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明白愛一個人是什麼意思嗎?你愛一棵樹、一隻鳥、一隻寵物,你去照顧它、餵養它、關愛它,即使它不給你任何回報,不跟隨你,你仍然愛它,這種愛你能了解嗎?大部分的人都不是以這樣的方式去愛,我們一點也不明白這種愛,因為我們的愛永遠被焦灼、嫉妒 、恐懼等所限。——克裡希那穆提
其實愛也很簡單,你是不是愛上他了,只要認真地回想一下,你若在與他初次見面的時候就感到離別的隱痛時,那麼你一定是愛上他了。
那麼遇上一個人只要一分鐘的時間,喜歡一個人只需一小時的時間,愛上一個人要一天的時間,可要忘記一個人,卻可能要用上一生的時間。
J. D.塞林格在《破碎故事之心》裡這樣寫到:「有人認為愛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的,萊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麼想嗎?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的手。」
總有那麼一個人,你口口聲聲說不愛了,可卻在聽到關於他的消息的時候,默默心傷。
如果你想走得快,那麼就一個人走;如果你想走得遠,那麼就跟她一起走。
很幸運,親愛的,愛就愛了,不必隱藏,我只想對你說:親愛的,是天註定,讓你我相遇、相愛、相伴,我們會一直恩愛幸福到老!
在與不在乎,我都已在乎了。愛與不愛,我都已經愛了。
我們都會老去,只希望那時我們仍能相互攙扶,相互擁抱著溫暖而眠,讓回憶陪伴著我們微笑,讓愛永遠縈繞在心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