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百家號-食品視界 / 作者:秋豐
奶瓶作為嬰幼兒生長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用品,其質量和使用方法直接關係到嬰幼兒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市場上的嬰幼兒奶瓶品牌很多,但一些產品的標籤和使用說明書存在缺陷,不僅影響家長的選購,也對嬰幼兒安全構成威脅。
安全健康專家指出,為了孩子的安全健康,父母在給寶寶買奶瓶之前,要注意看產品包裝和說明書上的安全警示語等內容。
那麼,嬰幼兒奶瓶上的安全警示語主要有哪些呢?父母應該重點看哪些內容呢?請接著往下看。
奶瓶上的安全警示語,應標註這些通用內容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組織起草的團體標準《食品接觸產品標籤標識和使用說明技術規範 奶瓶》(徵求意見稿)規定,奶瓶的安全警示語應以「注意:」或「警告:」或「禁止:」等作為引導語,應標註在產品或產品的銷售包裝或使用說明上。安全警示內容至少應包括以下通用內容:
為了您孩子的安全和健康,警告:應在成人監護下使用本產品;餵食前應檢查食物溫度;不應將奶嘴作為安撫奶嘴使用;長期吸吮將導致齲病。
不同情況,標註不同的警示語
上述奶瓶標準意見稿明確,對不同的奶瓶及輔助部件,應根據具體情況,標註以下相應的警示內容。
對於瓶身可壓縮的奶瓶,應註明警告內容:奶瓶瓶身容易被壓縮。當奶瓶瓶身被壓縮時,奶瓶內的液體食品會從出奶孔中噴射出來。
對含通孔針的產品,應標明:不應將通孔針給兒童作為玩具用。將通孔針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避免被兒童誤吞或發生其他危險。
對含重力球的產品,應標明:不應將重力球作玩具給兒童用。將重力球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避免被兒童誤吞等意外。
對含密封墊片、保護蓋、導管、吸管盤等部件的產品,應標明:不應將奶瓶及任何部件當玩具給兒童用。將所有不使用的部件放在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避免被兒童誤吞等危險。
對於含吸管的產品,應標明:吸管不適合6個月以下嬰兒用。
對玻璃奶瓶,應標明:玻璃易碎。
對於鈉鈣玻璃奶瓶,應標明:本產品含有鈉鈣玻璃材質的部件;應特別注意:鈉鈣玻璃奶瓶瓶身在消毒及使用時,急冷急熱溫差不可超過 45℃,否則容易曝裂。
對一次性用品,應標明:一次性使用產品。
對含天然橡膠的產品,應標明:本產品含天然橡膠,可能會引起過敏。
對於可用微波預熱食物的產品,應標明警示內容:當用微波加熱時,應格外小心;經常攪動食品,確保受熱均勻;餵食前請檢查食物溫度。
為了寶寶的安全健康和家庭的幸福,對於沒有標註安全警示內容或標註不全、不正確的奶瓶,父母千萬不要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