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4日,在晉江安海一菜市場內,張某和沈某因買賣產生口角,張某持刀傷人,危急時刻,陳興盛、洪國正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奪刀救人,及時制止犯罪,保護了群眾的生命安全。11月19日上午,晉江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為奪刀救人的兩位勇士陳興盛、洪國正頒發了見義勇為確認證書。
據了解,案發時,陳興盛、洪國正都在該菜市場擺攤賣魚,聽到沈某的呼救聲,他們都衝向前去,洪國正用言語勸阻無效,便直接站在張某前面,出手奪刀,不慎手臂受傷,血流不止;陳興盛則從身後抓住張某的雙手,全力搶刀,不慎被割傷手腕。受了傷的陳興盛、洪國正沒有退縮,直到合力奪下張某手上的刀,協助公安機關制服兇手,才上醫院接受診治。當了解到陳興盛、洪國正的英勇事跡後,晉江市公安局第一時間啟動見義勇為確認程序。
經調查核實,陳興盛、洪國正不顧個人安危、奪刀救人的行為值得肯定與學習,根據《福建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第三條的規定,確認為見義勇為。
□泉州晚報記者 張曉明 黃祖祥 通訊員 曾桂蓉 朱運培
【來源: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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