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22歲的唐某輝,從騰訊用戶接待中心所在地深圳嘉達研發大樓A座11樓墜下身亡。
在墜樓前,唐某輝錄製了一段視頻,講述了選擇自殺的原因:自己的微信被封,向騰訊申訴、尋找客服無果。
「爺爺奶奶現在還不知道,不敢說。」8月27日晚間,唐某輝的哥哥唐仁(化名)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
唐仁介紹,弟弟微信被封后,並未在家裡展現出異常的情緒,事後是家屬通過弟弟手機裡的視頻了解到相關情況。
8月24日,唐仁已將唐某輝手機中錄製的視頻作為新的證據提交給了警方,警方稱將儘快給出答覆。
8月27日下午,澎湃新聞記者致電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有工作人員稱正處理此事,但未透露任何細節。
當天,騰訊發布聲明稱,2020年8月15日(星期六)17時53分,作為公共辦公園區的嘉達研發大樓A座發生一起墜樓事件,大廈保安發現後立即報警,墜樓者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封號媒體此前報導,唐某輝和父母在深圳經營一家百貨店和一家糧油店。
唐仁向澎湃新聞記者介紹,唐某輝出生於1998年,已經滿了22歲,從小由爺爺奶奶帶大,非常有孝心。
「他確實從小到大都很順利,沒受過什麼挫折,可能就心理承受能力比較差。」唐仁說,「他自己比較有主見,在家裡有什麼自己決定的事情,說幹就幹。」
8月12號,唐某輝的微信號被封,導致生意受到影響。唐仁判斷,唐某輝心裡認定微信號被封影響了他的生意誠信。「現在這個(封號)影響他的生意誠信,他就做不了生意,極不便利。」
為此,唐某輝「一直在申訴,想找騰訊要個說法」。唐仁說,「他一直在找人工服務,但一直是機器自動回復,搞得他特別的煩躁。」
對於因封號導致唐某輝墜亡的說法,騰訊在8月27日的聲明中稱,經查證,墜樓者的社交帳號於8月12日由於被人舉報,平臺根據用戶舉報證據和網絡平臺管理規範,查實其帳號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予以72小時短期封號處理,於8月15日到期後用戶即可自助解封,該信息在登錄頁面已對用戶有明確提示告知。而騰訊也已將相關證據提交給公安機關,墜樓原因以警方調查結論為準。
唐仁認為,弟弟肯定不知道封號理由,「請你告訴我,為什麼封』我』的號總有理由,你就說』我』違規,到底違哪條規?你跟他說涉及色情騷擾,你就跟他回一句嘛,但是什麼都沒有。」
墜樓8月15日,唐某輝照常出了門,未引起家人的警覺。
「他平時喜歡出去玩。出去玩自己就沒當回事,還以為他就出去玩一下。」唐仁回憶當時的情況,「因為他出去也表現得很正常,還跟爸爸說晚上回來送貨。」
實際上,唐某輝是來到了騰訊總部,為封號一事討要說法。
據唐仁介紹,騰訊總部保安接待了唐某輝,有工作人員給了唐某輝騰訊用戶接待中心的名片,隨後唐某輝來到了騰訊用戶接待中心所在的嘉達大樓,最終悲劇發生。
據騰訊8月27日的聲明,當天(指8月15日)非工作日,租用該大廈一樓的騰訊用戶接待中心當天未對外服務,騰訊公司員工未與墜樓者有過交流接觸。
在墜樓前,唐某輝除了錄製一段視頻解釋墜樓原因,還向警方發送了一條簡訊,稱希望警方通知家屬的時候,儘量避開爺爺奶奶。
8月27日,有記者探訪事發現場,事發地騰訊接待中心的招牌據稱已被拆除。
調解在唐某輝墜樓後,唐仁介紹,警方、當地街道和騰訊與家屬進行過溝通調解。
唐仁此前在接受採訪時稱,「(騰訊表示)出於人道主義,給出15萬元,但需要籤承諾書。」
不過,騰訊始終未對15萬人道主義賠償的說法做出回應。
對此,唐仁向澎湃新聞記者解釋,8月21日的最後一次調解,騰訊沒有來人,是街道辦和警方在處理,「他們也沒有說這個錢是騰訊的,就是說給我們爭取到15萬,但騰訊到底有沒有在暗處出這個錢我們不知道,因為給的是現金。」
溯因唐仁認為,騰訊封號後,弟弟始終無法接觸到騰訊人工客服,間接導致了弟弟的死亡。
「我沒說他們騰訊封號是對是錯,他們說我弟涉嫌色情騷擾,封號是他們的正常程序,我沒話可說。」唐仁稱,「但是他們的人工客服不作為,形同虛設,是這個事。我知道騰訊不負刑事責任,他不是不負責任,他是不負刑事責任,但他間接地導致了我弟弟的死亡。」
從微信進入騰訊客服小程序可看到,首頁列出了一些常見問題,如「微信被封怎麼辦」、「微信密碼忘記了用什麼方式找回」。
選擇在線諮詢後,可在與騰訊客服微信公眾號的對話框中直接對話。該公眾號簡介寫道:為您提供騰訊手機端業務的自助及人工服務。不過,該公眾號未明確說明何種情況時可以由人工服務介入。在騰訊客服官網上,則可見騰訊客服的服務熱線。
若騰訊的人工客服可以更早地向唐某輝解釋封號情況,悲劇是否可以避免?
也有網友評價認為,唐某輝因微信號被封而跳樓,太不值得。
唐仁也感嘆:「也說的沒錯,他是太傻了,做得太極端了。」
延伸閱讀:微信號屬於誰?8月27日,澎湃新聞記者查詢《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看到,該協議第七條主權利義務條款對微信號的歸屬和使用權做出了明確界定。
該協議稱,微信帳號的所有權歸騰訊公司所有,用戶完成申請註冊手續後,僅獲得微信帳號的使用權,且該使用權僅屬於初始申請註冊人。同時,初始申請註冊人不得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微信帳號或者以其他方式許可非初始申請註冊人使用微信帳號。非初始申請註冊人不得通過受贈、繼承、承租、受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帳號。
何種情況下微信號會被封禁?騰訊旗下微信公眾號「微信110」曾作出解釋稱,在使用微信過程中,部分用戶如使用行為不當,違反《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個人帳號使用規範》,比如使用了非法的微信外掛軟體,發布欺詐、侵權、違法類內容等有害信息,將會導致帳號被封,無法繼續正常使用微信功能。
按照違規情節的嚴重程度和梯度處理原則,封禁狀態分為兩種情況 :短期限制微信帳號登錄 (可自助解封);永久限制微信帳號登錄(不可自助解封)。若用戶在登錄時發現帳號被短期限制登錄可進行自助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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