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一些人對我們有如此的吸引力,以至於我們願與他們長相廝守?
看看法國心理分析學家諾伯特・沙迪庸對此是如何解釋的。諾伯特・沙迪庸認為:吸引包含心理和身體兩方面內容。首先,它是人身體的一種情緒表現,人的目光、皮膚、內分泌等發生一系列的化學反應;此外,它也是一種心理狀況,因為推動我們向他人靠近的是一股能量,弗洛伊德稱之為「力比多」。對另一個人產生的這種振顫讓我們來不及思考就投身進去。吸引是屬於感官層面的,仿佛「磁鐵」一樣,我們失去判斷能力,大腦頓時一片空白,而吸引產生的能量暫時填補了思考的困難。這時,主體感到的是茫然,因為他/她不知道自己需要的究竟是這個人,還是這股吸引的能量。
是什麼決定了你會靠近這個人而不是那個人?
在所有的關係中,無論是在愛情、友誼還是工作中,他人從來就不是完全的局外人。我們的部分潛意識在發揮作用。對每個人來說,他人的存在填補了自身某處閒置或隱蔽的空間。
需要區分的是兩種吸引,一種是被「本我」主導的吸引,是潛意識的衝動,我們被一種莫名的、無法控制的力量左右,所以我們事後才會說:「我不能控制自己,它比我更強大!」――一見鍾情的動力就來源於此;另一種是被「超我」主導的吸引――人被內心的判斷主宰,依照內心的規則行事,讓自己的情感符合某種道德要求,符合從家庭和社會那裡傳承下來的觀念。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聽到此類故事:婚禮前夜,新郎或新娘突然決定解除承諾、取消婚禮。某種阻力閃電般出現,反對他們二人的結合。
具體情形可能是,其中一人突然愛上別人,他/她終於可以了斷此前的猶豫不決,並走上一條覺醒之路。
此外,還有一種類型的吸引力,是由自戀情結引發的。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被另一個人吸引,主要原因是由於後者對自己的關注。
以上這些類型的關係,都不是因為我們發自內心地想要深刻地了解他人,對我們自身的成長几乎沒有益處。
我們與之發生聯繫的人,大多具有與我們類似的社會、文化、經濟地位,這是否可以用「超我」來解釋?
某種程度上來說是這樣的。弗洛伊德認為,「求穩原則」同樣適用於個體,也就是說,人不想讓自己的內心受到過多的強烈刺激。而所有的新事物都會帶來刺激。
為了不讓自己的能量起伏不定,人雖然渴望探索新的領域,但還是會不自覺地保護自己。因此,許多人會在家庭範圍內尋找愛情和友誼。在選擇親密關係的時候,我們通常要比想像的更謹慎。
如果我們被另一個人吸引,是否因為我們在這個人身上投射了自身的一部分?
我要把「投射」和「吸引」相區分。談到投射,必然有激情,我們把從兒時就開始理想化的交融的關係投射到另一個人身上:我看到的不是這個人本來的樣子,而是我夢寐以求的一個人的樣貌。一旦清醒過來,那些自以為和仙女同床共枕的男人會發現身旁躺著一個悍婦;而女人則會在她的白馬王子身後看到一個牢騷滿腹的男人。
還有一些人把自己想要擺脫、拒絕承認的方面投射給另一半。這樣做是為了把自己無法忍受的缺點丟給對方,把他/她看成自己所有不幸、感情和工作問題、孩子教育問題的根源,但仍然不和他/她分開,這樣可以免於反省自身的陰影部分。
榮格引進這兩個概念,在男性和女性心理認知史上邁出了重要一步。他使我們知道,他人的作用並不在於填補「我」的空白和缺陷,而在於激活、喚醒某種隱藏在「我」身上被忽視的特性。如同兩性相吸的作用一樣,他人的出現使這種特性得以甦醒,甚至蓬勃發展。不過,人之所以會暫時感到混亂,是因為愛情來得太突然,並且刺激的強度過大。要明白這個觀點並不容易,因為我們總是認為,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情都是別人造成的,或者是別人的恩賜,或者是別人的錯誤,而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始作傭者,自己身上的某些方面也在其中起了作用。
為什麼有時我們會被對自己有害的人吸引,並且想要擺脫出來時還特別困難呢?
這通常與我們所臆造的「父母形象」相關。每個人在童年時期就創造出假想的父母形象,這些形象在成年後也一直伴隨著我們,不知不覺中會對我們的感情關係產生影響。
如果一個人選擇這麼一個對自己不利的伴侶,要麼是因為後者無法與內心的父母形象相媲美:沒那麼優秀,沒那麼聰明,沒那麼有魅力,正因為如此,也就不會威脅到與父母理想化的關係;要麼因為在他/她看來,這個人絕對不討自己心中的父母滿意,這也是一種不與父母分離的方法。如此建立起來的感情關係只能讓人更加神經質,反映的只是固化的童年情感。
如果一個人很難從這樣的關係中脫身出來,那是因為他/她已經到了依賴、上癮的地步。這時就有必要求助於心理治療,以便明白什麼樣的童年情緒讓我們走到今天這個地步,然後才有力量抗衡這個潛意識部分,因為這個部分讓我們一再陷入有害的關係中。此外,伴侶之間的對話,也能幫助他們清除各自身上固化的童年情感。
所以說,強烈的吸引力不一定置我們於死地吧?是的,它是伴侶雙方共同旅途的開始,在這旅途中二人可以徹底改變自己與世界的關係。從相遇、相愛開始,他們在互相幫助中最終能夠擺脫各自的「父母形象」。只有從這個形象中抽離,我們才能真正長大成人,並且在旅途中發現愛情。
原標題:愛情是兩個人相互吸引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