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交通新規8月1日實施 駕車噪聲擾民罰款提至1000元

2020-12-06 人民網福建頻道

人民網廈門7月29日電(陳博)日前,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對《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進行了「廢止機動車累計記分制度」「廢止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製度」等8處修改。《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修正案》)將於8月1日開始施行。8月1日起,在廈門市內開車時使用手機、平衡車電動滑板車違法上路、機動車噪音擾民等將被處罰。

開車違法使用手機罰款200元 記2分

隨著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的普及,駕駛機動車時發微信、看導航、刷視頻的危害性,遠遠超過了傳統的開車撥打接聽電話。此前,相關法律法規僅規定了對駕駛機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或者觀看電視、抽菸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處罰,即處以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五十元罰款,存在處罰範圍過窄、處罰標準偏低、處罰程序存在爭議等問題。

廈門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駕駛人在開車時,除了接打電話,看導航、編發信息、收發微信語音、刷微博、看朋友圈等都會分散注意力,導致駕駛人視野變窄、對周邊路況的感知能力下降等,極易發生危險。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7月26日,廈門共查處相關違法行為26079起。新規實施後,對於開車時違法使用手機行為除了罰款,還將被處於記2分的處罰。

平衡車違法上路將被警告或罰款200元

近年來,廈門市平衡車、電動滑板車上道路行駛的現象越來越多。此類車輛穩定、制動性能差,很容易出現使用者摔倒或者車輛失控的情形,上路行駛安全風險極大。

據了解,平衡車屬機動車,但無法登記掛牌,禁止上道路行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對「機動車」的認定,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平衡車都有動力裝置,屬於機動車,但因其不是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車輛,依法不能登記掛牌。電動平衡車操控性能差,速度快、危險性高,上路行駛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同樣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老年代步車」等也存在安全隱患。

廈門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新規實施後,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為了自身安全,不要駕駛此類無牌無證車上路。

機動車噪聲擾民罰款提高到1000元

《修正案》進一步強調,在用機動車噪聲排放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限值標準,並提高了處罰標準,對在用機動車噪聲超過國家限值標準的,從罰款200元提高到罰款1000元。根據相關規定,機動車在廈門島內禁止鳴喇叭,車外噪聲超過國家標準的機動車禁止在廈門島內道路及其他區的城市道路上行駛。

電動自行車應符合國家標準

根據《廈門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廈門市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登記上牌、限量控制、限制通行、違法重罰的做法。2012年,廈門市在島內對當時在用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並劃定了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的區域、路段,此後不再受理電動自行車登記;集美、海滄、同安、翔安四區依法受理電動自行車註冊登記申請。

新規實施後,在廈門市銷售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禁止改變已登記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外形尺寸、最高時速等參數。電動自行車不符合國標、未取得3C認證,依法不能註冊登記並上道路行駛。

(責編:吳舟、陳藍燕)

相關焦點

  • 噪聲擾民找這幾個部門投訴
    8月10日,鄭州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通知》主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鄭州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有關規定,將防治主體再次明確,同時相關要求再次細化。處罰額度低,市民擔心建築施工噪聲不好管8月10日,鄭州市中原區城管局蓮湖執法中隊中隊長董志偉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夏季是噪聲汙染投訴高發期,尤其是夏季晚上,建築施工噪聲投訴很常見。
  • 是的,扣3分罰200元
    1.上海上海作為國內超一線城市,是全國首個實行禁止機動車噪音規定的城市,在2018年12月開始實施相關規定:全天禁止噪音超過80分貝的九座以下客車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駛;每天21時至次日7時禁止噪音超過80分貝的摩託車在本市道路行駛。
  • 交通 新規:2020年3月1日實施,對電動車,電摩利好
    交通 新規:2020年3月1日實施,對電動車,電摩利好視頻地址:評論:0交通 新規:2020年3月1日實施,對電動車,電摩利好1/ 3交通 新規:2020年3月1日實施,對電動車,電摩利好猜你喜歡交通 新規:2020年3月1日實施,對電動車,電摩利好
  • 罰10000元,扣車!廈門一轎車被改裝得「面目全非」,民警尋聲查獲!
    3月26日15時40分,交警支隊湖裡大隊江頭中隊民警開展勤務工作時,聽到附近傳來陣陣異常刺耳的轟鳴聲,民警騎行摩託車在周邊搜尋,卻沒有發現嫌疑車輛。民警隨後調取監控錄像,鎖定了一部車牌為閩DS7U**的黑色小轎車。民警調取視頻卡口信息後發現,嫌疑車輛的實際顏色與車輛登記的顏色不相符,初判該車可能存在改裝違法。
  • 1月1日至1月8日交通出行提示
    交管部門結合近年交通運行數據和數據分析,發布1月1日至1月8日交通預報和出行提示。  (二)尾號限行輪換,周一、周二早高峰和周五晚高峰交通壓力突出,晚高峰持續時間延長  1月4日,北京市將迎來新一輪限行尾號輪換。自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機動車限行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 罰10000元,扣車!
    重拳出擊 i聽廈門從交警部門了解到,近期我市開展整治非法改、拼裝、「飆車」、超速行駛、高分貝噪音擾民、車外噪聲超標(「炸街車」)等交通違法專項行動,有效震懾了「炸街車」違法行為。還有不少市民群眾提供違法線索,為公安交警部門精準打擊提供了有力支持。
  • VGM新規實施!違者罰款或將負法律責任!
    2016年7月,貨代人多了件麻煩事兒,那就是VGM。彼時VGM新規剛出,7月1日強制執行。在沒有正式執行之前,有業內人士指出VGM新規的6大弊端,說其拖累行業發展。貨櫃載重問題不僅給海關、港口的監管帶來挑戰,也給運輸、裝卸、堆存及船舶配載和航行等環節帶來了嚴重的安全隱患,所以VGM規定的實施具有重要意義。VGM新規從今天起開始實施,貨櫃超重不得裝船,違者罰款或將負法律責任。
  • 喜福匯家居廣場廣場舞跳得歡,晚上10點才散場附近居民:噪聲擾民 苦...
    12月14日,本報接到市民黃女士打來的熱線電話,稱州城清江橋頭喜福匯家居廣場上,每晚廣場舞音樂此起彼伏,聲音很大且持續時間長,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日常生活。接到電話後,本報記者進行了採訪。居民——噪聲擾民達3年之久當晚大約8點,記者來到喜福匯家居廣場,發現不少中老年人跟隨著勁爆舞曲,跳著廣場舞。「我去年搬家過來就是這個情形,我都被吵習慣了。」住在附近的居民覃先生介紹。他說,周邊較多居民深受廣場舞噪聲困擾,苦不堪言。
  • 河南許昌出臺新規:晚9點後禁跳廣場舞 部分愛好者提前自覺執行
    日前,《許昌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外發布,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該市範圍內晚上9點以後將禁跳廣場舞,部分愛好者已提前自覺執行。  12月11日下午,記者來到許昌,搭乘一輛計程車前往市區,談起夜間廣場舞擾民問題,該駕駛員道出了心中煩悶。  【同期】許昌市計程車駕駛員  跳廣場舞的人夏天多,都(晚上)10點多還在蹦。
  • 6月1日起,騎乘摩託車不戴頭盔罰款50元
    6月1日起,騎乘摩託車不戴頭盔罰款50元 2020-05-29 16:4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江蘇揚州出臺新規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駕車吸菸罰50元
    12日,揚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市新出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將於今年4月1日施行。 崔佳明 攝中新網揚州3月12日電 (記者 崔佳明)12日,揚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市新出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將於今年4月1日施行。「道路通行是基本民生事項,安全有序是基本管理要求。」
  • VGM7月1日強制執行違者罰款或負法律責任!6月1日起超重不得裝船
    2019年3月31日,寧波舟山港一龍門吊倒塌,貨櫃砸一地,拖車被壓的事故大家還沒有忘記吧,事故的原因就是貨櫃超重。最近,「貨櫃超重」又成為嚴肅的話題。船公司馬士基通知申報VGM實施管控!錯報瞞報收取USD300/自然箱的罰金!7月1日執行!交通運輸部VGM新規將在2020年6月1日執行,貨櫃超重不得裝船,違者罰款或將負法律責任。
  • 6月1日電動車新規:電動車不戴頭盔會罰款嗎如何處罰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發通知:自2020年6月1日起將在全國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  該信息引發許多人關注,連日來,很多市民想了解交管部門對騎電動自行車戴頭盔的相關要求和規定。  至於騎電動車不戴頭盔會被罰嗎?權威回應來了!  那麼,對於「一盔一帶」到底如何處罰呢?
  • 從明年1月1日起騎車使用手機 最高罰款50元-新聞中心-北方網
    天津北方網訊:將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規定》中明確規定,非機動車在道路上通行,駕駛人不得實施瀏覽電子設備,手持接聽、撥打電話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公安交管部門提醒,違反此規定的,最高可處50元罰款。
  • 一到休息日就裝修,樓上樓下噪音擾民,報警有用嗎?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辦法》草案第四十五條規定,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等擾民作業。
  • 參拍人數11月激增超6萬 中籤率跌至7.8% 限行新規「引爆」滬上新...
    《通告》顯示,自2020年11月2日起,除周六、周日和全體公民放假日外,每日7時至20時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等車輛,禁止在上海市大部分高架道路上行駛。除此之外,自2021年五一小長假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起,每日7時至10時、16時至19時,內環內地面道路(不含邊界道路)禁止懸掛外省市機動車號牌的小客車通行。
  • VGM7月1日強制執行!違者罰款或負法律責任!交通運輸部:6月1日起超重不得裝船
    2019年3月31日,寧波舟山港一龍門吊倒塌,貨櫃砸一地,拖車被壓的事故大家還沒有忘記吧,事故的原因就是貨櫃超重(詳情點擊查看文章:船公司馬士基通知申報VGM實施管控!錯報瞞報收取USD300/自然箱的罰金!7月1日執行!交通運輸部VGM新規將在2020年6月1日執行,貨櫃超重不得裝船,違者罰款或將負法律責任。為確保海上運輸安全,馬士基將進一步強化對實際貨重和申報 VGM 等信息的管控。
  • 這些新規元旦起實施,給你我帶來哪些新變化?
    2021年1月1日起與民生相關的一批新規正式實施883項商品降低進口關稅優化個稅預扣預繳「美麗」行業加大監管處罰力度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快來看看帶來哪些新變化?第三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食品及農產品展區的一個羊奶粉展位(11月3日攝)。
  • 2020年最後一個月,一批新規開始實施!
    2020年最後一個月馬上來了12月起,一大批新規將開始實施事關出行、落戶、購物等每一件都與你我生活息息相關↓↓↓01《出口管制法》12月1日正式生效《出口管制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確出口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額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strong====strong==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十萬元的,並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相關管制物項出口經營資格:未經許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項;
  • 2020年10月1日起這些新規將實施(全國+廣東)
    ,全國收費公路將繼續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具體免費時段從10月1日00:00開始,10月8日24:00結束。  廣東省內新規  廣東未成年人目睹家暴也是受害者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2020年7月29日經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全票表決通過,將於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