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12月16日,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一條街道上的居民舉報有人在小區內貼廣告,街道辦事人員上前勸阻,並讓其清理自己貼的小廣告。
街道辦事人員說:「你現在,趕緊先把你貼的,給我清理掉。」
被勸阻男子稱正在叫人過來,「幹啥清理掉,擱手能清掉嗎?等人來再說唄。」
隨後,一戴帽子穿貂且自稱是「大哥」的男子到場阻礙辦事。
自稱「大哥」的男子問街道辦事人員:「你哪兒的?」
街道辦事人員稱:「我(是)城管的,街道城管的。」
自稱「大哥」男子口出狂言,當街狂懟執法人員,「街道城管還裝什麼犢子?」
街道辦事人員問:「啥意思啊?」
自稱「大哥」的男子說:「你就(跟個)跑蒼蠅似的。」
街道辦事人員說:「我也不想管它。」
自稱「大哥」的男子說:「那你咋不管別人呢?」
街道辦事人員稱:「我怎麼不管別人呢?」
自稱「大哥」男子說:「你咋不管別人呢?你不管別人,那些手裡(沒)有嗎?我說你們不是有號(廣告電話號碼)嗎?你把別的廣告也給我清了。」
街道辦事人員回覆:「怎麼給你清啊?我給你清啥呀?你接著錄,說誰嗶嗶呢?你指呼誰呢?」
自稱「大哥」男子揚言:「指呼你呢!我給你殺了,你信不信?」
街道辦事人員稱:「不信!你試試!來,你來!」
身旁的執法人員解釋道:「現在創城(創建文明城市)都在清理這些東西。」
貼廣告的男子不依不饒地說:「你把別(人)家(也)清了(呀)!」
執法人員回覆:「我們每個樓道都清。」
自稱「大哥」的男子稱:「我幫你幹(清理掉別人貼的小廣告)行不?我幫你幹!」
街道辦事人員稱:「還殺了我信不信,趕緊,我現在那個啥。」
話音還未落,穿貂自稱「大哥」的男子便一腳踹翻執法人員沒收的小廣告。
街道辦事人員看到周圍有群眾圍觀,便向其解釋:「(他是)貼小廣告的。」
自稱「大哥」男子反駁:「誰是貼小廣告的?樓道裡全是小廣告,你咋不管呢?你管這個,管那個的。」
執法人員說:「咱們互相配合一下就完事了唄。」
雙方進行了激烈的爭吵,城管部門無奈之下打電話報警,警方表示,已經出警處理完畢,吉林市昌邑區出警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我們出(完)警(了),(關於這件事)我們也不能給你說啊。」
綏青新聞提醒您: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