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0時許,女性駕駛員文某力飲酒駕駛一湘D牌照小汽車途經湘潭市雨湖區建設北路,在一大橋下橋的紅綠燈十字路口,遇到了正在執勤的交警,當時他們正在進行夜查酒駕的整治行動。
0點20分許,這臺紅色的車進入了民警的視野。文某理經呼氣式酒精檢測棒測試,有酒後駕駛的嫌疑。讓其下車打算做進一步的檢查時,副駕駛的男子突然發難。
副駕駛的男子名叫閻某龍,當被要求下車配合工作時,他借著酒勁不配合。湘潭市交警支隊雨湖大隊二中隊民警舒曉峰介紹,他下車之後,繼續言語辱罵正常執法的民警,並用手掐了自己的脖子,嚴重阻礙交警的正常執法。
最終,閻某龍因涉嫌妨害公務罪於6月25日晚被雨湖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28日移交檢查機關,最高將面臨3年有期徒刑。
其女友文某力因酒後駕車,被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一次性記12分,罰款1500的處罰。此外,該車準駕5人,實載6人,超員20%,文某力同時因超員駕駛被罰款200元,記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