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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發布。
全文如下↓↓↓
為進一步支持穩就業、保就業、促消費,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簡便優化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內每月均在同一單位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本年度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萬元計算扣除。即,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應當按規定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並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相應納稅人的備註欄註明「上年各月均有申報且全年收入不超過6萬元」字樣。
二、對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比照上述規定執行。
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
12月4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
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根據政策規定
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
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
這關係到明年你能
享受多少稅務優惠
一定要在本月內辦好!
手機APP端、電腦網頁端怎樣操作?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需注意什麼?
一起往下看
為什麼要進行信息確認?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這幾種情況需要修改
1、想修改2021年贍養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2、有老人在2020年去世,2021年不能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3、夫妻一方不再申請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在2021年由另一方申報;
4、房租和房貸需要替換扣除的情況,即: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租金,改為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或2021年不再申報住房貸款利息,改為申報住房租金。
個稅APP端 | 確認操作步驟
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①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一鍵帶入」;如下圖1、圖2:
② 依據提示「將帶入2020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或者「您在2021年度已存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繼續確認,將覆蓋已存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後點擊「確定」;如下圖3、圖4:
③ 打開「待確認」狀態的專項附加扣除,核對信息;如有修改,可以點擊「修改」,信息確認後點擊「一鍵確認」。如下圖5、圖6: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後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④ 點擊「一鍵確認」後,信息則提交成功。不需要重複確認,否則之前確認的信息會顯示已作廢,系統會以最新確認的信息為準。如下圖7、圖8:
用戶可以在確認之後在APP中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選擇扣除年度「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變動可以選擇作廢或修改。
2、2021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待確認」之後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註: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要修改基本信息:先進入2020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後再重新確認。在APP中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選擇年份2020年,修改之後再確認2021年的信息。
舉例:用戶需修改贍養老人的分攤比例。
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修改」-「修改分攤方式」,修改成功後返回「待確認」界面,再點擊「一鍵確認」。
3、2021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擊「待確認」狀態的贍養老人信息,點擊「刪除」,再點擊「一鍵確認」。如下圖9、圖10:
4、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情形(1)步驟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點擊APP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下圖11、圖12:
5、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首頁的「專項附加扣除填報」。如上圖11、圖12。
電腦網頁端 | 確認操作步驟
↑點擊圖片進入網頁端:自然人電子稅務局
① 如您 2020 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並需要在 2021年繼續享受,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是否發生變化(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一「快捷填報」欄【一鍵帶入】);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② 如您未曾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 2021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可以享受,您可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點擊相應扣除項目進行填報。
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2、2021年需對已填寫的信息進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報方式、扣除比例、相關信息等,則需點擊「查看」之後進入相關修改頁面進行修改;如需修改基本信息,可先進入2020年的信息頁面修改後再重新確認。
3、2021年需要作廢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不再申請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點擊「刪除」後,一鍵確認即可。
4、2021年需要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比如2021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報填寫。
先按照情形(1)確認之前申報的其他不需修改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選擇扣除年度,點擊相應的扣除項目進行填報。
注意:如有「已失效」狀態的信息,則需先刪除之後才能點擊「一鍵確認」。
5、2021年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直接選擇扣除年度,點擊相應的扣除項目填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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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稅務報微信 中國政府網
主編:蔣映春
原標題:《2021年起,個稅扣繳有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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