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曼徵服初期騎士的裝備很簡單,一頂圓錐形的頭盔前端有保護鼻梁的凸出物,一副鎖子甲,開叉的裙褲,武器則是木盾和長矛。
1181年,亨利二世頒布武器法令,規定一名騎士需要有足夠的資金購置背心、護甲,頭盔,盾、矛。
12世紀,出現了全包式的頭盔,鎖子甲的重量得到了減輕而防禦力得到了加強,同時增加了覆蓋手指的部分,地位高的騎士將木盾換成了鐵製的扁平盾。
這些裝備的花費同樣也不是一筆小數目:皇家帳目表顯示,約翰王時期一件鎖子甲的價格為1磅,6件短鎧甲和6頂頭盔的價格一共7磅8先令。1312年,愛德華二世時期一件皮質護甲就要花費10先令,而騎士的一把劍的維護費則是9先令;1321年的一份帳目表明,一名騎士為他的全套裝備花了10磅5先令。
對於國王來說,他們購買精良的裝備更是揮金如土,愛德華三世為了1359年的遠徵購買了高達113磅的私人裝備。騎士行軍裝備中最昂貴、最體現身份的就是戰馬,一匹普通戰馬花費達100餘磅也很司空見慣。
騎士帳下的步兵裝備相對固定也較為簡單,蘇格蘭、愛爾蘭常用短斧,而英格蘭則和大多數歐洲國家一樣,直到近代早期,以矛、弓箭、劍為主要武器。步兵的主力大都持矛,他們全副武裝,長矛的柄與手緊緊拴在一起,矛頭向上45度舉起可以有效的防禦騎兵的進攻,這種可攻可守的軍隊直到16世紀火槍的出現才遭遇到剋星。
騎士軍役制是歐洲中世紀的產物,戰爭導致領地頻繁易主,財產安全得不到保證,好戰、多戰成為歐洲各國社會的主旋律,封建騎士軍役下貴族和士兵都為戰爭而生,他們視為國王作戰為榮譽,從中也獲得大量財富和擢升的機會;另一方面,這種軍事制度也反映了中世紀英格蘭領主與附庸之間權利與義務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