還是覺得妻子是自己的,見妻子有了新生活,就磨刀霍霍向前妻。
對他們而言,妻子是獨立的人麼?不是,妻子只是他們圈養的一隻母雞、母豬,是「他的財產」,他想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想殺就殺。
就這種人類渣滓,還有人同情他們、給他們洗地呢。
我跟你們說,離這類共情他們的人遠一點。
他們認為這些殺妻的人情有可原,那麼,有朝一日,只要他覺得你違背了他認為正確的理(比如你愛吃辣椒,不愛吃番茄),他就會覺得自己打你、殺你的行為是正義的。
這種對施害者的同情心理,在網絡上還有許多。
前兩天,在深圳,一個留學歸來的男生約認識的女生出去吃飯時,給女孩喝的水下春藥,幸虧這一切被店員及時發現並留證,女孩選擇報警並將這一切在網絡上公開。
也有網友表示:女孩這麼網曝人家,實在太過分了,接下來讓人家怎麼活啊。
我就想問:這個男生在給熟悉的女生下藥時,有考慮過自己將來怎麼活的問題嗎?
大概率上,法律拿「下藥男」是沒啥辦法的,說不定就「批評教育」了事,因為它未造成實質性的傷害。但是,他們有蓄意傷害別人的動機,只是不巧被人中斷了……這種動機,光想想就讓人毛骨悚然。
好多人看到事件曝光後,「聖母心」大發,指責曝光者不該趕盡殺絕。
講真,我無法理解這種「共情」。如果是你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投藥呢?請問您還「共情」得起來嗎?
為什麼要去「共情」施害者?我想只有一個解釋:你也有惡魔基因,你希望自己幹了這些事情之後依然能得到寬恕。
我建議,大家都離這類「共情」施害者的人遠一點,說不定哪天TA捅傷了你,還指責你不夠大度,居然報警讓TA坐牢。
對於法律沒辦法制裁的惡性事件,我個人是支持輿論制裁的。就得要曝光,就得要人肉,讓他們身邊的人都看看他們的嘴臉。
▲給熟人下藥的男子(馬賽克打得不好,請大家諒解)
不然,大家都不知道自己身邊這個人帶著惡魔基因,還是不帶任何防備心地跟TA相處。
不然,他們做這些事情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也會給其他想效仿的人做出不良示範:做這些事,不必承擔任何後果。
怕輿論譴責?他們早幹嘛去了?
這種時候還要強調隱私、強調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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