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可能是跑法院次數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聽過各類案件;
他們,和法院幹警一同戰鬥在第一線,將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一線牽;
他們,出門能扛「長槍短炮」,不是在採訪,就是在要去採訪的路上;
他們,歸來筆走風雲,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
「記者看法院」專題策劃重磅回歸!最高人民法院新聞局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近期陸續邀請日常採訪最高法的「跑口記者」講述2020年採訪報導人民法院工作的體會和感受,並與讀者一起重溫他們的代表作品。
想認識這些「跑口記者」的廬山真面目嗎?
想知道他們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麼樣子嗎?
一起來圍觀!
特殊的年份 特別的擔當
人民日報政文部政法室副主編、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 徐雋
報導感言
今年是新中國歷史上極不平凡的一年。國際形勢嚴峻複雜、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新冠肺炎疫情嚴重衝擊……特殊的年份,需要特別的擔當。今年,人民法院繼續扛起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重任,用行動書寫絕對忠誠、用奉獻踐行初心使命。
疫情防控期間,我採訪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這個全國收案量最大的基層法院克服種種困難,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全力推進辦案結案。——這一年,全國法院一手抓防疫抗疫、一手抓審判執行,保障司法服務「不停擺」,保障公平正義「不止步」。
秋高氣爽之時,我沿長江而下,探訪重慶、湖北等地法院,長江沿線法院履職盡責,積極協同,奏響了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的大合唱。——這一年,全國法院為「十三五」圓滿收官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人民法院落實落地。
歲末年尾,我來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地處國門重地的法院用現代化的訴訟服務讓當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溫度,彰顯了中國司法為民、公正、高效的形象。——這一年,全國法院深入推進「一站式」建設,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助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
採訪越深入,越讓我感到,特殊的年份,人民法院用特別的擔當履行了對黨和人民的承諾。相信在新的一年,人民法院將立足新發展階段,緊扣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找準司法工作結合點、切入點,創造性開展工作,以更加優異的成績迎接建黨100周年。
代表作品
人民日報:用司法力量激活正義良知——追記全國模範法官、江西省高院法官胡國運
5月6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二級高級法官胡國運在辦公室突發疾病,55歲的生命永遠定格在了這一天。他的手邊,還攤著即將開庭案件的案卷。
春蠶絲盡,紅燭淚乾。胡國運33年司法生涯,25年堅守審判一線,辦案逾千件,無一錯案。人們自發深情地緬懷、追思他,稱讚他飽含為民情懷,不舍公平正義。
日前,人社部、最高法追授胡國運同志「全國模範法官」稱號;江西省委追授胡國運同志「優秀共產黨員」稱號。
他辦案嚴謹細緻出了名
在江西,胡國運是公認的民商事審判專家。2016年初,胡國運擔任庭長的民一庭接手了一起大氣汙染糾紛案,一審法院在環境侵權損失數額難以鑑定的情況下,酌情判決汙染者賠償,受損方因數額過低而選擇上訴。
面對這起此前沒有先例的新型環境汙染案,胡國運調閱案卷後提出,一審在環境侵權損失數額難以鑑定的情況下判決賠償金額過低,實質上是環資案件普遍存在的「取證難」問題所致。法庭可以根據當地林業部門在汙染後提供的調查表,就汙染苗木受損情況開展市場調查,從而計算損失額度,作為判決依據。
「我們有理有據地將汙染造成的損失計算出來,終於讓雙方服判。」當時的合議庭成員陳幸歡說。這起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典型參考案例,判決書獲評全國法院優秀環資裁判文書一等獎。
在一起建設工程案件中,胡國運所展現出來的專業精神令法官陳慧至今印象深刻。
在胡國運的指導下,陳慧對這起案件共出具了三份文書。第一份是判決書,對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工程款先行判決。第二份是發回重審的裁定,對案件中工程造價不實,需要進行工程造價鑑定的部分發回原審法院重審。第三份是罰款決定書,對上訴人反覆提出鑑定申請,濫用訴權的行為進行處罰。三份文書相結合,可以對上訴人查清事實的主張進行認定,對上訴人濫用證據的行為進行罰款,也對被上訴人的憤憤不平給予回應。
胡國運辦案的嚴謹細緻出了名。「判決書裡的一字一句一個標點,都關係到一個人、一個家庭甚至一家企業的命運。」這是他經常掛在嘴邊的話。
他把關注目光投向困難群體
因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江西高院民一庭法官吳玉萍對胡國運肅然起敬。由於部分程序瑕疵,按照慣例案件要發回重審。胡國運了解案情後發現,案件涉及的400多萬元工程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農民工工資。
「如果全案發回重審,按照規定程序走,兜兜轉轉又得一年半載,但是這些工資,農民工等不起啊!」胡國運建議,對部分事實先行判決,讓農民工儘快拿到工資款。合議庭採納了他的建議,農民工很快拿到了工資。
「他總是把關注的目光投向困難群體,總想著他們的悲歡苦痛。」吳玉萍說。
胡國運時常對民一庭的法官說,我們的每一次審判都連接著社會的神經,關係著法治的進步。法官不僅要做好個案的裁判,更要通過司法的力量去激活社會的正義和良知。
吳豪律師追思胡國運:「沒有和你喝過一次早茶,沒有和你吃過一頓晚餐,法官與律師淡如水的君子之交,才能結出公正裁判的碩果。」
他鐵面無私扛住案外壓力
胡國運從事民事審判工作多年,所辦案件涉及金融、房地產等,往往法律關係複雜、標的額動輒以億計算。因屢次將前來打招呼、說情之人拒之門外,胡國運被一些人嘲諷為「油鹽不進」;而得到他公正判決的當事人,卻稱讚他為「鐵面法官」。
有一年,胡國運正參加法官會議研究案件。這時,他的手機響了,打電話的是案件一方當事人。對方語帶威脅,胡國運淡然回應:「不管你找誰,不管怎麼威脅我,這個案子該怎麼判就怎麼判。」
2006年,律師何大年接手了一起標的額高達3億多元的擔保糾紛案。案件另一方斥巨資聘請了所謂「人脈深厚」的律師,並動用關係向主審法官胡國運「施壓」。
「對於案子能否公正審理,我的心裡一直在打鼓。」但讓何大年大感意外的是,胡國運頂住壓力作出公正判決,當事人息訴服判。
但堅守正義,談何容易。曾有人發簡訊威脅胡國運:「別把事情辦絕了!我知道你女兒在哪上學,老婆在哪上班!」因擔心家人的人身安全,素來以「鐵面法官」示人的胡國運落淚了,但身披法袍的他別無選擇,只得再三叮囑妻子注意安全,在接送孩子的路上多留心些。
「所有案件按法律辦,案外壓力我來扛。」為了讓年輕同事不受人情世故幹擾,胡國運這樣告訴他們。
在他們看來,他們的庭長就是那個始終挺在前面,為他們遮風擋雨的人。
他堅守底線為家人立下鐵規
十多年前的一個中秋節前,兩名案件當事人手裡拎滿了禮品找到胡國運家,隔著一扇鐵柵欄門,不停地請求胡國運把門打開,「說幾句話就走」。
胡國運將其拒之門外。
面對來人的苦求,胡國運的妻子劉新明有些於心不忍,也感到這種待客方式實為不妥,便勸說丈夫開門讓他們進來說話,禮物不收便是了。
「不行,這個門不準開!」「家裡的事聽你的,但是我工作的事你不能插手。」胡國運態度堅決。
僵持半個多小時,對方只得無奈離開。
自那件事情後,他們家就立下一條「規矩」:凡是案件當事人上門來拜訪或送禮,「一概拒絕」。調任民一庭庭長之後,胡國運召集了一次家庭會,「民一庭案子更多,絕不能去接觸當事人。」「這是底線,底線沒守住,這個家庭也不會安寧。」
十餘年,這個家規從未有過「破例」,「家規」成了「鐵規」。
「彈指之間,年屆五十……敬畏法律,堅守底線;力求公平,不欺弱勢。」5年前,胡國運回顧自己的法官生涯時這樣總結。
30多年來,胡國運在平凡的崗位上踐行黨的初心使命,堅守法治信仰,用生命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人民法官的忠誠與擔當。
最高法明確以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4倍確定利率保護上限
民間借貸利率紅線為何調整(經濟聚焦)
核心閱讀
民間借貸作為國家正規金融的有益補充,既需要規範,也需要保護。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以2020年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為例,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24%和36%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規定》明確,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促進民間借貸利率逐步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相適應。以2020年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4倍計算為例,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24%和36%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為什麼要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是不是越低越好?如何對「職業放貸人」和高利轉貸做出限制?記者採訪了最高法相關負責人和專家學者。
為什麼要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近幾年,每年約有200萬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湧入人民法院,在目前法律或者行政法規沒有專門規範民間借貸利率標準、人民法院又不能「拒絕裁判」的情況下,如何劃定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是人民法院公平公正處理民間借貸案件的前提條件。
「民間借貸與中小微企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降低中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引導整體市場利率下行,是當前恢復經濟和保市場主體的重要舉措。」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賀小榮說,如果當事人約定的利息過高,不僅導致債務人履約不能,還可能引發其他社會問題和道德風險,所以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設置了利率保護的上限。因此,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對於引導、規範民間借貸行為具有重要意義。
有專家指出,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我國徵信體系的不斷完善,全社會的融資成本必然會逐步下降,民間借貸的利率也將伴隨著國家普惠金融的拓展而逐步趨於穩定。
「通過多渠道改善正規金融部門的普惠金融服務,可以緩解民間借貸市場小微企業融資的壓力,降低融資成本。」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黃益平說,過高的利率保護上限不利於營造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外部環境,也不符合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方向。最高法下調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對於促進民間借貸平穩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近年來,有的民間借貸以金融創新為名規避金融監管、進行制度套利,有的甚至與網絡借貸、資管計劃、場外配資、資產證券化、股權眾籌等金融現象交織在一起,增加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涉眾性和複雜性。有專家指出,從長遠來看,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有利於網際網路金融與民間借貸的平穩健康發展。
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是不是越低越好?
賀小榮說,長期以來,關於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一直是社會各界討論民間借貸問題時爭論的焦點。利率保護上限過高不僅達不到保護借款人的目的,且存在信用風險和道德風險。但利率保護上限過低也可能會出現兩個結果:一是借款人在市場上得不到足夠的信貸,信貸供給出現緊缺,加劇資金供需緊張關係。二是民間借貸從地上轉向地下,地下錢莊、影子銀行可能更為活躍。為補償法律風險的成本,民間借貸的實際利率可能進一步走高。因此,將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維持在相對合理的範圍之內,是吸收社會各界意見後形成的最大公約數,更加符合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
「利率保護上限的下調也不宜過快、過大,民間借貸是一個非正規金融市場,應該尊重金融規律的作用。調整法律保護的利率水平應該努力在降低小微企業的融資成本和保護民間借貸的積極性之間求得平衡。」黃益平說。
「民間借貸作為國家正規金融的有益補充,既需要規範,也需要保護。面對當前複雜嚴峻的經濟形勢,特別是在加快形成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之下,民間借貸市場的規模和範圍仍將穩步增長。我們要牢牢把握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大力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賀小榮說。
如何限制「職業放貸人」和高利轉貸?
「近幾年來,非法放貸、套路貸、校園貸等時有出現,因P2P網貸引發的社會問題層出不窮,擾亂了金融秩序和社會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實體經濟。一些網貸平臺資金斷裂,導致不少投資者遭受損失,引發了一些社會問題。」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王利明說,究其原因,在於金融監管部門對民間借貸的監管有待加強。
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長劉敏介紹,近幾年,隨著民間借貸的迅速發展,放貸人的職業化傾向越來越明顯,出現了所謂「職業放貸人」,就是出借人的出借行為具有反覆性、經常性,借款目的也具有營業性。社會各界對於以「民間借貸」為名,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而面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行為意見較大。對此,《規定》在人民法院認定借貸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中增加了一種,即第十四條第三項「未依法取得放貸資格的出借人,以營利為目的向社會不特定對象提供借款的」應當認定無效。
「在與民營企業家和個體工商戶座談時,多數代表建議要嚴格限制轉貸行為,即有的企業從銀行貸款後再轉貸,特別是少數國有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後轉手從事貸款通道業務,違背了金融服務實體的價值導向。」賀小榮介紹,《規定》對原司法解釋第十四條第一項「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合同無效情形,修改為《規定》第十四條第一項「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進一步強化了司法助推金融服務實體的鮮明態度。( 來源:2020年08月21日《 人民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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