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自述:
我和男友都是離異的,都是三十歲出頭,我們各自帶一個男孩。我們都是一個縣的,我家是縣城的,父母都是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退休工資在當地還算不錯的,我呢在大學畢業後,就回到縣城考了公務員,離婚後自己買車買房,車是二十多萬的全款車,房子呢是貸款十年的,目前還在還房貸,但並沒有什麼壓力。男友的家是農村的,初中畢業後就進入了社會,他們一家都是在外地開飯店的,但他與父母相處的不太好,離婚後他就回到本地,目前屬於無業人員,在縣城沒有房子,有一輛二十多萬的貸款車。
我離婚後,自己帶著兒子,因為收入穩定,生活的雖然平平淡淡,但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過得也很滋潤,我很知足,當我遇到男友時,我就知道他的條件不太好,和我其實並不合適,但他對我非常非常的好,雖然他長得不帥,但他的性格脾氣很好,有思維有主見,很有男人的氣概,追求我的時候對我寵愛有加,很有耐心,而且我們的三觀合的來,所以我也是越來越愛他了。
但是任何的愛情總歸是要有現實基礎的,在我們感情穩定之後 ,問題就來了,他目前無業,和他相處的這幾個月來,我們吃飯消費什麼的,大部分都是他買單,小部分是我買單,因為知道他的經濟不好,所以我也沒想過花他什麼錢,有時我會搶著買單的,而且我也從來沒要求過他為我買衣服之類的,相反我遇到什麼他合適的衣服,價格合適我也會為他買回來的,我知道他沒有房子,但我想給他一個機會,給他幾年去奮鬥,好歹奮鬥出一套房子出來,然後結婚。
我是有一套貸款房,但那是我為兒子買的,不可能讓任何男人住那套房子的,況且他也帶一個兒子,我的房子只是兩室兩廳的,也不夠住,而且男人住女人買的房子,感覺就像小白臉一樣,再說了,我那是貸款房,還房貸完畢之前也不可能結婚,那以後房子的歸屬就不是我兒子一個人的了,所以剛好給他幾年奮鬥的時間,我們也可以多談幾年戀愛,多磨合,我也不想再次受到婚姻的傷害了。
男友現在想開一家連鎖的飯店,問題來了,他非要我出幾萬塊錢,但我現在沒有錢,所有的錢都買車買房了,而且還有房貸,他竟然讓我去找別人借錢,我拒絕了,他就說我不是真心的愛他,不想和他同甘共苦,可是我認為,如果他愛我的話,就應該體諒我的困難,我如果手上有存款的話,肯定是毫不猶豫地借給他了,但他不應該逼著我去找別人借錢來支持他開店,因為讓我借錢去開店,這種壓力我感覺自己無力承受。
這幾天我想了很多,我不計較他的條件跟他在一起,只是為了感情,我不求他來改善我的生活,但我真的不希望他在經濟上拖我的後腿,讓一個離異帶孩子並有房貸的女人,去借錢的幫助他,我接受不了。平時我從來沒有和他逛過街,因為知道他沒有錢給我買衣服,怕他面子上難看,但他為什麼不能體諒我一下,如果我真的借錢了,就會讓我本來就不富裕的生活陷入困境,我現在雖然沒有存款,但生活品質還可以,工資足夠我跟兒子的生活和付房貸,不用為生活質量擔憂,他現在這樣做,就會讓我陷入債務的怪圈,從而降低我的生活質量。
現在我都不知道他是真的愛我,還是只是想找一個能幫助他的女人,我還需要和他繼續下去嗎?我們之間會有未來嗎?我很迷茫,向左還是向右?
總結建議:30多歲的男人,離異帶個兒子,沒房子,貸款買輛20多萬的車子,只能說這男人不太適合過日子。婚姻是相互付出相互扶持的,覺得別人經濟條件不好這個可以理解,看不出來你有多愛他,你只是貪圖他對你的好罷了!沒看出來你們三觀一致,如果不合適就分開,不要耽誤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