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註冊會計考試大綱已發布,為了大家更好的了解2020註冊會計考試大綱變化,甘肅中公教育整理了2020年註冊會計師《財務成本管理》新大綱變化對比分析,詳情如下:
一、新大綱變化對比
2019年 | 2020年 | 變化 |
考試目標 | 考試目標 | 考試涉及的相關法規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二、長期投資決策 | 二、長期投資決策 | |
(三)債券、股票價值評估 1.債券價值評估 (3)債券的到期收益率 | (三)債券、股票價值評估 1.債券價值評估 (3)債券的期望報酬率 | 「到期收益率」改為「期望報酬率」 |
三、長期籌資決策 | 三、長期籌資決策 | |
(二)長期籌資 | (二)長期籌資 | |
1.普通股籌資 (1)普通股籌資的特點 (2)普通股的首次發行 (3)股權再融資 | 1.長期債務籌資 (1)長期債務籌資的特點 (2)長期借款籌資 (3)長期債券籌資 | 位置變化 |
2.長期債務籌資 (1)長期債務籌資的特點 (2)長期借款籌資 (3)長期債券籌資 | 2.普通股籌資 (1)普通股籌資的特點 (2)普通股的發行方式 (3)普通股的發行條件 (4)普通股的發行定價 (5)普通股的發行程序 (6)普通股的首次公開發行 (7)股權再融資 | 1.新增能力等級為1級考點:普通股發行方式,發行條件,發行定價,發行程序 2.「普通股首次公開發行」新增「公開」二字 |
4.租賃籌資 (1)租賃的原因及概念 (2)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 (3)售後回租 | 4.租賃籌資 (1)租賃的概念及原因 (2)租賃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 (3)租賃的決策分析 (4)售後租回 | 1.「租賃的原因及概念」改為「租賃的概念及原因」 2.新增能力等級為1級考點租賃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將原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決策合併為租賃決策分析 |
參考法規 | 參考法規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號,2013年12 月28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2018年10月26日) | 根據最新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2013年6月29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7號,2019年12月28日修訂,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根據最新法規 |
《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5號,2017年9月7日起施行) | 新增 | |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2號,2006年5月17日;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2015年12月30日) |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1號,2018年6月6日起施行) | 根據最新法規 |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30號,2006年5月6日,2008年10月9日修改) | 《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3號,2020年2月14日起施行) | 根據最新法規 |
《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2018年6月15日) | 《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2019年4月30日) | 根據最新法規 |
《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30號,2012年12月29日) | 新增 | |
《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33號,2016年12月8日) | 《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國資委令第40號,2019年3月1日) | 根據最新法規 |
二、《財管》新大綱變化解讀
從大綱變化對比來看整體財管變化不大,主要是根據最新法規對相關內容作了部分調整:
1.「債券的到期收益率」改為「債券的期望報酬率」,名稱變化,預計無實質性影響。
2.長期債務籌資今年與普通股籌資位置變化,預計無實質性影響
3.普通股籌資新增普通股發行方式,發行條件,發行定價,發行程序1級考點,「普通股的首次發行」改為「普通股的首次公開發行」,主要根據新證券法,將首次公開發行單獨列出。但在2019年教材中,發行方式、發行定價及發行程序內容均已包含,2020年僅是單列出來,發行條件為新增,預計主要根據新證券法修訂,可能涉及客觀題考點。
4.租賃籌資「租賃的原因及概念」改為「租賃的概念及原因」僅為名稱順序上的變化,預計無實質影響。
5.新增能力等級為1級考點租賃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將原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決策合併為租賃決策分析。預計會根據新修訂的租賃會計準則,對新準則下租賃業務的會計處理和稅務處理進行說明,不再區分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但對租賃決策分析計算原理預計無實質性影響。
三、參考法規變化及解讀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2018年10月26日)根據最新修訂法規,2018年修訂主要涉及股份回購相關內容,預計對財管考試不會產生實質性影響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7號,2019年12月28日修訂,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最新法規修訂,普通股籌資相關文字表述可能會有影響。
3.新增《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5號,2017年9月7日起施行),主要涉及證券發行承銷相關內容,可能涉及普通股發行承銷相關表述,預計對財管教材不會有實質性影響。
4.《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1號,2018年6月6日起施行)根據2018年最新修訂法規,修訂主要涉及存託憑證,預計對財管教材不會有實質性影響。
5.《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3號,2020年2月14日起施行)根據最新修訂法規,主要涉及上市公司再融資相關規定,可能會有相關文字表述修訂,預計對財管教材不會有實質性影響。
6.《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2019年4月30日)根據最新法規修訂,報表格式預計會有變化,對財管教材預計不會有實質性影響。
7.新增《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30號,2012年12月29日),主要涉及簡化的經濟增加值的計算,但因法規不是新法規,預計不會有實質性變化。
7.《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國資委令第40號,2019年3月1日)根據最新法規修訂,主要是涉及央企負責人考核文字表述,對財管教材預計不會有實質性影響。
考試科目和考試範圍
專業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專業階段考試報名人員可以同時報考6個科目,也可以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綜合階段考試科目:職業能力綜合測試(試卷一、試卷二)。
考試範圍:《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專業階段考試(2020年)》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大綱——綜合階段考試(2020年)》確定的考試範圍。
準考證的下載列印
考生應當於9月15-30日、10月9-10日(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下載列印準考證。
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報名人員,不能下載列印準考證和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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