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北京佰仁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信證券」)作為北京佰仁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佰仁醫療」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持續督導的保薦機構,履行持續督導職責,並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對佰仁醫療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宜進行了審慎核查,核查情況及意見如下: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關於同意北京佰仁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19〕2225號)同意註冊,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2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幣1元,每股發行價為人民幣23.68元,應募集資金人民幣568,32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含增值稅)人民幣62,349,600.00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505,970,400.00元。以上募集資金到位情況已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並出具致同驗字(2019)第110ZC0241號《驗資報告》。
二、本次使用暫時閒置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具體情況
1、現金管理目的
為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在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正常進行的情況下,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投資計劃和建設進度,合理利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增加公司資金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取更多回報。
2、現金管理額度及期限
公司擬使用最高餘額不超過人民幣37,000萬元的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有效。
上述額度在決議有效期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並於到期後歸還至募集資金專項帳戶。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將嚴格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相關規定。
3、投資產品品種
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擬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有保本約定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保本型理財產品、結構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額存單等)。投資產品不得用於質押,不用於以證券投資為目的的投資行為。
4、實施方式
在上述額度、期限範圍內,授權董事長行使該項決策權及籤署相關法律文件,具體事項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將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1、投資風險
儘管公司擬投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發行主體提供保本承諾、單項產品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產品,但並不排除該項投資收益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存在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2、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必須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
(2)公司按照決策、執行、監督職能相分離的原則建立健全現金管理的審批和執行程序,有效開展和規範運行現金管理的投資產品購買事宜,確保資金安全。
(3)公司將嚴格遵守審慎投資原則篩選投資對象,主要選擇信譽好、規模大、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的發行主體所發行的產品。
(4)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籤署相關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選擇優質合作方、明確現金管理金額、期間、選擇現金管理產品品種、籤署合同及協議等。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及時分析和跟蹤現金管理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一旦發現或判斷有不利因素,必須及時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5)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公司內部審計機構負責對產品進行全面檢查,並根據謹慎性原則,合理地預計各項投資可能的風險與收益,向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定期報告。
四、上述事項已履行的程序
1、董事會審議
2020年12月7日,佰仁醫療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及第一屆第十七次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上述議案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2、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內容及審議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規定,有利於提高閒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現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全體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37,000萬元的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3、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餘額不超過人民幣37,000萬元的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並發表核查意見如下:公司在確保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對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有利於為公司和股東獲取更多的投資收益,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周轉需要和募集資金項目的正常運轉,也不會影響公司主營業務的正常發展,不存在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內容及審議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程序合法有效。
五、上述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基於規範運作、防範風險、謹慎投資、保值增值的原則,在確保公司募投項目日常運營和資金安全,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資金正常周轉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公司投資產品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且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購買產品流動性好,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
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公司有利於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獲取良好的投資回報,充分保障股東利益。
六、保薦機構意見
保薦機構查閱了公司董事會及監事會決議,獨立董事意見等文件。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了明確的同意意見,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具體實施應符合相關法規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規定。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事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也不會對公司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本頁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北京佰仁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暫時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之籤署頁)
保薦代表人:
楊濤 王水兵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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