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 圖
「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會為我卸下了包袱、消除了顧慮,讓我深刻感受到了組織的強大力量和溫暖。」在自己的失實舉報澄清會上,雲南普洱市市長劉勇作了上述表態。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官網消息,5月18日下午,雲南省紀委省監委在普洱市召開失實檢舉控告澄清會,以「面對面」的方式,對群眾舉報反映普洱市委副書記、市長劉勇同志有關問題的調查結果進行通報並對相關問題當場予以澄清。
消息稱,前段時間,雲南省紀委省監委收到實名舉報反映普洱市劉勇同志的有關問題後,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批示,相關部門迅速成立工作組,對舉報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嚴肅認真的調查核實。經查,舉報反映的問題失實。經省紀委省監委研究同意,決定對舉報反映劉勇同志的問題線索作了結處理,並予以澄清。
5月17日下午,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第五監督檢查室的工作人員將調查結果向舉報人進行了當面反饋。舉報人表示,相信組織,認可省紀委省監委的調查結論,其不認識劉勇,這次不實舉報給劉勇同志造成了困擾,覺得對不起他,願意向劉勇同志賠禮道歉。
出生於1967年12月的劉勇是一名納西族幹部,雲南麗江人,博士研究生學歷,曾在雲南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6月任普洱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同年9月任市長。
在澄清會上,劉勇表態發言時稱,「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始終把黨員身份作為自己的第一身份,始終把普洱的發展作為自己的職責使命,始終把廉潔從政作為根本底線,把每件事情辦好辦實,以實實在在的具體行動、工作成效回報組織的信任和群眾的期待。」
根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雲南省紀委省監委出臺了《雲南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誣告陷害行為及失實檢舉控告澄清工作辦法(試行)》。省紀委省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召開這次會議對相關問題予以澄清,目的就是要樹立為擔當者擔當、為實幹者負責的鮮明導向,給幹事者撐腰鼓勁,讓流汗者不流淚,在全省上下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和幹事創業環境。」
2019年以來,雲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已多次召開失實舉報澄清通報反饋會,為受到誣告陷害的黨員幹部澄清正名、消除顧慮、還以清白。
比如,2019年1月9日,雲南省紀委監委在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召開不實舉報澄清了結反饋會,首次為廳級領導澄清正名。反饋會以「面對面」的方式,通報了紅河州委原常委、州委政法委原書記和建《致州委常委的公開信》所反映問題線索的調查核實意見,為被不實舉報的紅河州委書記姚國華澄清事實、消除影響,以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的有力舉措,激勵廣大幹部勇於擔當履職、大膽幹事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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