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從2015年7月開始,深圳大量的生產型企業從其他行業改為專門從事扭扭車生產,一時間深圳生產扭扭車的企業,從幾十家快速發展至600家,相關配件企業達到3000多家,在扭扭車熱銷時,每天僅通過鹽田國際碼頭髮往歐美國家的扭扭車高達4萬輛,在下架前的3個月,中國出口扭扭車折合人民幣約200億元。據阿里有關人士稱,在阿里平臺上註冊的扭扭車廠家應不低於1500家,即使如此,仍不能滿足巨大的市場需求。一切跡象都表明,扭扭車行業是一個擁有巨大市場潛力的新興行業,也被看作是拉動中國GDP快速增長的一匹黑馬。
本次亞馬遜扭扭車全面下架事件令這一切都戛然而止,有人不無擔心的說,專利已成為這個行業發展的障礙,專利將絞殺這個新興的行業,並呼籲持有專利權的企業要做有良心的企業,不希望個別企業通過專利阻礙整個行業的發展。
專利制度設立的初衷就是鼓勵創新、保護創新,並以此促進人類科技的進步,一定時間內專利技術方案的排他使用權是社會賦予創新者的對價,是對創新者的獎勵,無論是法理還是情理,都講得通。正當行使法律賦予的專利權,跟良心扯不上關係,也不會阻礙這個行業的發展,更不會絞殺這個行業。舉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小偷不能因為被逮捕而怪罪被盜者報警的行為,也不能因為被判刑而怪罪被盜者毀了他的人生。當然,忙著搞危機公關什麼的,也是走錯了方向。
試想,如果沒有Dean L. Kamen,可能就沒有平衡車,如果沒有陳星,可能就沒有扭扭車,如果沒有杭州騎客,可能就沒有改進後的扭扭車產品。他們都要求了專利保護,而且也都打過或正在打著專利維權官司,那你說是他們絞殺了這個行業,還是創造了這個行業呢?
經過專利檢索,發現陳先生是滑板車、平衡車方面的專家,曾研究出過非常多的各種代步小型車的技術方案,1000萬美金的專利獨佔許可費說明了專利的價值,證明了他對這個行業的貢獻。那反過來看看,我們的很多扭扭車廠商,價格戰是最擅長的,也可能是唯一能用的競爭手段,將一開始售價1500美金的扭扭車做到了售價150美金。正是這種超低的價格導致了不得不使用不合格的廉價配件,最終造成了起火、爆炸等一系列質量安全問題,使消費者提扭扭車色變,讓航空公司敬而遠之,到底是誰在絞殺這個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