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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麥克奧迪: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麥克奧迪(廈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上市公司:
麥克奧迪(廈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簡稱:
麥克奧迪股票代碼:300341
上市地點:深圳證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義務人: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香港協勵行有限公司)
住所/通訊地址:FLAT/RM 1201 12/F HONG MAN INDUSTRIAL CENTRE
2 HONG MAN STREET CHAI WAN HK
權益變動性質:減少
籤署日期: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
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
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編寫。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和《公開
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的規定,本
報告書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義務人在
麥克奧迪(廈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
麥克奧迪」)擁有權益的股份。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
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沒有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在
麥克奧迪擁有權益。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籤署本報告書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准,其履行亦不違
反信息披露義務人章程或內部規則中的任何條款,或與之相衝突。
四、本次權益變動是根據本報告書所載明的資料進行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沒
有委託或者授權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報告書列載的信息和對本報告書做出任
何解釋或說明。
五、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決策機構全體成員共同承諾本報告書不存在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
法律責任。
目 錄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 2
目 錄............................................................................................................................. 3
釋 義............................................................................................................................. 4
第一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5
第二節 權益變動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6
第三節 本次權益變動的方式.......................................................................................... 7
第四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情況 .............................................................. 27
第五節 其他重大事項................................................................................................... 28
第六節 備查文件 .......................................................................................................... 29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 30
附表: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 31
釋 義
在本報告書中,除非另有說明,以下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信息披露義務人
指
香港協勵行
SFC(HK)、香港協勵行
指
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香港協勵行有限公司)
Motic Holdings
指
Motic Holdings Co. Limited,中文名為
麥克奧迪控股
有限公司
陳沛欣
指
Chan Pui Yan Stephen,陳沛欣先生
楊澤聲
指
Yeung Chak Sing,楊澤聲先生
上市公司、
麥克奧迪指
麥克奧迪(廈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
SFI(BVI)
指
Speed Fair Investment Limited
本次權益變動、本次交易
指
香港協勵行以協議轉讓方式轉讓其所持有的麥克奧
迪74,643,206.00股股份
本報告書
指
《
麥克奧迪(廈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
報告書》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證券交易所
指
深圳證券交易所
元、萬元、億元
指
人民幣元、萬元、億元
註:本報告書披露股權比例精確到小數點後四位,部分合計數與各明細數直接相加之和在尾
數上如有差異,均為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節 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一、信息披露義務人基本情況
(一)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
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香港協勵行有限公司)
公司類型
境外法人
公司編號
07786679
股 本
10,500,000港幣
註冊地址/通訊地址
FLAT/RM 1201 12/F HONG MAN INDUSTRIAL CENTRE 2 HONG MAN
STREET CHAI WAN HK
主營業務
貿易
經營期限
無期限
授權代表
楊澤聲
(二)主要股東
股東
股份數
持股比例
Speed Fair Investments Limited
1,500,000
14.2857%
Master Pl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9,000,000
85.7143%
合計
10,500,000
100.0000%
(三)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及主要負責人情況
姓名
國籍
性別
長期居住地
任職或兼職情況
是否取得其他
國家居留權
楊澤聲
中國香港
男
中國香港
麥克奧迪(廈門)電氣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長,
麥克奧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麥克奧迪香港董事等職務
否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5%的情況。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持有境內、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發行股份5%的情況。
第二節 權益變動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權益變動的目的
信息披露義務人本次權益變動目的系以股份轉讓方式為上市公司引入新的
實際控制人及戰略投資者,協同合作,發揮上市公司在智慧醫療、光學顯微鏡、
智慧能源和電氣領域的優勢,克服行業、政策等不利影響因素,有序開展各項工
作,尋求成長機會,增強自身的抗風險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以此助推
公司的長遠發展。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個月內繼續增持或處置上市公司股份
的計劃
本報告書籤署後未來12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無增持其在上市公司股份
的計劃。
本報告書籤署後未來12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根據資本市場及自身資
金需求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減持持有的公司股份。若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
項,信息披露義務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第三節 本次權益變動的方式
一、本次權益變動方式及信息披露義務人持有公司權益變化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前,信息披露義務人香港協勵行持有上市公司123,220,204股
股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24.15%。
2020年12月19日,信息披露義務人香港協勵行、公司控股股東麥迪控股與
北京亦莊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亦莊投資」)籤署了《
麥克奧迪(廈門)
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份轉讓協議一》」),信息披露
義務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亦莊投資轉讓上市公司56,787,486.00股股份,佔
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1.1312%。麥迪控股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亦莊投資轉讓上
市公司96,210,498.00股股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8.8588%%。
2020年12月19日,信息披露義務人香港協勵行、公司控股股東麥迪控股與
嘉興嘉逸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嘉逸投資」)籤署了《
麥克奧迪(廈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份《轉讓協議二》」),
信息披露義務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嘉逸投資轉讓上市公司8,927,860.00股股
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75%。麥迪控股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嘉逸投資轉讓
上市公司16,580,310.00股股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25%。
2020年12月19日,信息披露義務人香港協勵行、公司控股股東麥迪控股與
嘉興嘉逸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嘉競投資」)籤署了《
麥克奧迪(廈門)電氣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份《轉讓協議三》」),
信息披露義務人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嘉競投資轉讓上市公司8,927,860.00股股
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75%。麥迪控股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向嘉競投資轉讓
上市公司16,580,310.00股股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25%。
本次權益變動後,信息披露義務人香港協勵行持有上市公司48,576,998.00
股股份,佔上市公司總股本9.52%。
二、《股份轉讓協議一》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主體
1、甲方一:
麥克奧迪控股有限公司(Motic Holdings Co. Limited)
住所:FLAT/RM 1201 12/F HONG MAN INDUSTRIAL CENTRE 2 HONG
MAN STREET CHAI WAN HK
商業登記證號碼:39529388
2、甲方一實際控制人:陳沛欣
香港身份證件號碼:D154935(A)
聯繫地址:30A, 1 Homantin Hill Road, Kowloon, Hong Kong
3、甲方二:
香港協勵行有限公司(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
住所:FLAT/RM 1201 12/F HONG MAN INDUSTRIAL CENTRE 2 HONG
MAN STREET CHAI WAN HK
商業登記證號碼:07786679
4、甲方二實際控制人:楊澤聲
香港身份證件號碼:H379397(6)
聯繫地址:Flat A,32/F The Signature 8 Chun Fai Terrace Tai Hang,Hong
Kong
(「甲方」分別指甲方一或甲方二。「甲方實控人」分別指甲方一的實際控制
人,或甲方二的實際控制人。)
5、乙方:北京亦莊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3021011283297
註冊地址:北京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榮華南路9號院1號樓
法定代表人:白文
(二)交易對價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參考本協議籤署之日前三十個交易日標的公司二級市場
股票交易均價及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標的股份轉讓單價為8.8元/股,轉讓總
價款合計為1,346,382,259.20元(大寫:拾叄億肆仟陸佰叄拾捌萬貳仟貳佰陸
拾叄圓叄角)。本次交易的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轉讓方
受讓方
轉讓股份數(股)
股份比例
(%)
轉讓對價(元)
1
麥克奧迪控
股有限公司
北京亦莊
投資控股
有限公司
96,210,498
18.8588
846,652,382.40
2
香港協勵行
有限公司
56,787,486
11.1312
499,729,876.80
合計
152,997,984
29.99
1,346,382,259.20
2、自本協議籤署之日起至標的股份交割日期間,標的公司發生送股、公積
金轉增股本、配股、拆分股份、分紅等除權、除息事項,標的股份因上述事實新
增股份或股東權益歸屬乙方,標的股份的轉讓比例及總價款不變,股份數量相應
調整。自本協議籤署之日起至標的股份交割日期間,標的公司因增發股票但未除
權處理的,標的股份的轉讓比例及股份轉讓單價不變,總價款相應調整。
3、自本協議籤署之日起至交割日期間,如因定增、實施股權激勵等事項導
致總股本增加的,則在保證本次交易完成後受讓方合計持有標的公司29.99%的
股份的前提下,相應調增標的股份數量,單價不變,但標的股份對應的轉讓對價
總金額調增;調增的標的股份數量由甲方分別按照其籤署本協議時各自持有的標
的股份比例等比例向乙方轉讓。
4、在本協議籤訂後十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和乙方應共同配合完成中國境內
監管帳戶的設立及共管手續,並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監管要求與相關監管銀行籤署
監管協議(格式詳見附件七),設立如下監管帳戶並支付履約保證金:
4.1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在自行選擇的銀行開立轉讓價款支付監管帳戶(「買
方監管帳戶」),專項用於乙方支付買方履約保證金、轉讓對價並接受甲方的監
管。
4.2自買方監管帳戶設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向買方監管帳戶支付
人民幣3000萬元(「買方履約保證金」)。
5、轉讓對價的支付及釋放條件:
5.1本協議第6.1條約定的交割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應
向買方監管帳戶支付轉讓對價並確保付款金額與買方履約保證金之和等於轉讓
總價款。乙方應在付款完成當日或下一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甲方和監管行。
5.2甲方應在完成交割後立即將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複印件提交乙方和監管
行,並在最晚不超過交割日後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和監管行提供原件進行覆核。
乙方確認標的股份已經登記在乙方名下後(最晚不超過收到證券過戶登記確認書
後3個工作日內)應指示監管行釋放第一筆轉讓價款,監管行應在買方監管帳戶
內留存14,400萬元資金,將超出資金按照甲方各自對應的轉讓對價比例釋放並
支付至甲方指定收款帳戶。如果根據第3.2條轉讓總價款調增,本條約定的留存
稅金金額也將根據調增的轉讓總價款相應調增。
5.3在中國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如有權稅務機關要求甲方自行繳納與本
次交易有關的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及其附加、印花稅,甲方應足
額繳納各自應付的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及其附加、印花稅。
5.4在申報納稅之前,甲方應將該等完稅憑證、繳稅記錄、計算過程及相關
支持材料提交乙方溝通,雙方溝通確認後,甲方根據溝通確認後的結果按照中國
法律的要求就轉讓對價總金額支付完畢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及其
他附加且取得有權稅務機關出具的有關所得稅、增值稅及其他附加的完稅憑證,
並將完稅憑證提交乙方審核。乙方收到上述完稅憑證後,應指示監管行(最晚不
超過三個工作日)向甲方指定收款帳戶釋放並支付剩餘資金合計14,400萬元。
5.5如果甲方在乙方釋放第一筆轉讓對價後五個工作日內仍未足額繳納應付
的預提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及其他附加,乙方有權依據中國法律的規
定履行預提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及其他附加的代扣代繳義務:即乙方
有權將買方監管帳戶內的剩餘資金扣除甲方應承擔的預提所得稅(資本利得稅)、
增值稅及其他附加,且指示監管行向有權稅務機關的指定帳戶支付預提所得稅、
增值稅及其他附加。甲方和乙方應共同配合向有權稅務機關申請並取得預提所得
稅(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及其他附加的完稅憑證及所有相關文件。
5.6如果在乙方按照上述第3.5.5條約定履行完畢預提所得稅(資本利得稅)、
增值稅及其他附加代扣代繳義務後,買方監管帳戶內仍有餘額,該等資金餘額應
按照甲方之間的轉讓對價比例支付至其各自指定的收款帳戶。
(三)過渡期安排
1、過渡期內,標的股份所對應的股東權利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甲方及
其各自的實控人應確保不作出任何有損於乙方及集團公司的行為。
2、各方應就本次交易事宜積極協助和配合標的公司進行信息披露,向登記
公司、深交所、商務主管部門、外匯管理部門、稅務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
門申請辦理標的股份轉讓的相關變更登記手續。
3、各方同意,過渡期內,甲方及其實控人有義務督促其提名和委任的標的
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繼續履行對標的公司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4、甲方及其實控人同意且承諾,過渡期內甲方及其實控人將促使並確保集
團公司按照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和以往慣例及謹慎商業實踐一致的方式正常、合
法合規經營。
5、甲方及其實控人同意並承諾,過渡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實控人
保證標的公司不進行下述任一事項,但本協議籤署之日標的公司已經公開披露或
已向乙方披露的事項除外:
5.1 停止經營主營業務、變更主營業務、擴張非主營業務或在正常業務過程
之外經營任何業務;
5.2不積極維持附件三集團公司核心管理人員及骨幹人員穩定,持續在現有
工作崗位上繼續保持任職;
5.3 對集團公司擁有的資產進行非經營性處置且導致對集團公司產生重大不
利影響,包括但不限於資產的出售、置換、贈與、設定抵押、質押等限制性權利
等;
5.4 向集團公司外的第三方轉讓、許可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智慧財產權,在正常
經營過程中按以往一貫做法作出的除外;
5.5 修改、終止、重新議定已存在的重大協議導致對集團公司產生重大不利
影響,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按以往一貫做法作出的除外;
5.6 承擔重大金額的義務或責任(包括實際和或有的)導致對集團公司產生
重大不利影響,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按以往的一貫做法發生的除外;
5.7累計為集團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超過1,000萬元的借款或為集團公司外
的第三方提供保證、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
5.8 增加、減少標的公司的註冊資本,或轉讓、出售、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
式處置任一集團公司的註冊資本和股份,設立子公司,或與第三方開展合資、合
夥、收購、兼併或其他形式的資本合作,且上述情形可能導致集團公司產生重大
不利影響;
5.9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或為發行股份或重大資產重組與任何第三方達成任
何協議;
5.10其他可能對本次交易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行為。
6、自本協議籤訂之日,甲方保證其不就涉及本協議中預期進行的相同或相
似的任何交易或為達到上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任何交易的事宜,直接或間接地與
任何第三方籤署任何意向書、備忘錄、合同或任何其他協議。
(四)標的股份交割手續
1、甲乙雙方應在交割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5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提交完備的
關於標的股份轉讓的申請材料。
2、在獲得深交所出具的標的股份協議轉讓過戶手續所需的確認書後,且乙
方已完成股份轉讓價款支付之日或次一個交易日,雙方應按照協議轉讓的有關規
定向結算公司申請將標的股份登記至乙方名下的過戶手續。
3、標的股份交割完成後,基於標的股份的一切權利義務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五)標的股份交割及控制權轉讓安排
1、本次轉讓的交割只有在下述交割條件均全部得到滿足或雖未得到滿足但
乙方予以書面豁免的前提下方可進行:
1.1本協議已經各方正式籤署並生效;
1.2本次交易通過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審查(以申報方收到審查結
果通知之日為準);
1.3本次交易已經取得國資部門的審批手續;
1.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登記公司出具的關於甲方所持標的公司股份質押、凍
結的詳細清單(參見附件八的格式),顯示標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質押或登記情況;
1.5不存在任何導致
麥克奧迪喪失上市公司資格、吊銷上市公司營業執照、
被責令停業的事項。
2、交割條件的成就與確認
2.1各方均應將盡其合理努力並相互合作儘快滿足或促成滿足上述第6.1條
約定的全部交割條件。就第6.1.2條約定的先決條件,各方應共同合理努力提供
其各自應提供的相關財務信息或資料。在甲方積極配合併按時提供所需資料的情
況下,乙方應盡合理商業努力在本協議籤署之日起2個月內向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提交本次交易的反壟斷審查申請。如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出問詢或補充資料要
求,乙方應在收到該等問詢或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收到
該等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提供反饋信息,乙方應在收到反饋信息後五個工作
日內向市場監督總局回復。
2.2任何一方應在知悉本方負責的交割條件均已得到滿足之日,立即書面通
知另一方。
3、各方確認,乙方可以在任何時間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豁免第6.1.4和6.1.5
條規定的全部或部分交割條件或各方就交割條件豁免達成其他替代方案。
4、交割條件全部滿足後,乙方應按照第3.5條的約定將轉讓總價款足額支付
至買方監管帳戶並通知甲方。甲方應於收到通知之日起五個交易日內配合辦理完
成標的股份的交割手續,即:籤署並向深交所和登記公司遞交申請證券過戶登記
所必須提交的全部文件,完成標的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將標的股份的權利人登
記為乙方。若前述交割期間為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禁止交割期間,則
交割期限相應順延。乙方應當按照第3.5條約定支付轉讓總價款。
5、自標的股份交割之日起,甲方作為標的公司股東享有的標的股份項下全
部股東權利和義務轉由乙方享有和承擔,該等權利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與標的股
份對應的公司利潤分配/轉增股本,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和賦予的其他任
何權利以及標的股份項下的全部權利和義務;甲方自交割日起將標的公司控制權
讓渡給乙方。
6、甲方同意並承諾,在本協議籤署之日且乙方作為標的公司第一大股東且
任一甲方直接或間接持股不低於5%期間(為免疑義,本條所述甲方持股比例不
低於5%,係指針對甲方一或甲方二各自持有的股權比例不低於5%,不應解釋為
甲方一與甲方二合併持股比例不低於5%):
6.1甲方確認不存在其他能夠相互影響各自所能夠支配的標的公司表決權數
量的安排;甲方一和甲方二各自獨立行使表決權,不存在一致行動安排;甲方一
和甲方二之間不構成一致行動人;甲方與第三方之間均不存在一致行動安排,不
構成一致行動人;
6.2為了確保乙方在股東會中享有最大表決權,甲方及其實控人應在確保其
合計的表決權與乙方表決權之間的差距不得小於7%,如小於上述比例,甲方及
其各自的實控人在超出上述比例的範圍內放棄表決權。為此目的,甲方及其各自
的實控人同意按照附件九的格式籤署放棄表決權承諾函以及不謀求控制權承諾
函,放棄表決權的具體股份數將根據實際情況填寫;以及
6.3甲方不採取任何其他方式謀求標的公司的控制權。
(六)交割後事項
1、甲乙雙方同意,在符合相關監管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在交割日起三十(30)
日內,甲方和實控人應配合乙方召開標的公司股東大會,(1)促成標的公司按照
附件一的修正案完成上市公司章程修訂;(2)完成標的公司董事會的改組,改組
後的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其中6名為非獨立董事,3名為獨立董事。乙方提名
4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並推薦2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甲方提名2名非獨立董事候選
人並推薦1名獨立董事候選人。雙方應促使和推動上述候選人當選,以及標的公
司董事會選舉乙方推選的候選人為董事長。乙方有權向標的公司提名1名股東監
事候選人,另外一名監事由職工代表選舉產生,雙方應促使和推動乙方提名的1
名監事為監事會主席。各方均同意配合辦理國有產權登記相關事宜,提供所需資
料和文件(集團公司股權結構明細詳見附件五)。
2、為實現上述第9.1條約定的事項,在就該等事項進行表決時,甲方均應在
股東大會上對符合上述第9.1條約定的提名人選的聘任投贊成票,且甲方和實控
人應確保其提名的董事在相關董事會上對符合上述第9.1條約定的提名人選投贊
成票。
3、甲方承諾:交割日後,甲方配合乙方及標的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
(七)違約責任
1、各方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條款或違反其承諾和保證,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
依本協議約定和法律規定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實際損失(不含合同
履行後可以預期獲得的利益,下同)。本協議另有其他特別違約條款約定的,從
其約定。
2、甲方收到乙方的交割通知後,因甲方一終止本協議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
不配合辦理交割相關手續,導致標的股份無法交割或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
甲方一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950萬元。因甲方二單方終止本協議或違反本協
議的約定不配合辦理交割相關手續,導致標的股份未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交割
或無法交割或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甲方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110萬
元。發生本11.2條約定的違約事項,除上述違約金之外,甲方無需向乙方承擔其
他賠償責任;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因第6.1.3條約定的先決條件無法滿足的(即本次交易未獲得有權國資資
產管理部門的審批),或乙方單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導致標的股份無法交割或導致
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支付違約金1,950萬元,向甲方二支
付違約金1,050萬元。如果第6.1.4條、第6.1.5條約定的先決條件無法滿足,甲方
一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950萬元,甲方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50萬元。
就本第11.3條所涉及事項,違約方除支付上述違約金之外,無需向守約方承擔任
何其他賠償責任,守約方除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有權終止本協
議。為避免歧義,各方共同確認,如果本次交易因未通過反壟斷審查,本協議自
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也無需支付任何違約金。乙方已經支付的乙方
履約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關於乙方履約保證金的監管協議也一併終止。
4、雙方同意,因甲方任何一方違反第6.6條不謀求控制權的義務,則違約方
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若甲方一違約,則違約金按轉讓總價款的13%計
算,若甲方二違約,則違約金按轉讓總價款的7%計算。
5、乙方有理由認為甲方違反第14.2條不競爭義務的, 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
期限內予以澄清。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披露涉及競爭事項的具體信息以及是否違
反不競爭義務的結論與理由。雙方應當就違約事實認定、補救方式及補救期限進
行友好協商。甲方確有違約事實的,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採取雙方認可的補
救措施。雙方無法就違約事實或補救措施等事項達成一致的,乙方有權依據本協
議提請仲裁。仲裁裁決認定甲方構成違約的,則違約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違約
金。(若甲方一違約,則違約金按轉讓總價款的1.3%計算;若甲方二違約,則違
約金按轉讓總價款的0.7%計算。
6、因交割前標的公司財務造假,偷稅、漏稅等稅務合規事項造成標的公司
實際損失的,且法院、稅務機關、證券監管機構等公權力機構認定甲方應當承擔
責任的,甲方應按照判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生效法律文件的決定賠償標的公
司的損失。甲方依法維護標的公司及自身權利時,乙方應當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
盡最大努力配合甲方通過合法程序維護正當權益。
7、除第11.2條、第11.3條、第11.4條、第11.5條、第11.6條約定的違約責任
外,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條款導致乙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
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的期限為標的股份交割日起至屆滿三周年之日止,且乙方應
在該等期限內提出索賠要求並提供合理證據。
8、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款項。任何一方逾期支付的,
逾期方應當按照逾期時間與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三向守約方計算並支付逾期違約
金;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辦理標的股份交割,則違約方應當按照逾
期時間與轉讓總價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三向守約方計算並支付逾期違約金。
9、為免疑義,本協議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應當解釋為甲方一或
甲方二各自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本協議所述「甲方及其實控人」應當分別解釋
為「甲方一及甲方一實控人」或「甲方二及甲方二實控人」。在任何情況下甲方
一(及其實控人)與甲方二(及其實控人)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與責任相互獨
立,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甲方一與甲方一實控人之間承擔共同連帶責任;甲方
二與甲方二實控人之間承擔共同連帶責任。甲方一(及其實控人)與甲方二(及其實
控人)同時違反合同的,由甲方一(及其實控人)與甲方二(及其實控人)按照
各自持有標的公司股權比例(即65%:35%)承擔責任。
10、為免疑義,在本協議籤署日之前甲方或標的公司已經公開披露或向乙方
披露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凱嘉案件涉及的相關事項,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
(八)協議生效和終止
1、本協議自各方籤署(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或蓋章,自然
人由其本人籤字)之日生效。
2、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本協議籤署之日至標的股份交割日之前,一方如
發生任何可能對本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或對標的股份有重大影響的情況時,應
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但不得以此為由終止股份轉讓協議。該等情況包括但不限於:
2.1任何可能對本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對任何一方提
起訴訟、仲裁、調查或其他程序;
2.2與本次交易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監管機構的指導意見(包括
口頭和書面)的變更等。
3、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機構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
不應影響本協議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4、任何一方對本協議項下任何權利的放棄只有書面形式並由該方籤署時才
有效。在中國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
的一項權利不應被視作放棄這項權利;任何單獨部分地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應排
除將來另外行使這項權利。
5、協議終止
5.1在交割前任何時間,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協議。
5.2如果自本協議籤訂之日起150日內,乙方已經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
交本次交易所需的反壟斷審查申報但尚未獲得通過,各方同意延長交割期限至獲
得反壟斷批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如果在上述期限內,乙方未向市場監督管理
總局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反壟斷申報(因甲方及其實控人未及時提供申報所需資
料導致無法申報的情形除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雙方另行約定延長交割
期限的除外。
三、《股份轉讓協議二》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主體
1、甲方一:
麥克奧迪控股有限公司(Motic Holdings Co. Limited)
住所:FLAT/RM 1201 12/F HONG MAN INDUSTRIAL CENTRE 2 HONG
MAN STREET CHAI WAN HK
商業登記證號碼:39529388
2、甲方二:
香港協勵行有限公司(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
住所:FLAT/RM 1201 12/F HONG MAN INDUSTRIAL CENTRE 2 HONG
MAN STREET CHAI WAN HK
商業登記證號碼:07786679
(「甲方」分別指甲方一或甲方二。)
3、乙方:嘉興嘉逸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402MA2D027K63
主要經營場所: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南江路1856號基金小鎮1號樓158室-29
執行事務合伙人:
中建投資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柴莉玲)
(二)交易對價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以現金方式受讓甲方所持標的公司合計25,508,170股股票,佔標的
公司總股本的5%。雙方同意,參考本協議籤署之日前三十個交易日標的公司二
級市場股票交易均價及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 標的股份轉讓單價為8.8元/股, 轉
讓總價款合計為224,471,896元。本次交易的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轉讓方
受讓方
轉讓股數(股)
股份比例
轉讓對價(元)
3
麥克奧迪控
股有限公司
嘉興嘉逸投
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16,580,310
3.25%
145,906,728
4
香港協勵行
有限公司
8,927,860
1.75%
78,565,168
25,508,170
5%
224,471,896
2、自本協議籤署之日起至標的股份交割日期間,標的公司發生送股、公積
金轉增股本、配股、拆分股份、分紅等除權、除息事項,標的股份因上述事實新
增股份或股東權益歸屬乙方,標的股份的轉讓比例及總價款不變,股份數量相應
調整。自本協議籤署之日起至標的股份交割日期間,標的公司因增發股票但未除
權處理的,標的股份的轉讓比例及股份轉讓單價不變,總價款相應調整。
(三)交易的先決條件與交割
1、各方同意,甲方出售標的股份以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得到滿足為前提:
1.1本協議已經各方正式籤署並生效;
1.2甲方向北京亦莊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轉讓的標的公司29.99%的股份已經
全部完成交割。
2、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第3.1條所述之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後3個工作日內應將
轉讓總價款支付至下述甲方銀行帳戶。
甲方一:
戶 名:
麥克奧迪控股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廈門翔安火炬園支行
帳戶號: NRA35101546001052504571
甲方二:
戶 名: 香港協勵行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廈門思明建行
帳戶號: NRA35150198070109000888
3、乙方按照第3.2條足額支付轉讓總價款後,甲、乙雙方應當在五個工作日
內配合辦理完成標的股份的交割手續,包括籤署並向深交所和登記公司遞交申請
證券過戶登記所必須提交的全部文件,完成標的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將標的股
份的權利人登記為乙方。標的股份交割完成後,基於標的股份的一切權利義務由
乙方享有或承擔。
4、各方確認,乙方足額支付標的股份轉讓總價款後60日內,未能完成本協
議約定的標的股份的交割手續,任何一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協議,本協議約定的標
的股份轉讓總價款及同期活期利息應在解除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返還。
5、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 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的規定辦理並督促上市公司辦理有關信息披露事宜。
6、在中國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如有權稅務機關要求甲方自行繳納與本
次交易有關的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及其附加、印花稅,甲方應足
額繳納各自應付的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及其附加、印花稅。
(四)違約責任
1、各方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條款或違反其承諾和保證,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
依本協議約定和法律規定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實際損失(不含合同
履行後可以預期獲得的利益,下同)。本協議另有其他特別違約條款約定的,從
其約定。
2、交割條件滿足後,因甲方一解除本協議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不配合辦理
交割相關手續,導致標的股份無法交割或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甲方一除應
返還已收取的標的股份轉讓價款及同期活期利息之外,甲方一應當向乙方支付違
約金325萬元。因甲方二解除本協議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不配合辦理交割相關手
續,導致標的股份未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交割或無法交割或導致本協議目的無
法實現,甲方二除應返還已收取的標的股份轉讓價款及同期活期利息之外,甲方
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75萬元。
3、交割條件滿足後,乙方解除本協議,或違反本協議約定導致標的股份無
法交割、股份轉讓價款未按約定支付或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乙方應當向
甲方一支付違約金325萬元,向甲方二支付違約金175萬元。
4、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款項。任何一方逾期支付本協
議約定的違約金的,逾期方應當按照逾期時間與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三向守約方支
付逾期違約金。
5、為免疑義,本協議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應當解釋為甲方一或
甲方二各自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在任何情況下甲方一與甲方二在本協議項下的
權利、義務與責任相互獨立,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甲方一與甲方二同時違反合
同的,由甲方一與甲方二按照約定比例(65%:35%)承擔責任。
(五)協議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各方籤署(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並且蓋章,自
然人由其本人籤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機構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
不應影響本協議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3、任何一方對本協議項下任何權利的放棄只有書面形式並由該方籤署時才
有效。在中國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
的一項權利不應被視作放棄這項權利;任何單獨部分地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應排
除將來另外行使這項權利。
4、協議終止
4.1在交割前任何時間,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協議,雙方互不承擔責
任。
4.2各方同意,本協議籤署之日起150日內上述先決條件無法全部滿足的,本
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四、《股份轉讓協議三》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主體
1、甲方一:
麥克奧迪控股有限公司(Motic Holdings Co. Limited)
住所:FLAT/RM 1201 12/F HONG MAN INDUSTRIAL CENTRE 2 HONG
MAN STREET CHAI WAN HK
商業登記證號碼:39529388
2、甲方二:
香港協勵行有限公司(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
住所:FLAT/RM 1201 12/F HONG MAN INDUSTRIAL CENTRE 2 HONG
MAN STREET CHAI WAN HK
商業登記證號碼:07786679
(「甲方」分別指甲方一或甲方二。)
3、乙方:嘉興嘉競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30402MA2D01Y60E
主要經營場所: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南江路1856號基金小鎮1號樓158室-30
執行事務合伙人:
中建投資本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二)交易對價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以現金方式受讓甲方所持標的公司合計25,508,170股股票,佔標的
公司總股本的5%。雙方同意,參考本協議籤署之日前三十個交易日標的公司二
級市場股票交易均價及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 標的股份轉讓單價為8.8元/股, 轉
讓總價款合計為224,471,896元。本次交易的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
轉讓方
受讓方
轉讓股數(股)
股份比例
轉讓對價(元)
1
麥克奧迪控
股有限公司
嘉興嘉競投
資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
16,580,310
3.25%
145,906,728
2
香港協勵行
有限公司
8,927,860
1.75%
78,565,168
25,508,170
5%
224,471,896
2、自本協議籤署之日起至標的股份交割日期間,標的公司發生送股、公積
金轉增股本、配股、拆分股份、分紅等除權、除息事項,標的股份因上述事實新
增股份或股東權益歸屬乙方,標的股份的轉讓比例及總價款不變,股份數量相應
調整。自本協議籤署之日起至標的股份交割日期間,標的公司因增發股票但未除
權處理的,標的股份的轉讓比例及股份轉讓單價不變,總價款相應調整。
(三)交易的先決條件與交割
1、各方同意,甲方出售標的股份以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得到滿足為前提:
1.1本協議已經各方正式籤署並生效;
1.2甲方向北京亦莊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轉讓的標的公司29.99%的股份已經
全部完成交割。
2、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第3.1條所述之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後3個工作日內應將
轉讓總價款支付至下述甲方銀行帳戶。
甲方一:
戶 名:
麥克奧迪控股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廈門翔安火炬園支行
帳戶號: NRA35101546001052504571
甲方二:
戶 名: 香港協勵行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廈門思明建行
帳戶號: NRA35150198070109000888
3、乙方按照第3.2條足額支付轉讓總價款後,甲、乙雙方應當在五個工作日
內配合辦理完成標的股份的交割手續,包括籤署並向深交所和登記公司遞交申請
證券過戶登記所必須提交的全部文件,完成標的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將標的股
份的權利人登記為乙方。標的股份交割完成後,基於標的股份的一切權利義務由
乙方享有或承擔。
4、各方確認,乙方足額支付標的股份轉讓總價款後60日內,未能完成本協
議約定的標的股份的交割手續,任何一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協議,本協議約定的標
的股份轉讓總價款及同期活期利息應在解除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返還。
5、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 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的規定辦理並督促上市公司辦理有關信息披露事宜。
6、在中國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如有權稅務機關要求甲方自行繳納與本
次交易有關的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及其附加、印花稅,甲方應足
額繳納各自應付的企業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增值稅及其附加、印花稅。
(四)違約責任
1、各方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條款或違反其承諾和保證,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
依本協議約定和法律規定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行為而遭受的實際損失(不含合同
履行後可以預期獲得的利益,下同)。本協議另有其他特別違約條款約定的,從
其約定。
2、交割條件滿足後,因甲方一解除本協議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不配合辦理
交割相關手續,導致標的股份無法交割或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甲方一除應
返還已收取的標的股份轉讓價款及同期活期利息之外,甲方一應當向乙方支付違
約金325萬元。因甲方二解除本協議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不配合辦理交割相關手
續,導致標的股份未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交割或無法交割或導致本協議目的無
法實現,甲方二除應返還已收取的標的股份轉讓價款及同期活期利息之外,甲方
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75萬元。
3、交割條件滿足後,乙方解除本協議,或違反本協議約定導致標的股份無
法交割、股份轉讓價款未按約定支付或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的,乙方應當向
甲方一支付違約金325萬元,向甲方二支付違約金175萬元。
4、雙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款項。任何一方逾期支付本協
議約定的違約金的,逾期方應當按照逾期時間與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三向守約方支
付逾期違約金。
5、為免疑義,本協議項下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應當解釋為甲方一或
甲方二各自的權利、義務與責任。在任何情況下甲方一與甲方二在本協議項下的
權利、義務與責任相互獨立,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甲方一與甲方二同時違反合
同的,由甲方一與甲方二按照約定比例(65%:35%)承擔責任。
(五)協議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各方籤署(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籤字並且蓋章,自
然人由其本人籤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的任何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機構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
不應影響本協議的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3、任何一方對本協議項下任何權利的放棄只有書面形式並由該方籤署時才
有效。在中國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
的一項權利不應被視作放棄這項權利;任何單獨部分地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應排
除將來另外行使這項權利。
4、協議終止
4.1在交割前任何時間,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協議,雙方互不承擔責
任。
4.2各方同意,本協議籤署之日起150日內上述先決條件無法全部滿足的,本
協議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五、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權利限制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質押、查封、凍結等權利限制情形。
六、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變動的時間及方
式
(一)權益變動的時間
因籤署《股份轉讓協議》導致信息披露義務人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益的股份
變動的時間為交易雙方共同至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
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之日。
(二)權益變動的方式
信息披露義務人權益變動的方式為協議轉讓。
七、信息披露義務人對受讓方的調查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為協議轉讓,信息披露義務人對受讓方亦莊投資、嘉逸投資、
嘉競投資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受讓意圖進行了合理的調查和了解,認為亦莊
投資、嘉逸投資、嘉競投資具備收購人資格,不存在《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規
定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的情形。
八、本次權益變動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除已經籤署的《股份轉讓協議一》、《股份轉讓協議
二》、《股份轉讓協議三》中所約定的內容外,本次股份轉讓無附加特殊條件,
協議各方未籤署其他未披露補充協議。除本報告書已披露的相關信息外,協議雙
方未就股份轉讓或表決權的行使作出其他安排,未就轉讓人在上市公司中擁有權
益的其餘股份作出其他安排。
九、本次權益變動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本次權益變動尚未正式生效。本次權益變動須等待《股
份轉讓協議一》、《股份轉讓協議二》、《股份轉讓協議三》生效後方可生效。
此外,本次權益變動完成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合規確認且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辦理股份過戶登記等手續,方可實施完畢。
十、其他權益變動披露事項
1、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未清償其對上市公司的負
債、未解除上市公司為其負債提供的擔保、或者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2、截至本報告書籤署日,信息披露義務人之實際控制人在上市公司擔任董
事長,在履職過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未
有證券市場不良誠信記錄,同時信息披露義務人已履行誠信義務,不存在損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第四節 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市公司股票的情況
在本報告書籤署之日前六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不存在買賣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形。
第五節 其他重大事項
截至本報告書籤署之日,本報告書已按有關規定對本次權益變動的相關信息進
行了如實披露,不存在為避免對本報告書內容產生誤解必須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
息,也不存在中國證監會或者深圳證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節 備查文件
一、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商業登記證;
2、《股份轉讓協議》;
3、信息披露義務人籤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4、中國證監會或深圳市證券交易所要求報送的其他備查文件。
二、查閱方式
上述備查文件備置於
麥克奧迪董事會辦公室,以備查閱。
地址:廈門火炬高新區(翔安)產業區舫山南路808號
聯繫人:李臻
聯繫電話:0592-5676875
信息披露義務人聲明
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
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籤章):
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香港協勵行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澤聲(籤字)
2020年12月19日
附表: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基本情況
上市公司名稱
麥克奧迪(廈門)電氣股份
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廈門市
股票簡稱
麥克奧迪股票代碼
300341
信息披露義務人
名稱
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
信息披露義務人注
冊地
FLAT/RM 1201 12/F
HONG MAN
INDUSTRIAL CENTRE
2 HONG MAN
STREET CHAI WAN
HK
擁有權益的股份
數量變化
增加□ 減少√
有無一致行動人
有□ 無√
信息披露義務人
是否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東
是□ 否√
信息披露義務人是
否為上市公司實際
控制人
是□ 否√
權益變動方式(可
多選)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協議轉讓√ 國有股行政劃轉或變更□
間接方式轉讓□ 取得上市公司發行的新股□ 執行法院裁定□ 繼承
□ 贈與□ 其他 √
信息披露義務人
披露前擁有權益
的股份數量及佔
上市公司已發行
股份比例
變動種類:人民幣普通股
擁有權益數量: 123,220,204股,擁有權益比例: 24.15%
本次發生擁有權
益的股份變動的
數量及變動比例
變動種類: 人民幣普通股
變動方式:協議轉讓 變動數量:74,643,206.00股,變動比例:
14.63%
信息披露義務人
是否擬於未來12
個月內繼續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義務人
前6個月是否在
二級市場買賣該
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信息披露義務人還應當就以下內容予以說
明:
控股股東或實際
控制人減持時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東權益
的問題
是□ 否□ 不適用√
控股股東或實際
控制人減持時是
否存在未清償其
對公司的負債,未
解除公司為其負
債提供的擔保,或
者損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適用√
_____________(如是,請註明具體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適用√
信息披露義務人名稱(籤章):
Speed Fair Company Limited(香港協勵行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楊澤聲(籤字)
2020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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