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鄧波 重慶報導
2019年12月14日,四川川煤集團芙蓉公司杉木樹煤礦發生透水事故,329人被緊急撤離升井(其中涉險73人),經過88個小時的救援,13名被困人員成功脫險,5人不幸遇難。12月15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通報了該事故的處理結果,川煤集團董事長等15名責任人被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對芙蓉公司副總經理等9人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涉嫌失職或職務違法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責成四川省國資委和宜賓市政府分別向四川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救援現場
據了解,事故發生後,經四川省政府批准,由四川煤礦安監局會同四川省相關部門提級調查該事故,四川省監察委員會派員同步開展調查。
通報顯示,經事故調查組認定,該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相鄰煤礦越界開採,杉木樹煤礦防範措施不到位,來自相鄰煤礦的採(老)空水瞬間突破杉木樹煤礦N26邊界探煤上山絞車房頂部邊界煤柱,衝毀該上山下口永久密閉,湧入礦井N26採區,造成5名作業人員溺水死亡。
事故暴露出了杉木樹煤礦對防治水工作不重視;杉木樹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及防治水制度不落實;杉木樹煤礦對監管監察部門提出的問題和隱患整改不徹底;杉木樹煤礦安全培訓走過場,應急處置能力不足;芙蓉公司防治水責任落實不到位;川煤集團對各級管理人員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治理不力,對芙蓉公司和杉木樹煤礦管控防治水重大風險督促不力等突出問題。
根據事故調查結果,事故調查組將越界開採的2處煤礦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對川煤集團董事長等15名責任人提出問責建議,並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事故救援結束後,杉木樹煤礦礦長被免職);對芙蓉公司副總經理等9人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對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涉嫌失職或職務違法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責成四川省國資委和宜賓市政府分別向四川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公開資料顯示,杉木樹煤礦是四川省屬國有重點煤礦,屬於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核定生產能力120萬噸/年,礦井水文地質類型中等,主要水害包括廢棄老窯老空水、相鄰礦井採(老)空水、地表水、裂隙水和本礦採空區積水等。