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廣東省兩會期間,多位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了關於適當放寬廣東省義務教育入學年齡的建議。當前安徽、山東等地教育部門相繼制定了入學年齡彈性化制度,學校可根據剩餘學位妥善接收6歲以下兒童入學。所以廣東會繼續執行這個政策嗎?
廣東省教育委員會在近期答覆委員提案時表示,目前廣東省尚不具備適當放寬小學入學年齡的條件。其主要原因是廣東省同時面臨著外來人口和常住人口兩方面的巨大壓力,目前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460萬,居全國首位,近年來以每年15萬-20萬的速度增長,並呈現出穩定增長的趨勢。
議員:放寬年齡可以緩解部分家長的焦慮
2017年,安徽省明確規定,如果學校有學位,可以適當放寬入學年齡,但必須是截止到當年12月31日年齡不超過6歲的兒童,同時不鼓勵不滿6歲兒童入學。此外,山東省還規定,小學一年級入學的最後一年為全省統一規定,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和學齡人口變化、教育供給等實際情況,統籌確定。
在今年廣東省兩會期間,省人大代表、中山市第一中學教師華琳、省政協常委、南方醫院消化內科主任劉思德等代表委員就廣東省義務教育入學年齡適當放寬提出了建議。
華琳表示,她之所以提出放寬義務教育入學年齡,主要依據有五個方面。
一是符合兒童生長和發展的自然規律。
兒童青春期發育年齡因營養水平提高等原因,有提前的趨勢。
二有利於回應家長的訴求
局限於「6歲以上」這一條,很多父母都會在八月底的這個時間點,想方設法改變孩子的出生日,或是剖宮產。實行「彈性學制」,有助於減輕學生的焦慮。
三是有利於推動地方政府增加義務教育資源供給
緩解學位短缺狀況;
四是符合現行法律的要求。
我們的義務教育法要求6歲以上的兒童必須接受義務教育,但並沒有規定6歲以下的兒童不得入學。事實上,2019年10月,教育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2388號建議作出了正式答覆,"允許小學生按年齡而不是按月份入學","教育部允許地方在落實現行做法的基礎上進行相關探索"。
五是有先例可循。
安徽等地教育部門先後制定了入學年齡彈性化制度,學校可以根據剩餘學位接收6歲以下兒童入學。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6歲入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的規定:「6歲以上的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在條件不成熟的地區,可以推遲到7歲。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答覆這一建議時,引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釋義》中關於「6歲以上兒童」的定義。"滿6歲的兒童",即在新學年開始之前,也就是在每年9月1日之前,就是滿6歲的兒童、少年。
法律之所以規定入學年齡為6歲主要是考慮到:
該標準的入學年齡為6歲,符合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既有充分的科學依據,又符合世界大多數國家兒童少年入學的年齡,符合國際義務教育的發展趨勢。
2017年,教育部印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法律規定和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小學一年級新生的出生截止年月。
當前,廣東省仍按以往的政策執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表示,這是從兒童智力發展狀況、學位需求角度、學位供給角度、實踐操作角度進行思考的結果。
省教育廳表示:「6歲入學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符合幼兒身心發展的發展規律,是經過廣大教育工作者的實踐研究論證,絕大多數家長和社會認可和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