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客戶端4月21日訊(泉州晚報記者王麗虹 通訊員梁於成 文/圖)最近,家住市區的張帆(化名)遇到了一件煩心事,她不斷接到一名陌生男子的騷擾信息,不堪忍受騷擾的她報警求助。鯉城公安分局鯉中派出所接警後,找到發信息的該男子,經過溝通教育,該男子表示悔過,並寫下道歉信。

今年20多歲的張帆是一名微商,因為工作原因微信經常會加一些陌生人,不久前一名陌生男子頻繁發來一些騷擾信息,有些語言不堪入目。最初,她很嚴肅的警告該男子不要再發這類信息,否則將報警。沒曾想,隔天該男子還是接著發騷擾信息,忍無可忍的她將對方刪除。
事後,越想越覺得委屈的張帆決定報警,鯉城公安分局鯉中派出所民警做完筆錄後,經過調查找到了該男子。該男子姓吳,事無業,泉州人。他自稱,因為覺得張帆頭像很漂亮,於是萌生了騷擾的念頭。
經過民警的批評教育後,男子表示後悔,並當場寫下道歉書,向張女士表達歉意,並表示以後不會再對女性進行騷擾。民警表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