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18日訊 昨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20年第178次發審委會議召開,浙江新中港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新中港」)首發獲通過。這是今年過會的第359家企業(未含科創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創板已過會209家企業。加上科創板,截至目前,今年一共過會568家企業。
浙江新中港熱電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名為「浙江新中港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中港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平安證券,保薦代表人是韓鵬、徐聖能。這是平安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4單IPO項目。此前,7月16日,平安證券保薦的杭州豪悅護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過會;8月26日,平安證券保薦的南通江天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過會;10月29日,平安證券保薦的杭州熱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過會。
新中港自設立以來一直專注於熱電聯產業務,越盛集團直接持有公司93.34%的股份,為公司的控股股東。謝百軍、謝迅系父子,為公司的共同實際控制人,謝百軍直接持有越盛集團52%的股份,謝百軍和謝迅分別持有越電投資21.3915%和1.2241%的股權,越電投資持有越盛集團48%的股份。
新中港擬登陸上交所主板,本次發行股數不超過8009.02萬股,佔本次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超20.00%。本次擬募集資金5.1億元,其中3.21億元用於節能減排升級改造項目,1.76億元用於熱網擴容改造項目,1300萬元用於熱力、電儀等系統優化及智能化改造項目。
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控股股東越盛集團歷史上曾存在職工持股會。2017年4月發行人增資引入平安天煜、嘉興煜港、晉商財富、楊菁、歐娜外部投資者。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嵊州熱電職工持股會入股或股權轉讓協議、款項收付憑證、工商登記資料等法律文件是否齊備,是否存在委託持股或信託持股、代持等情形,是否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2)結合《嵊州熱電職工持股會章程》對會員加入、退出及股權轉讓的具體規定,說明5次退股/股權轉讓缺少協議而直接辦理、協商轉讓部分憑證存在代籤或一人多名及董事長謝百軍對職工持股會增資擴股未經職工持股會表決通過等情形是否屬於違法違規,是否構成本次發行障礙;(3)說明舉報事項關於國資評估、員工退股問題的具體情況及其合理性、合法合規性,當地政府出具《關於浙江新中港清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歷史沿革中有關確認事項的批覆》時是否了解上述情況,發行人股權是否明晰;(4)說明2017年新增股東背景、入股的商業合理性、出資來源、入股價格確定依據,是否存在對賭或其他利益安排,平安天煜、嘉興煜港入股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2、發行人周邊熱電廠較多,存在一定的市場競爭。報告期發行人涉及供汽價格糾紛訴訟。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產品定價機制,是否存在需要經過聽證程序等限制自主定價的情形,是否存在反壟斷、降價的風險,公司的應對措施;(2)對主要蒸汽客戶銷售定價情況,報告期發行人與好運來印染合作模式變化及支付補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3)截至目前,蒸汽價格糾紛訴訟二審進展,是否存在敗訴風險,相關風險及敗訴對發行人的影響是否充分披露;(4)周邊主要熱電廠與發行人的競爭優劣勢,是否存在被其他熱電廠替代或降價等影響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的風險,相關風險是否充分披露。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3、發行人綜合毛利率整體呈上升趨勢且高於同行業平均水平。請發行人代表:(1)說明以供熱比作為成本分攤的依據是否充分,「以熱定電」生產方式下電力業務毛利率遠高於蒸汽業務毛利率是否為普遍現象;(2)結合報告期內單價變動、單位成本變動兩個方面,說明報告期各產品毛利率變化的原因及合理性;(3)說明在產品整體價格略低於同行業公司的情況下,公司毛利率高於同行業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4、報告期內發行人與控股股東越盛集團存在資金拆借,發行人還曾因對外擔保承擔擔保責任。請發行人代表說明:(1)控股股東向發行人拆藉資金的原因,歸還情況、是否按市場同期利率水平支付利息,是否屬於變相佔用,是否構成本次發行障礙;(2)對外提供擔保的原因、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以及是否屬於關聯擔保、違規擔保,是否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對外擔保;(3)上述問題整改情況,如何防止大股東佔用,確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控股股東侵佔,相關內控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請保薦代表人說明核查依據、過程,並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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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