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安裝華潤燃氣,一直到11月29日23點多,華潤燃氣公司燃氣表漏燃氣近19天,漏氣量達9立方!漏氣原因是燃氣表不給安裝墊片,12月1日到華潤燃氣公司去溝通,華潤燃氣公司給與答覆是1對職工批評教育,2免費檢測燃氣是否漏氣,後打電話到住建局投訴,12月2日與華潤燃氣公司部門經理說了我的訴求,12月7日與住建局通話中得知華潤燃氣公司要求我提供燃氣表沒有燃氣墊片的證據,(從此可以看出華潤燃氣對用戶安全根本不負責!)12月7日下午我到住建局把證據給與住建局領導看了,得到住建局領導的回覆是我只能協調把漏氣的燃氣費用要回來,沒了!我將此事唐山plus發起過問政,得到的回覆是:問政人您好: 問政人您好: 收到您的反映問題後,立即責成責任科室第一時間予以調查處理,針對新安裝燃氣設施存在微漏問題,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了現場漏氣檢驗,現場未發現漏氣現象,不支持您提出的對您燃氣使用的氣量進行免收所有使用氣費。 事實上給與的答覆沒有一條是真實的, 12月1日後無人到我家進行檢測,漏氣9立方,華潤燃氣公司認同這個數字,我也認同,不知道什麼原因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