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早一點看到你們微博就好了,就不會被騙了」12日凌晨4點16,記者收到讀者小伊的私信。12日,本報報導的「全國多人被騙,不少都買成織音幣一事。截至到當日下午5點左右,受害者QQ群人數已經增至278人,不到一天的時間增加了40多人。有的人被騙走3.7萬,最多的一人被騙走5.6萬。
記者調查得知,織音APP為陌陌於今年年初孵化的音樂社交產品。12日,記者致函陌陌官方,截至發稿未獲回復。律師表示,直播平臺有義務退回受害者被欺詐打賞進入平臺的錢。
此前報導:高度警惕!200多人被「刷」走上百萬!不少都買了「織音幣」,這到底咋回事?織音幣怎麼被提現,又是被誰提了現?
有人被騙五萬多元
「全國200多人被騙買織音幣」一事11日發布到山東商報官方微博後,記者陸續收到幾十位讀者私信,他們都遭遇「織音幣騙局」。被騙的過程大都是第一筆顯示購買了織音幣,第二筆被轉到個人帳戶或者淘寶店鋪。
河北石家莊的張力(化名),7月10日,在找兼職工作時,對方以「代刷織音幣」的業務為名,多次讓其掃碼付款購買織音幣。其在對方誘導下先後刷了四筆,花了1萬元買了10萬枚織音幣。
不過事情還沒有結束,感覺被騙的張力想要回自己的錢,騙子告訴他必須再刷才能退款,於是張力又在騙子的誘導下通過「借唄」分別向名為「徐文斌」、「吳金鐘」兩個工商銀行帳戶支付19999.99元和15000元,之後又向名為「洪英翔」的帳戶轉帳11850.99元,7筆款項共計達到56850元,成為受害者群內被騙錢數最多的人。
張力已於7月11日向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循環化工園區分局刑警大隊報警。警方聯繫張力說,其中一筆15000元的交易帳戶信息不匹配,會在一到三個工作日內退回,而其他款項目前並無進展。
與此同時,雲南大理的陳芬(化名)告訴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同樣以刷單購買「織音幣」為名,她先是被騙5000元。之後騙子以退款為由,誘導其連續向名為「信州區秀藝客美髮店」轉帳兩次,每次金額為9999元,連同之前的織音幣刷單總共被騙24998元,陳芬也已向大理市巍山縣南詔鎮派出所報案。
不到1天,群內被騙人數增加40人
目前,相同的騙術還在進行,仍有很多人不斷被騙。「我5號進群的時候受害者人數有140多人,到12號下午5點左右,群內已經有278人。不到一天的時間QQ群內被騙者又增加了40人。」張月月(化名)與張力等人目前在同一個受害者群內,群裡的人數還在持續增加,同時大部分人都與織音幣有關。
據此qq群的群主統計,目前受害者總共組成了兩個微信、一個qq群,三個群的受害者人數共計有378人。「群主告訴記者,「真實人數應該比這個還多。最早他們建了一個受害者群,但因為被舉報而解散了,後來建新群已經快300了。」
織音負責人聯繫不上
織音Slogan是「一款唱歌能賺錢的App」,用戶如何賺錢?其中一種是在直播唱歌時獲得打賞。但這筆錢並不是全歸用戶所有。據其官方客服介紹,在織音擁有帳戶的主播直播收入禮物總分成中,藝人可拿45%,籤約藝人的製作人分得13%,此外還有房間費10%,剩餘的32%是織音平臺所得。
據受害者QQ群群主告訴記者,據他統計,目前群內被騙金額在100多萬,其中80多萬買成織音幣。
7月12日,記者再次試圖撥打織音背後公司成都淇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實控人潘慧瑩的電話,但是一直未接通。
記者下午再次聯繫織音所屬公司成都淇酷文化傳媒公司所在地派出所,但未獲得案件最新進展。
織音客服回復截圖
織音為陌陌孵化音樂社交產品
記者注意到,大部分被騙刷購買織音幣的平臺織音APP與知名社交軟體陌陌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繫。
據天眼查數據顯示,成都淇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為上海淇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在上海淇酷的股權關係中,有一家名為海南壹零六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雷小亮和王力,而雷小亮為陌陌的聯合創始人,王力則為陌陌總裁。
此前有媒體報導,今年1月14日,陌陌孵化了音樂社交產品「織音」,被定義為陌陌進軍音樂社交領域。資料顯示,陌陌為國內知名開放式社交平臺之一,成立於2011年,2018年完成對探探100%股權收購。
7月12日上午,記者通過陌陌官方網站聯繫,一名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工作人員表示,近日接到有用戶投訴「織音」的情況,但是自己並不知道陌陌旗下有「織音」APP。記者發函至陌陌官方郵箱進行求證,但截至發稿並未收到回復。
律師:織音平臺有義務退還錢款
針對近日多起受害者反映的問題,記者7月12日上午聯繫到濟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律師甄恩揚,他表示,直播平臺有義務退回受害者被欺詐打賞進入平臺的錢。
「首先,大學生等尋求兼職工作的時候被用工單位以欺詐的形式騙取錢財,應當向該公司尋求退款。遇到此類,造成財產損失但用工單位聯繫不上的情況,受害者應該保留好兼職工作時的支付信息、用工合同等證據尋求報警或尋求法律途徑解決。」甄恩揚說道。
此外,甄恩揚表示,受害者被以詐騙形式而非自願通過打賞進入直播平臺的情況,織音平臺有義務在受害者出具相關訂單證據的情況下予以退款。
身陷洗錢旋渦,直播平臺不能「失聲」
近日,本報報導了「200多人被『刷』走上百萬!不少都買了『織音幣』,這到底咋回事」的新聞。經過記者調查復盤,這種騙局其實「套路」清晰,前半部分用釣魚連結引君入彀的橋段與一般的「兼職刷單」詐騙相類似,只不過是後半部分套現的環節改為利用「織音」直播平臺的虛擬幣「織音幣」實現,以「直播打賞」、「主播提現」的方式轉移資金。而面對眾多受騙者的集體反饋,「織音」平臺的負責人面對本報記者的採訪追問,未曾給予正面回應,實在令人遺憾。
防範此類詐騙,首先要杜絕此類詐騙信息的發布渠道,需要發布平臺嚴加審核,其次需要提升公眾對於類型詐騙的警惕,不要輕信兼職刷單的違法宣傳,最後更為關鍵的一環還需要斬除詐騙團夥的套現手段。實際上,近年來由於各大支付平臺實名制基本落實到位,虛擬幣因其不記名、難追溯、交易快的特點,已經被很多不法分子盯上。此前,就有多家媒體曝光過詐騙團夥通過直播打賞來「洗錢」這一手法。
通常來說,粉絲給主播的「打賞」,類似於民法上的贈與,主播再根據與平臺的協議,按照一定的比例對所得進行分成,這也屬於《合同法》所允許的範圍。但是,這一切都基於打賞的錢來路正當。最高法、最高檢2011年發布的《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就已經明確詐騙財務的追繳與處置原則。該解釋第10條規定,行為人已將詐騙財物用於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如果「對方明知是詐騙財物而收取」「對方無償取得詐騙財物」「對方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取得詐騙財物」「對方取得詐騙財物系源於非法債務或者違法犯罪活動」等應當依法追繳。同時規定,他人善意取得詐騙財物的,不予追繳。
看起來「善意取得」似乎為不知情的被打賞主播留了個口子。但是實際上,既然詐騙團夥選擇將受害人的錢款直接騙充為虛擬幣,那被充值的帳戶肯定在詐騙團夥的操控之中,要麼是通過」主播提現「的方式直接套現,要麼是通過「直播打賞」的方式轉移資金再進行協商套現。其中,受益的主播肯定難逃知情的嫌疑,即使沒有直接參與詐騙,但是一定也知道錢財來路不正。所以,通過「直播打賞」「主播提現」的方式隱匿的詐騙財物可以依法追繳。同樣,作為直播平臺,在警方追繳時也必須全力配合。
近期,山東警方破獲的一起「直播」案中案可以一窺此類案件的套路。東營市濱海公安局濱北分局在調查一家電信詐騙案時,發現其後隱匿3家名為文化傳媒公司的洗錢團夥,他們通過註冊非實名直播平臺號並提供給詐騙團夥,由詐騙團夥生成購買虛擬幣的支付連結發送給受害者,詐騙成功後洗錢團夥再通過「直播打賞」「主播提現」的方式將受害人資金迅速轉移、提現。目前,已經有28名涉案團夥成員被抓獲,查明涉案資金240多萬元,被騙受害人也挽回了全部損失。
在上述的案例中,萬幸的是受害人挽回了全部損失,這有賴於警方的積極介入。但想要治本,還需要各方攜手共治。其中直播平臺更是應當針對此類資金加強監管,雖然無法一一驗證每筆充值虛擬幣的資金是否合法,但是在接到詐騙舉報後應當及時反饋,凍結問題帳戶,配合警方調查,增強帳戶實名制驗證,補牢資金監管漏洞。
針對新興的網際網路直播,相關的監管法律尚不健全,目前僅有《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等條文約束,但在面對問題時,直播平臺不能「失聲」,而是應當主動作為。這一點也有先例,在網絡直播的草興階段,各類軟色情表演隨處可見,嚴重敗壞社會風氣。隨著媒體曝光、監管介入,各大直播平臺出臺了對著裝的要求,迅速扭轉了低俗之風。同樣,詐騙分子利用直播「打賞」進行洗錢也一樣關乎直播行業的底線,平臺方不僅有責任更有義務進行自律、自糾、自查。真正承擔起社會責任,才能贏得公眾信任,才能讓整個網際網路直播行業行穩致遠,良性發展。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 徐曉陽
實習生 郝雪麗、張藝
評論 王磊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編輯 劉瑾陽
撩小編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可以撥打0531-81935883,也可以在微信公眾號給我們留言或直接微信搜索:wqc123455加「山東商報」為好友。
有什麼問題,也可以通過公眾號或微信隨時與山東商報記者進行溝通,商量對策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