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歐美文化的影響,我們的思想空前的開放,流行起很多新思潮,比如說婚前同居,試婚等。但大家可能不知道,婚前同居的情侶,結婚後離婚率更高。
耶魯大學有一項研究顯示,婚前同居的情侶,婚後離婚率高達80%,而另一項調查研究數據表明,婚前同居的夫妻比沒有婚前同居的夫妻,離婚的可能性高出46%。
原因一:會婚前同居的人,本身就代表了敢於違背社會規則、比較崇尚自由、自我的人,這樣的人可以挑戰社會規則,那麼婚姻規則他們一樣也會挑戰,等到結婚甜蜜期過去,發現婚姻不是他們理想的樣子,他們對於婚姻就不會那麼在乎了。
原因二:同居很容易,生活物品搬到一起就可以了,同居容易,也就意味著兩人的關係承諾和責任也比婚姻少很多。同居會讓情侶對矛盾和衝突的忍耐度降低,有了矛盾可能隨時會結束關係,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到這段關係之中,結婚以後,這種心態會順延到婚姻中。
原因三:研究發現同居的人對於維繫情感的能力比較弱,所以他們更願意同居而不願意結婚。同居又使人對於矛盾和衝突的忍耐度降低,這使得他們逐漸改變了對愛情的認知,從而破壞了婚姻關係中最為關鍵的承諾和親密感。
說實話,同居和結婚的實質區別不大,但同居和婚姻卻本質不一樣。婚姻是一件神聖的、一輩子的事,如果婚姻以簡單的同居,沒有任何儀式、承諾、責任等重要宣告兩個人就同居,那麼就等於說婚姻很隨便。
戀愛雖易,婚姻不易,婚姻的儀式不是簡單的吃酒席,它是經過見家長、訂婚、三媒六聘等各項儀式,在結婚的這天,當著所有親朋好友宣告你們正式成為夫妻,見證有情人終成眷屬,開始人生的下一段不一樣的旅程,不要讓同居把婚姻變得隨隨便便,說解散就解散。
但願有情人都能攜手到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