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每個人的權益受到侵犯以後都會去維護自己的權益,2019年6月2日晚上,女律師李麗在杭州城西美食街益樂路一家酒店門口,突然遭到一名陌生男子熊抱,李麗認為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猥褻,及時撥打了報警電話。
警方趕到現場以後將男子帶走調查,警方調查後認為男子猥褻行為成立,但該名男子猥褻情節特別輕微,最終警方給出了不予處罰的決定,對於這個判決處罰李麗顯然是不認可的,李麗認為對方已經構成了猥褻行為,這個處罰太輕了。
稍後李麗第一時間和公安機關進行了溝通,但雙方溝通很長時間都沒有達成共識,最終李麗打算通過法律途徑去維護自己的權益,李麗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在2020年1月份立案,直到5月份法院才不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事件。
公安部門認為男子陳某的犯罪行為持續的時間比較短,造成的影響也不是很大,並且事後有認錯的悔過態度,故公安機關民警認為,自己的處罰並沒有錯。
李麗作為一名律師,她認為公安機關對於法律條文的認識不夠清楚,具體怎麼對該男子進行處罰,應該以事件發生的地點為主要元素,李麗稱事發地點是在鬧市區,並且旁邊有四所學校,男子的行為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這種情況應該給予對方處以10日到15日的拘留處罰。
經過一年的時間,2020年12月14日法院作出判決,女律師李麗獲勝,公安機關撤銷不予行政處罰的判決書,對該男子的行為重新作出處罰。
不少網友看到這個事件以後,都對女律師豎起大拇指,在現實生活中,確實有很多普通市民的權益受到了威脅,最終的判決結果多多少少也是有些不符合人意,很多女性受到猥褻以後都會選擇忍氣吞聲,反觀女律師的行為,也給眾多女性朋友樹立了一個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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