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椅凳、桌案、床榻還是櫃架,明式家具都體現出一種簡練流暢的風格,頗有西方現代建築師米斯·凡·德羅提倡的「少即是多」的理念。與清代後期講求繁飾的宮廷家具和西方巴洛克時代家具形成強烈反差,「大體樸素,只有少量裝飾是明及清前期家具的常見風貌」。明式家具裝飾的特點是「造型很美,簡練的線腳,簡單到使人不覺得是裝飾,卻又有重要的裝飾意義。花紋圖案能與家具整體和諧地結合起來,形成完美的統一。
既然沒有過多的裝飾,明式家具靠什麼來「美化」自身呢?主要靠對木材天然紋理和色澤的合理利用。明式家具多選用名貴的硬木材,例如花梨、紫檀、鐵力、烏木、紅木等,這不僅僅是因為這些木頭質地堅硬而可以長久保存,還因為它們紋理密緻、色彩穩重典雅,可以不經人工修飾而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的韻味。如「紫檀木色澤如漆,棕眼細而密猶如牛毛,久用會產生牛角一樣的光澤,顯得靜穆莊嚴;黃花梨木色澤溫黃,紋理清晰,如行雲流水,明澈生動;雞翅木紋理如禽鳥雞翅般絢爛;榆木紋理修長疏朗有致等」。
明式家具的製作充分利用硬木細膩的質感和多變的紋理,通過木質之本色來表現自身的美感,因此製作者在選料時非常注意木質紋理的變化。譬如選擇櫃門及其側板,必然著重兩者板面紋理的自然和諧,即可見一斑。若是講究的家具,每每採用單一的平板,務求自然和諧不被打破。而櫃匠在構造及組合一件家具的不同組件時,每能優美地呈現木材上的木結的內在美感。在著手工作之前,他必須細心考察將要應用的木材,決定如何鋸切,以便將木材的天賦美感表露無遺。
明式家具上的木紋自然天成,猶如山川、滄海、浮雲,仿佛一幅寫意山水畫,較之人工的有意雕琢,別有一番無意為之的意境。明式家具這種簡練淳樸的風格,尤其是對天然材質的恰當利用迎合了主張以自然為宗、「天人合一」、尋求人與自然的和諧的道家思想,表明了文人們靜心自然、「歸隱」園林的審美趣味,因而受到他們的追捧。
但是,家具是為人們日常生活服務的,因此外表的美觀在家具設計中始終處於次要地位,功能性才是合格的家具設計所應追求的首要因素。而明式家具科學合理的功能性也是其受文人喜愛的一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