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9月1日訊8月31日,市科技局聯合市財政局制定的《青島市科技創新券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印發,以推動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激發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活力。
創新券是指利用市級財政科技專項資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向提供科技服務的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購買專業服務的一種政策工具,採用電子券形式,由企業申請使用和兌付。創新券支持的服務範圍包括以工業(產品)設計、集成電路設計、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技術服務、中試及工程化開發等為代表的研究開發服務,以及以產品檢驗、指標測試、產品性能測試、集成電路封裝測試等為代表的檢驗檢測服務。
按照細則,對符合創新券支持範圍的服務項目,按單個項目實際支付服務費最高50%的比例予以兌付,單個企業年兌付不超過20萬元。獲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應滿足註冊地在青島且為「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庫」入庫企業;無嚴重違背科研誠信記錄,未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科技服務應與企業創新創業而開展的科研活動有直接相關性等條件。
此外,為推動膠東經濟圈一體化發展,強化與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的創新資源連結,細則提出,支持企業跨區域使用創新券購買科技服務,相關創新券服務機構根據需要擇優入庫。(青報全媒體記者耿婷婷)
本文來源: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 作者:耿婷婷 責任編輯:顧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