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JOJO替身設定裡,很多的替身能力之間是相似或者相同類型的。在第六、七、八部分別有要錢的替身、花錢的替身和給錢的替身,這相似的能力完全就可以組隊了。
要錢的替身,這個替身是出自第六部石之海篇中,「討債人瑪麗蓮曼森」,本體為蜜拉休。替身面板屬性,破壞力E,速度A,射程距離A,持續力A,動作精密性A,成長性C,竟然也是個4A的面板。但是破壞力最低,屬於能力型替身,非正面戰鬥。
能力,藉由贏得賭局強行從對手身上剝奪等價的東西,包括錢財、器官等。一旦發現對方內心的弱點之後,就能將其身上所有值錢的玩意給搜刮一空。
受到逼債的人,因其內心已經有罪惡感存在,故幾乎無法進行反擊,而那也是瑪麗蓮曼森用來逼債的主要施力點。被瑪麗蓮曼森纏上之後,內心的想法都將無法瞞過。
花錢的替身,這個替身出自於第七部SBR中,「香糖山之泉」。本體其實就大樹。這是與物質同化型替身,面板屬性5E1A。類似童話金斧銀斧的故事,掉進泉水中的任何物品,會變成較高貴或重要的物品重現,若誠實地對守護者作出抉擇,則可獲得前後兩者;反之若撒謊則會遭到貫穿殺害。
不過獲贈的東西必須在當天日落前通過買賣消費完,交易的物品不能藉由贈與、遺失、遭竊或是類似的行為脫手,否則會變成樹果,等候變成守護者。
給錢的替身,這個替身出自於第八部福音篇中,「奇蹟之人」。替身能力:這是寄宿在尾號為13號的紙幣裡的「詛咒」,傳聞本體是因為無法支付訴訟賠償金而舉家自殺的軍火商,但似乎在這之前替身即已存在。
被替身纏身的人不論如何消費都只會不斷增加手上的紙幣。一旦將替身所在的紙幣破壞就會被「詛咒」纏身,最後被從某處湧出的大量紙幣淹沒,因此要逃出「詛咒」只能藉由將錢交給別人轉移「詛咒」轉移到別人身上。
但杜王町的居民都知道此「詛咒」的故事,收到尾號13的紙幣時一概會還給原持有人。
三個類似的替身,但能力完全不一樣。首先,要錢的這個替身就是催債的,你要贏過這個人,才能拿錢,運氣不好還要倒貼,這個差評。
花錢的替身,這個看上去很好,給了你額外的錢,讓你隨便花,但是不能送給別人,最大的弱點就是有時間限制,完成不了你就變成了樹的果實了,太有壓力了。
給錢的替身,雖然給你很多錢,但是你又不能存銀行,又不能用掉,只能看著這些錢發愁,真的是很無奈。
這三個替身如果要選擇,我寧願都不要,非要選擇一個的話,還是選擇花錢的替身吧,不買房產,怕增值,直接買車買包包就好,花不完認命。
如果是你,你會選擇哪個替身呢?我是漫語漫念,喜歡的記得點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