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功效」警民微信群護平安
記者 範天嬌 本報通訊員 李進
「一個外地號碼打來的,說我的身份證違規在中國銀行開了一個帳戶,讓通過手機App更改銀行密碼,這是怎麼回事啊?」
「這很可能是詐騙行為,不要上當受騙。」
近日,安徽省宿州市金海派出所民警幫助微信「群友」識破了一通詐騙來電,而這樣的對話交流在宿州市大大小小的微信群裡已成常態。
《法治日報》記者了解到,自今年5月,為進一步加強警民溝通聯繫,傾聽群眾呼聲,解決群眾困難,宿州市公安局探索建立「網際網路+微警務」工作模式,在全市搭建了集公安信息發布、警民互動交流為一體的平安宿州「警民微信工作群」,制定完善工作機制,推進各項公安工作與群眾需求無縫對接。
考慮到管轄片區多而散,宿州市公安局對微信群建設進行了規範,要求民警自建微信群必須使用標準化、統一制式的群名、群暱稱和群頭像。群名統一為「某某社區+小區名(村名)+警務服務群」,如銀河社區明日小區,其警民微信群群名即為「銀河社區明日小區警務服務群」。社區民警為群主(管理員),群暱稱統一為「派出所名稱+社區民警姓名+手機號碼或派出所報警電話」,區民警、包村民警、專職社區輔警可以使用「卡通警察」頭像,亮明身份。民警加入已建成微信群,原則上對群名不作要求,群暱稱和群頭像參照民警自建微信群執行。
同時,對警民微信群功能,明確劃分為政策解讀、警務公開、諮詢服務、警情預警、輿論引導、展示宣傳、調查徵詢七個方面。由治安部門牽頭,交警、出入境、法制、行政審批等部門配合,梳理可以公開發布的業務流程、辦事指南,推送至基層派出所,在微信群中發布。宣傳部門牽頭,刑偵、經偵、禁毒等部門配合,不定期在群內發布法律法規常識,宣傳公安機關打擊犯罪、服務群眾工作舉措、工作成效。對重大突發警情、風險防範等,通過警務服務群平臺及時進行引導,發布權威消息,並快速答覆群眾諮詢,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今年6月25日以來,碭山縣公安局葛集派出所連續接到轄區群眾白天家中被盜的警情,通過分析嫌疑人作案特點、被盜物品等,確定系同一人所為,民警將收集到的嫌疑人信息及相關徵集線索轉發到警民聯繫微信群中,動員廣大群眾提供線索。6月30日12時30分,有群眾向民警反映,發現一人很像警民聯繫群裡發布的犯罪嫌疑人,民警立即趕到,鎖定其身份後,將其抓獲歸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王某如實供述了自己多次翻牆入院盜竊的犯罪事實。
如今,這些微信群已經如同「毛細血管」遍布全市。在市區、城區,以社區為建群單元,居民以戶為單位加入,力爭全覆蓋;農村每個行政村至少建一個微信群,各行政村「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部分社交面較為活躍人員以及包村民警認為需要加入的人員均加入警民微信工作群,不斷提高警民微信群的覆蓋面。小小的微信群集結了各方力量,無形中給公安機關提供了很多「微幫手」,警務效率明顯提高。
截至今年10月,宿州市公安局共建警民微信群9000餘個,加入微信群居民197萬餘人。通過「警民微信工作群」發布預警提示16241條、各類防詐騙常識14635條、開展掃黑除惡宣傳9549條,開展文明創建宣傳6873條,開展法制及安全防範宣傳17391條,服務群眾4273人次,找尋走失人員62人,解答公安業務13458人次,化解各類矛盾糾紛518起。
宿州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社區(駐村)民警、包村民警建立的「警民微信工作群」的使用情況每月都會開展一次督導檢查,推進微信工作群高效運行。同時,制定了「六個嚴禁」,對易洩露工作秘密、傳播不實信息、違反宣傳工作紀律、違規權錢交易等方面作出禁止性規定,堅決守住「底線」,不觸碰「紅線」,讓微信群發揮大作用、好作用。
(責編: 李雨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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