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某盜走「名表」被抓
劇情簡介:老鄉好友李某龍過生日,李某送上「貴重」手錶做禮物,稱花了1.3萬元。3個月後,謊言「東窗事發」。因為手錶失竊,面對警方調查,李某終於說出實情,那手錶實際上只花了300元,都怪愛面子惹了禍。而盜竊嫌疑人是李某龍的舍友。
新聞主角:男子李某龍,今年24歲,惠安人;男子李某,今年14歲,惠安人。
出品人:記者 吳水保 通訊員 黃紫虹 文/圖
第一幕 好友贈送名表 3個月後失竊了
12月2日上午,在晉江內坑鎮某快遞公司員工宿舍,李某龍洗漱完畢後照例要戴上手錶出門上班。他走到桌子前,沒找到手錶,返回床鋪前,依然沒找到。於是,他將宿舍的桌子、抽屜,甚至連垃圾桶都找了個遍,依然沒找到手錶的蹤跡。與此同時,他發現自己的平板電腦也不翼而飛了。
這隻手錶,李某龍很珍愛。今年9月,他要過24歲生日,想著多個人給自己送祝福,就早早將自己的生日告訴了交好的老鄉李某,並未想讓沒有經濟能力的李某給自己送禮物。而李某並不這麼想,雖然才14歲,還在讀書,但他認為朋友既然分享了生日,那禮物是必不可少的。
李某龍生日當天,李某送上一隻「萬國牌葡萄牙系列手錶」,並說這是他家人花1.3萬元買的正品。禮物價值不菲,李某龍感動不已,想著以後要好好對待這位好朋友。 第二幕
面對調查說實情 承認誇大43倍
手錶被盜時,李某龍還發現,同寢室楊某的床鋪空了,他定睛細看,楊某不知何時將行李都搬走了。這讓李某龍覺得可能是楊某偷了自己的財物,然後「捲款跑路」了,便趕緊報警。
內坑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調查,判斷失竊手錶不像真的,要求提供發票。同時,因為丟失了朋友送給自己的貴重禮物,李某龍覺得很對不起李某,遂打電話跟李某解釋道歉。而李某聽聞手錶失竊,擔心李某龍闡述的案值對警方辦案有一定的影響,這才不好意思地解釋說,那隻手錶並非價值上萬元,實際上是自己在泉州市區一路邊攤花300元買的贗品。
知道真相後,李某龍一時間很生氣,認為朋友差點害了他。而李某感到為難,他擔心手錶的價值從上萬元修改為只值300元,民警就鬆懈辦案,會抓不到嫌疑人。不過,他從惠安趕到晉江,和李某龍一起來到內坑派出所說明情況,看到民警認真辦案,也就放心了。 第三幕
小偷是同寢舍友 4個小時後落網
另一邊,民警調查研判,鎖定楊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最終在陳埭鎮洋埭村一公寓內抓獲楊某(31歲,貴州人),並在公寓內搜出了李某龍失竊的手錶。此時,距離接警僅過了4小時。在證據面前,楊某對自己的盜竊事實供認不諱。
楊某交代,12月1日晚上,他見寢室的其他人都不在,就想偷點東西換錢花。實施盜竊後,他跑到洋埭村,找了一家手機維修店,將李某龍的平板電腦以400元的價格賣掉,沒想到手錶還沒來得及出手,人就落網了。目前,楊某因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處以治安拘留10天。
警方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抓。通過勞動致富才是正途,任何想不勞而獲的違法行為都將面臨法律的制裁。警方的職責是維護轄區的社會治安良好安定,任何盜竊案件,無論案值大小,警方都將依法依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