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顧】在四川省郫縣,曾經發生過多起針對單身女性的犯罪案件,根據多名受害者的描述,兇手每次都是用床單將受害人頭部蒙住,然後對其進行暴力性侵犯,這就是後來被警方稱作「床單惡魔」的吳廣發。
吳廣發出生在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高中畢業後,一直在家務農。他個子不高,平時沉默寡言,很少跟人接觸,給人感覺很神秘。
吳廣發曾經有一段失敗的婚姻,他的前妻對他非常刻薄,經常罵他窩囊廢,稱他不是男人。
結婚一年後,他的前妻跟人私奔,從此再也沒有聯繫。
吳廣發從此對女性產生憎恨,扭曲的心態逐漸摧毀了他的道德防線。
2015年,吳廣發開始實施對女性復仇的計劃。他準備好床單、鐵鉤,繩子等作案工具,伺機在偏僻的路上襲擊路過的單身女性。
2015年3月某日晚上,吳廣發在王某經過時,從後面用鐵鉤鉤住被害人下身位置,將其拖入旁邊的油菜田內,用床單將被害人王某頭部蒙住後對其實施了強姦。
2015年5月某日晚,吳廣發隨身攜帶床單、鐵鉤等物在某道路附近伺機強姦過路的單身女性。
23時許,被害人易某路過該路段時被吳廣發從身後用床單蒙住頭部並被按放在地,因被害人易某反抗激烈,吳廣發便持鐵鉤用力鉤被害人易某的下身。
因巡邏隊隊員聞聲趕來,吳廣發逃走,搶劫未能得逞。後經鑑定,易某所受受損為輕微傷。
2015年9月30日晚,吳廣發隨身攜帶改刀、床單、鐵鉤等物前往某基地附近伺機猥褻過路的單身女性。
20時許,被害人馮某路過該路段時被吳廣發用床單將其頭部蒙住並被拖至路旁的綠化帶內。
因被害人極力反抗,吳廣發的強姦行為未能得逞。後經鑑定,馮某所受受損為重傷二級。
2016年3月13日晚,吳廣發隨身攜帶床單、繩子等物前往某大道附近伺機強姦過路的單身女性。
22時許,被害人張某經過此處時被吳廣發蒙住頭部後拖至旁邊的綠化帶內,因張某反抗激烈,吳廣發用攜帶的繩子將其雙手綁在樹上,後對張某實施了強姦。
截止案發,已有六名女性被害,其中兩人死亡,一人重傷。
本案是筆者根據真實案例稍加改編,我們假定本案的事實已經查清楚,據以定案的證據也確實,充分,下面筆者結合法律規定,對本案進行分析,不到之處請批評指正。
【法律分析】公訴機關認為,吳廣發違背婦女意志,強姦婦女六人,其中兩次在作案後將她人殺害以及致她人重傷。
吳廣發在強姦的過程中有三次未遂,但系強姦婦女多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應以強姦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追究吳廣發的刑事責任。
吳廣發歸案後主動交代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吳廣發一人犯數罪,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之規定處罰。
最終判決:
吳廣發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故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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