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錦旗的所有者從寧波鎮海的梁大寫的錦旗在社交網絡上刷屏。沒過兩天萬科物業就辭職了,但對辭職的霸道回應也讓事件顯得撲朔迷離。作為中國的十大物業公司,其服務水平不會是太低。這場鬧劇是物業的不作為還是業主的吹毛求疵?如何控制業主與物業的關係?
1、有的人認為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關係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關係,有人認為是「主人」和「僕人」之間的關係,這些誤解導致物業公司管理上的困難。實際上,物業管理企業是受託管理小區物業,為業主和用戶提供服務的,二者在契約關係上是平等的,沒有主次之分。有的業主覺得,交了物業費後,業主應該時刻待命,為每一個細節服務。業主們覺得,提供一個安全、整潔的社區環境是完成使命的。雙方對物業服務概念的理解不同,導致了需求的偏差,一旦得不到預期的答覆,就會有不滿和抱怨。因此無論是業主還是業主都要了解自己的情況,把握好自己的定位,明白自由裁量的原則和底線。
2、相互理解,充分信任,高度負責。物業管理人員在工作中肯定會遇到麻煩或不合理的要求,應積極面對,尋找解決辦法。由於文化知識的差異,業主對物業管理規定和服務不了解,甚至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物業管理人員,要真誠相待,以良好的態度縮短與業主的距離。
3、物業服務費是用來維持社區正常運轉的,也是社區正常發展的基礎。如果業主覺得物業收費不合理,應積極與對方溝通,拒交物業費不能解決問題,業主起訴後,法院公正仍將讓業主支付物業費。因此通過相互溝通和了解,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是最好的結果。
4、《物權法》的頒布,使業主和業主有了法律可依,雖然他們不能馬上握手、安居樂業。在後續發展中,總能給人一個驚喜,物業依法辦理,按規定收費,業主遵守法律,按時付款。只有這樣,雙方才能和睦相處、互利共贏。
物業公司最初是全體業主聘請的管家,幫助業主管理社區,維護社區的服務組織。面對業主的合理要求,我們應該予以重視,不能收錢而無所作為。現實生活中,物業與業主之間的關係是緊張的,但這種情況並不是一方的過錯造成的,而是多種因素疊加的必然結果。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係,要著眼於雙方當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來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